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廳函(2010)34號] 教育部辦公廳、商務部辦...
江蘇、浙江省教育廳、商務廳,中國服務外包示範城市: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問題的復函》(國辦函〔2009〕9號)和《教育部 商務部關於加強服務外包人才培養 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教高〔2009〕5號)等文件精神,推進地方高校計算機類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培養服務外包人才,促進大學生創業就業,教育部、商務部決定在江蘇、浙江兩省開展計算機學院培養服務外包人才的試點工作(以下簡稱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試點工作目的
適應我國現代服務業特別是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需要,推進地方高校計算機學院轉型,加快服務外包人才培養,並以此為契機深化地方高校計算機類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增強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
二、試點範圍
試點對象為地方本科院校計算機學院。試點單位由學校申報,江蘇、浙江兩省的省教育廳、商務廳審定。試點專業為計算機類專業,包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和網絡工程等專業。
三、試點工作內容
1.培養服務外包人才。根據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對計算機類人才的需求,對試點高校計算機學院的辦學定位,發展目標、專業設置,人才培養模式等重新進行整體規劃設計,為區域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撐。
2.推進計算機類專業教改試點。試點高校可選擇一個或幾個計算機類專業進行改革試點。與行業企業聯合制定專業改革方案,明確人才培養目標、培養方案、教學要求、辦學條件及專業規範等,重點在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方面有所突破,推動項目教學,任務驅動等教學方法改革,搭建校企合作平臺,實施校企合作。
3.加強實訓、實習基地建設。教育廳和商務廳要支持試點高校建立綜合性的服務外包人才實訓基地。試點高校要密切與企業的合作,加強實訓、實習基地建設,為學生實訓和頂崗實習提供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4.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教育廳和商務廳要建立加強師資隊伍培訓的聯合工作機制。一是鼓勵高校聘請服務外包企業的專家作為兼職教師,參與高校人才培養計劃制定、實訓指導、專業課程教學等。二是學校通過派遣教師定期到服務外包企業掛職,提高教師有關服務外包的實際操作經驗,提高課堂教學能力。試點高校要將教師參與培訓和到企業掛職計入教師工作量,並制訂適合於服務外包方向特點的教師考核標準。
四、試點時間
試點工作從2010年6月啟動,為期4年,教育部和商務部將在總結兩省各階段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向全國推廣。
五、保障措施
1.教育部、商務部聯合啟動試點工作,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問題的復函》(國辦函〔2009〕9號)的任務之一,做好政策協調工作,為試點高校創造良好外部條件。
2.江蘇、浙江兩省要根據《關於共建中國服務外包示範城市的協議》中有關支持大學生實習實訓基地建設的有關內容,推進本省和服務外包示範城市的大學生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工作,制定鼓勵性政策措施,落實財政資金支持。兩省教育廳、商務廳要加大對試點高校支持力度,在實訓基地建設、師資培訓、服務外包人才培養培訓補貼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
3.江蘇、浙江兩省的南京市、杭州市、無錫市、蘇州市和崑山市要參照江蘇、浙江兩省試點工作,在本市開展試點。根據《關於共建中國服務外包示範城市的協議》和《關於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中心共建協議》中有關承諾,在實訓基地建設、師資培訓、服務外包人才培養培訓補貼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培養服務外包人才。
4.試點高校要為改革試點提供組織保障、經費保障和制度保障。
六、聯繫方式
教育部高教司聯繫人:江河
電話:(010)66096262,手機:13911191928
傳真:(010)66096949,郵箱:jianghe@moe.edu.cn
商務部外資司聯繫人:葉威
電話:(010)65197395,手機:13621019867
傳真:(010)65197322,郵箱:yewei@mofcom.gov.cn
教育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