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第一次看三毛是我七歲的時候。那時我幾乎已經把世面上所有童書和作文選閱遍,突然感到了生命中第一次「閱讀孤寂」。於是我爬上我媽的書架,一眼看到叢書封面上那個長髮披肩、透露著呼之欲出的灑脫氣息的女人。
上世紀時,三毛的文字曾被很多嫉妒之人批判「寫得太淺、根本沒有什麼文字上的才華和太通俗易懂不是真正的文學」。但我在小學作文課曾因引用她的一句「那種感覺,多年後才知道是感動」而被語文老師在全班大肆誇獎,奠定了我一生追尋文學理想不歸路的堅實基礎。
後來我再看三毛,羨慕於她橫走四方的經歷,氣憤於她小學老師的虐待,羨慕她與荷西的神仙眷侶關係,以及她的很多張在世界各個角落穿長裙的照片。然而,她最吸引我的,還是她骨子裡的灑脫不羈、有勇氣追尋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向世俗妥協等品質。
寫一部作品就像剝洋蔥,剝到第幾層最漂亮、呈現給讀者,由作者自己決定。可有時剝得太狠,剝到最核心的部分,像《雷峰塔》、《小團圓》等,這時作者就不由得擔憂讀者是否能承受真實的自己。萬一他們很討厭那個過度赤裸的靈魂該怎麼辦?縱向看三毛的作品,她前期的散文集,《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記》等,是剝得不那麼徹底的洋蔥,也是讀者最初愛上她的原因;後期的一些作品,《溫柔的夜》、《背影》、《夢裡花落知多少》等,是剝得比較狠的洋蔥。然而,近距離接觸了她的靈魂後,我們依舊愛她。
看三毛的書,如果只閱讀至「遊記」層面,則顯然是較淺的。三毛全集,讀罷數遍,會發現那儼然是一個女人的成長曆程。這種成長,是無奈、辛酸、悲情。因為生命中,有些成長是被迫的。
《背影》無疑是她作品中哀傷的一篇。那時荷西剛去世,三毛父母從臺灣來陪她。在山坡的路上三毛看見年邁的父母拿著一束黃花緩緩走向墓園。他們固執地一定要步行,不讓三毛用車子送。三毛就那麼怔怔地看著他們的背影——「哀傷,那麼明顯地壓垮了他們的兩肩,那麼沉重地拖住了他們的步伐。」她的心瞬時充滿一種憂傷痛心的震撼。父母為子女的操心竟是一輩子的,這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止。
這篇文章看得我熱淚盈眶。之後我進一步覺得,父母的背影,似乎總能剎那間觸碰子女心中最柔軟的那一塊,繼而鼻子一酸,恍然大悟到自己是多麼不孝和自私。在那一瞬間,曾經因成年而逐漸遠離的和父母間的紐帶,瞬間突然拉近。朱自清的《背影》看罷也有同樣的效果。看他父親為了給他買橘子,肥胖身軀費力爬上對面月臺的樣子,朱自清的眼淚流下來了,我的眼淚也同樣。因為我也想到了有一次不經意看見的母親背影。
我大概每隔幾年,都會重讀一遍三毛的作品,和《紅樓夢》一樣。每一次,我都讀出了不同的層次、態度、想法、感悟。她作品的脈絡,是有縱向自我體系的,並且看似簡單樸實的文字背後,頗有深意。我認為這才算中文的最高境界:不是看不懂的文字才是好的、高深的、有文化的。當文字作為傳媒載體失去了傳播的效應,那麼一切又有何意義?文字或閱讀是一件極私人口味的事,誰規定被看懂的文字就是淺薄呢?我認為一些極簡文字方是真正大師之心。
《萬水千山走遍》是她在荷西去世後寫的一個集子。看完整本書我發現全書充滿了對助手米夏的批判,這讓我也不禁嫌棄起米夏來。集子的第一篇《大蜥蜴之夜》,深刻凸顯了三毛和別人的不同。在那一場中南美洲的社交盛宴背後,展現了她對俗世俗人的厭惡。但是看完這篇文章,也讓我更加懷念她與荷西的愛情。《大蜥蜴之夜》裡,約根是追求三毛多年的男子,各方麵條件都很好。他在墨西哥的家「美麗雅致高貴得有若一座博物館」。三毛坐在約根華貴的車子裡,忍不住向車窗外的陌生人「小鬍子」高喊:「晚安啊!我的朋友——」
荷西和三毛
那一刻約根臉上現出「一陣不自在」。我一瞬間知道了為什麼多年來三毛沒有選擇他,也再一次讓我明白了三毛為什麼會選擇荷西。只有跟荷西在一起,她才是真正「做自己」,而荷西,也是唯一接受她全部,並愛她全部的男人。這種感情、理解以及接受,在人的一生中並不是那麼容易遇到。我經常看見廝守在一起的男女喜歡互相改變彼此。但如果這樣,一切就不是真愛。如果他(她)真的愛你,他(她)就不會覺得你還有什麼需要「改進」的地方。
