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因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香港警方7日下午表示,方仲賢所購物件並非此前報導的雷射筆,而是高能量雷射槍,可致閃盲。
隨身攜帶「高能量雷射筆」
據人民日報海外網援引港媒報導,8月6日晚7時20分左右,五名休班警員途經深水埗鴨寮街近北河街交界時,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於是上前表明身份進行排查。該男子一言不發拔腿逃走,警員上前阻止,兩米距離內將其截獲。警方在該男子手中的塑膠袋裡檢獲10支長18釐米的雷射筆,隨後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將其拘捕。
高能量雷射槍(圖源:文匯報)
該男子被捕時,引來大批市民圍觀,男子高聲稱:「我是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我只是買了支『觀星筆』(雷射筆),為什麼要抓我。」被捕時男子自稱身體不適,隨後被送往明愛醫院檢查。但圍觀人群並未散去,高峰時多達千人。
不久,配備頭盔、面罩等裝備的暴徒陸續現身,先用欄杆、鐵枝等雜物堵塞深水埗警署外一段欽州街與荔枝角道道路,又向警署肆意破壞,包括塗鴉外牆、放火燒垃圾桶、用雷射筆射向警員、破壞警署鐵閘等。晚上11時20分左右,警方在迫不得已情況下施放催淚彈,驅散暴徒,其中沙田區議員黃學禮清場時涉襲警被捕。
香港警方 資料圖 新華社供圖 秦晴 攝
據了解,浸會大學編委會證實,被捕男子為該會會長方仲賢,現於明愛醫院,校方會有一名職員及律師前往協助。根據法例,不當使用觀星筆令他人受傷屬違法,違者可被控侵害人身罪,而任何人如因襲擊他人以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可判處監禁三年。
「雷射槍」可致皮膚灼傷甚至失明
據環球網援引港媒報導,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記者會上表示,6月開始示威者不斷使用雷射槍照射警員,數目、次數、強度不斷增強,有言論、有組織、有預謀地令警員受傷。
李桂華表示,有關商品涉嫌違反商品條例,已經將案件轉交海關跟進。至於為何認為雷射槍是攻擊性武器,李桂華說,《公安條例》列明攻擊性武器是指「任何被製造或改裝以用作傷害他人,或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物品」,自6月開始不少警員受傷,甚至有錄像機出現感光功能故障,警員有理由相信雷射槍為攻擊性武器。
此外,警方還在今天的記者會上用檢獲的鐳射槍(雷射槍)當場示範,近距離照射紙張,不足10秒射中的位置已冒煙,輕微燻黑並傳出焦味。
警方表示,這批鐳射槍並非坊間所指的「鐳射筆」,而是「高能量鐳射槍」。
據港媒此前報導,高殺傷力雷射筆功率可高達5000毫瓦,雷射溫度高達167℃,輕易燒穿7層黑卡紙及2毫米膠板,連魚眼和連皮五花肉都能輕易烤熟。眼科醫生警告,若被這類強功率雷射筆直射眼睛,一秒可致盲。
來源:北京晚報微信公眾號 綜合 人民日報海外網、環球網
監製: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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