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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擬立法:幼兒園不得考試、不得教授小學內容!
中新社記者 張遠 攝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7日起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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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擬立法:幼兒園不得考試、不得教授小學內容
中新網9月7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7日起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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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擬立法: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內容
《徵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詳情如下↓↓↓9月7日至10月7日,教育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校外培訓機構等其他教育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開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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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擬立法:幼兒園不得考試、不得教授小學內容
教育部今天在其官網發布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包括9章75條,內容涉及幼兒園的規劃與舉辦、保育與教育、學前兒童、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管理與監督、投入與保障等多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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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擬立法規定: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教育內容
據教育部官網7日消息,教育部研究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意見稿總則明確,發展學前教育應當堅持政府主導,以政府舉辦為主,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鼓勵、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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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擬立法: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教育內容
包括學前兒童入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不得組織學前兒童參加商業性活動、競賽性活動,幼兒園不得使用教科書,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校外培訓機構等其他教育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開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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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擬立法: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教育內容
包括學前兒童入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不得組織學前兒童參加商業性活動、競賽性活動,幼兒園不得使用教科書,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校外培訓機構等其他教育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開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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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立法!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教育內容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7日起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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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擬立法:幼兒園不得考試,不得教授小學內容
9月7日,教育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裡明確提出,幼兒園不得考試,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徵求意見稿包括9章75條,內容涉及幼兒園的規劃與舉辦、保育與教育、學前兒童、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管理與監督、投入與保障等多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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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擬立法規定: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教育內容
第二條(適用範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學前教育,適用本法。本法所稱學前教育是指由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對三周歲到入小學前的學前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第三條(性質制度) 學前教育是學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階段,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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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擬立法: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
《徵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學前兒童章節明確,學前兒童入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接受學前教育,除必要的身體健康檢查外,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組織學前兒童參與商業性活動、競賽類活動和其他違背學前兒童年齡特點、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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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擬立法:幼兒園不得考試、不得教授小學內容
徵求意見稿提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校外培訓機構等其他教育機構不得對學前兒童開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訓;幼兒園如違法違規開展小學學科內容及其他不符合學前兒童身心發展水平內容培訓,將被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者將停止招生甚至吊銷辦學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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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擬立法:幼兒園不得考試,不得教授小學內容,不能上市!
教育部7日起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總則明確發展學前教育應當堅持政府主導,以政府舉辦為主,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鼓勵、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國家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學前兒童明確,國家保障學前兒童的受教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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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擬立法:幼兒園不得考試,不得教授小學內容
教育部網站7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擬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徵求意見稿分為總則、學前兒童、幼兒園的規劃與舉辦、保育與教育、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管理與監督、投入與保障、法律責任、附則9章,共75條。徵求意見稿擬明確,學前兒童入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接受學前教育,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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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內容
《徵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徵求意見稿》分為總則、學前兒童、幼兒園的規劃與舉辦、保育與教育、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管理與監督、投入與保障、法律責任、附則等九個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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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意見:#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教育內容#】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7日起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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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教育內容:只能讀幼兒園快樂,讀小學焦慮?
《徵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果然,很多家長都表示了擔憂,認為這和實際情況出入很大,一年級對於孩子而言是有要求的,如果幼兒園不教任何小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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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內容
魯網9月8日訊學前兒童入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接受學前教育,除必要的身體健康檢查外,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昨天,教育部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在10月7日前,通過信函、電子郵件等途徑提出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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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前教育有新規!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內容
9月7日,教育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明確,學前兒童入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接受學前教育,除必要身體健康檢查外,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內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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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教育內容!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7日起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教育內容,不得開展違背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