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蘭州晚報 2011-03-07 15:23
晚報記者許沛潔陶承志
家住安寧某小區的單先生因為愛車刮傷的事情,煩心了不少日子。讓他氣憤的原因不是錢,而是責任的歸屬:「我不在乎能賠多少錢,只是我的車在停車場被三番兩次地劃傷,到頭來,停車場說他們一點責任都沒有,那我為什麼要交停車費,交了有什麼用?」
開車出行總會遇到「一位難求」的尷尬,停車場——在城市汽車數量飛速上漲的今天,成了名副其實的「香餑餑」。或許因為太火爆,如今的停車場總是「牛氣沖天」,停車掏錢天經地義,但車主請注意:一旦車輛發生刮傷、劃傷、蹭傷甚至丟失,停車場一概不負責任!倘若車主發出質疑之聲,負責收費的工作人員會流利回覆:「反正我們不負責賠償,如果你不接受,可以去別的停車場!」
對於買了保險的車主來說,車被劃傷不是大事,直接找保險公司理賠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險公司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會做出全額賠付。中國平安的客服人員做出如下解釋:「『劃痕險』屬於附加險種,只有在顧客購買『劃痕險』的前提下,保險公司才會進行賠付,但賠付也並非全額,理賠部通常要扣除15%的免賠。」
保險公司的不完全賠付解決了一部分人的難題,但對於那些沒有購買「劃痕險」的車主該當如何?停車場難道真的沒有責任嗎?將愛車停在室外停車場,一轉眼的工夫車子就被劃傷,該找誰來賠?車主認為:只要繳費停車,停車場就有義務看管,出現問題理應賠償。而停車場認為:停車費只是單純的場地租賃費,短時間的租用場地,憑什麼賠付?
一張價值兩元的票據,竟衍生出兩種不同的說法,停車費中究竟包含哪些內容?車輛在繳費停車期間遭遇劃傷損害等情況,停車場究竟該不該負責?3月1日,在記者的走訪中,始終未能得到答案,負責票據監製、停車場管理的相關單位,誰也說不清楚。
記者聯繫到市交警支隊秩序科史科長,他說:「我們雖然對停車場進行著統一管理,但重點在停車場位置的設定,停車票裡包含的服務內容,應該由物價部門解釋,雖然我們是票據的銷售點,但我們也是幫助稅務部門做這項工作。目前,對於停車場是否應當賠償,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對於此類問題究竟由誰負責,記者上網查閱其他城市的做法。重慶開設了停車辦,按照重慶市的統一規定,車主在室外停車繳納的費用中,已經包含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和劃痕險,如車輛在繳費期間遭遇劃傷損害等情況,都可以及時憑票找停車辦辦理賠付業務。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對於愛車停放於室外停車場期間,被盜或者劃傷,停車場是否賠償,在我市依然是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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