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瓶酒包裝上沒有一個漢字,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近日,瀋陽市民張先生對家裡剛買的幾瓶進口葡萄酒心存疑慮。酒是張先生準備過節禮品時,在位於瀋陽北站的郵政大廈郵政局網點買到的。
葡萄酒無中文標籤 無增值稅發票
2月4日,張先生帶著兩瓶所購買的葡萄酒來到本網進行投訴。記者在其攜帶的發票上看到,這兩種葡萄酒名稱分別為波爾多和337,但酒瓶外觀只貼有英文標籤,沒有任何中文字符。
「從這種標籤上,我根本沒法看出來酒的產地、生產日期」,不光對葡萄酒沒有中文標籤感到納悶,張先生還對郵局網點所從事的經營行為提出了種種質疑,「他們的郵政網點櫃檯,看不到應該有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明,另外給我開的發票也是郵政專用發票,而不是一般購買食品所開的那種增值稅發票。」
記者暗訪:郵局未懸掛食品流通許可證
記者隨後來到了北站郵政局網點,售賣葡萄酒的「產品展示銷售中心」就在該營業大廳的醒目位置。在櫃檯旁的一處易拉寶上,有所出售酒類的圖樣展示,張先生購買的葡萄酒,赫然在列。同時記者看到,「產品展示銷售中心」櫃檯並沒有懸掛相應的食品流通許可證。
面對記者的詢問,櫃檯的工作人員表示進口的葡萄酒已經沒貨了,只有國產的酒類出售。
瀋陽市郵政局:問題的確存在
記者隨後聯繫到了瀋陽市郵政局市場部的富主任,「這批進口葡萄酒是我們郵政和中糧集團合作進行展示銷售的商品之一」,富主任認為關於葡萄酒的問題可以由中糧集團的遼寧地區服務商——金易公司方面來解答,「我們的產品銷售中心只是起到個展示作用。」
「我們的葡萄酒都是經過正規流程進口的,手續齊全」,金易公司一位姓高的經理向記者出示了該批進口葡萄酒的相關手續,「只是在當天賣給張先生的酒,由於工作人員疏忽,忘了貼上中文標籤」,高經理作了如上解釋,他還表示已經同張先生進行了溝通,可以為其更換貼有中文標籤同類酒品,並贈送其幾瓶葡萄酒,作為補償。
對於食品流通許可證及發票的問題,富主任表示,網友反映的問題是客觀存在的。他進一步解釋說,由於郵政局企業的特殊性,無法提供各個網點的法人代表、註冊資金等一系列相關資質證明,也就辦理不了通常所說的食品流通許可證,使用郵政專用發票也是類似的原因。同時富主任還表示,目前工商、稅務已經到網點銷售現場進行了調查,市郵政局將在相關部門得出結論後,根據要求進行處理或整改。
消費者:可能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記者之後與金融商貿開發區工商局北站所取得聯繫,也證實了富主任的上述相關說法。
但消費者張先生並不認同金易公司的賠償辦法,「進口食品不貼中文標籤,本身就違反食品法了,賠償一瓶酒才200多塊,這樣他們的違法成本太低了,不足以對他們起到懲戒作用」,張先生表示,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66條的規定:「標籤、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同時該法則第29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