果然,三毛在《大蜥蜴之夜》中寫,「這種令約根痛恨的行徑」偏偏是她最愛做的。那時的三毛,正如她自己在書中所說,已是「大夢初醒之人」,覺得「榮華富貴猶如春夢」。生命中那個階段,約根對物質的追求和講究,在三毛看來都是沒有意義的。而且,她自己也知道,約根對她的感情不過是「收藏家的貪心」,三毛對於他不過是另一件有名氣的收藏品。
回過頭來,看三毛的第一部作品、成名作《撒哈拉的故事》,發現那是一種剛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充分享受它並且絲毫不掩飾快樂、想分享給全世界的感覺。在這部作品裡,三毛幾乎掩藏了她性格中所有的陰暗面,呈現在讀者面前的都是樂觀、美好、熱情、溫暖。這些氣質當然不是偽裝,實是因為那時她確實是快樂的。那時的她,同荷西一起在沙漠中過著一種神仙眷侶般的生活,是「仍未受到傷害的」。
她的較後期作品集《夢裡花落知多少》,收了一篇《克裡斯》。在這篇文章裡,三毛則是溫暖、赤忱,飽含「大愛」,是天底下最無私、乾淨的一個靈魂。讀她的文字,你會感覺,這種情愫不是可以裝出來的,因為文字是最暴露人心的東西。所以每每讀三毛的文字都會讓我極度汗顏。我估計永遠做不到她那麼無私、溫暖、在乎他人,擁有一顆悲憫的心。
曾經有段時間一度有人質疑三毛筆下的文字不是真實的,這讓人再次感到人類嫉妒心之盛。三毛的作品雖然屬於「非虛構類」,但讀她作品時卻總能讀到很多故事。正因為那些故事太美太好,所以有一些嫉妒之徒會說那是她杜撰出來的。甚至有人說荷西根本不存在。這些論調足以讓人對人性再一次感到失望:居心,原來可以那麼叵測;葡萄,原來吃不到後居然是那麼酸。
三毛在《離鄉回鄉》的最後一句話說:「人如飛鳥,在時空的環境裡翱翔。」讀畢,我的眼角浮出淚來。這世界上有太多事我們不能如意,有太多機會總是抓不住。
《夢裡花落知多少》是最讓人心疼三毛與荷西生死相隔的一篇。這篇裡三毛清晰記錄了荷西死亡的前後。荷西去世之前的一個時候,有一次三毛與荷西為一件小事吵架。三毛生氣地鉸了自己的頭髮——跟林妹妹賭氣鉸那個香袋是不是一樣?然後凌晨5點,荷西回家,看到三毛鉸得狗啃一樣的頭髮,忍不住幫她修齊,然後說:「只不過氣頭上罵了你一句,居然鉸頭髮,要是一日我死了呢——」三毛聽到這句話後大慟,然後兩人在一身碎發的糾纏中相擁大哭。誰不料,荷西這句話竟然一語成讖。三毛在《夢裡花落知多少》裡寫了太多令人心痛的預兆。
正因為後來的故事我們都知道,所以再讀《夢裡花落知多少》才會讓每個讀者那樣揪心。就像湯顯祖的《牡丹亭》。真正的愛情,是足以讓人「生而死,死而生」的。生生死死,方才是真正情痴。愛到極致時,生死又如何呢?「結婚以前,在塞爾維亞已經換過了心。從今以後,你帶去的是我的,我帶去的是你的。」三毛說。
這樣的相濡以沫,變成最後釘棺材那「一陣木頭迸裂」的聲音,試問三毛又怎能承受?於是最後她還是自己去了。
我剛到異國的時候,曾經暗暗希望自己是三毛那樣的性格。那時我剛到曼徹斯特,住在一個精緻的花園洋房。但我無時無刻不為自己的局限性痛苦和汗顏。那時我突然明白,原來有一種東西叫「性格」,而那幾乎是長久以來不可改變的。這時我方才佩服三毛的勇氣。
現在,當我重新翻閱已經泛黃的《三毛全集》時,童年、少年時那些讀它的日子不由歷歷而來。這一刻我突然已經不在乎任何對於閱讀的看法。這世界上的作品,本沒有什麼或「深」或「淺」之分。只要你喜歡,「淺」的也可變成恰到好處的點綴,「深」的也可變成「四兩撥千斤」的智慧。那個叫三毛的女人,從她紙上的文字,我感到離她如此之近,觸摸到她靈魂的節凸。而作家,或文學,乃至整個人類精神,其實也不過如此而已:尋找一種遙遠但精確的人類共鳴。
(本文刊載於《三聯生活周刊》2015年31期,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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