在一些再婚的家庭,如果對有小孩的一方來說,在為自己選擇另一方的時候,也就是為孩童選擇新的繼父或繼母時,不注意繼父、繼母的個人秉性與涵養,往往受罪的是年幼的孩童。
日前,在臺灣彰化縣鹿港鎮發生一宗駭人的虐兒案,30多歲男子疑因忍不住4歲繼子哭鬧,用棍毆打他,再把他丟出門外,後來男童母親趕緊將他抱回屋內,卻沒送院治理,直至翌日晚上,男童突然不再傳出哭聲,母親發現他已經斷氣,二人才趕緊呼叫救護車,男童送院後不治。事發在彰化鹿港鎮,該名陳姓男子14日晚間疑因受不了哭鬧,毆打4歲謝姓繼子,陳男持續毆打男童直到15日凌晨,再把他丟出門外的馬路邊,最初男童母親辯稱返家時發現兒子已死亡便立即報案,但警方調查後發現,男童母親是目擊兒子被痛毆。
當時男童母親把兒子抱入屋,不過未有帶他去看醫生,事隔18小時,直至翌晚上9點男童停止哭聲,母親發現男童已沒有氣息,才報警揭發事件。法醫檢驗後,發現男童頭部、身體等多處都有棍狀瘀傷,並有血胸,出現內出血情況。警方調查,發現陳男歐打繼子的原因竟只是因為男童不乖乖吃飯、頑皮把口水塗在鏡子上等,陳男要男童罰站,甚至罰跪,但男童一直亂動,到深夜還不斷哭鬧,一怒之下便棒打重刑,狠狠地教訓繼子。據了解,男童的生父目前尚入獄服刑,謝女與他離婚,育有3子,謝女和陳男在交友軟體認識陳男,於今年1月初結婚,謝女之後帶著3個孩子住進陳家。
現今陳男因殺人罪被捕,彰化地院指出,被告承認將男童丟出家門,但否認有殺人意圖,同時男童母親也有有串證之嫌,而且陳男曾因另外的案件有2次通緝紀錄,裁定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當地社福機構已派社工評估其他同住孩童的安全,並為他們安排新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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