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賢行願品十大願中講,修行菩薩道要恆順眾生,為什麼呢?「菩薩若能隨順眾生,則為隨順供養諸佛。若於眾生,尊重承事,則為尊重承事如來。若令眾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這是什麼緣故?因為佛與眾生是一體的緣故。他說:「譬如生死曠野有菩提樹王,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華果。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諸佛菩薩智慧華果」
用樹比喻可能還讓人感覺不夠,我們一般會認為樹沒有知覺,體會不到一體的緊密性。若以人比喻,那麼佛菩薩如同頭腦,眾生則如同肢體。我們肢體上的樂受或苦受都會傳遞給大腦,而大腦有什麼感覺,肢體是不知道的,這就是眾生與佛菩薩的差別。如果說聯繫肢體和頭腦的是神經系統,那麼聯繫佛菩薩與眾生的就是法身。法身就是覺性,覺性本來如同虛空,無邊無際,遍滿十方,無所不知,所以又叫如來。可是眾生的覺性被自己的無明遮蓋住了,只能覺一小部分,所以總覺得自己和別人不同,就像兩個腳趾頭,還要分個彼此。佛曾經用大海做比喻,諸佛就是海水,而眾生就是海水裡的水泡,當水泡破裂後,就會融入大海。
說起法身和色身,一般人都會以為,在色身之外還有一個法身,在《壇經》中,僧人志道就請教六祖說,色身無常,有生有滅,法身有常,無知無覺。若色身滅時,四大分解,全然是苦,苦不可言樂;若法身寂滅,即同草木瓦石,誰當受樂?為何佛在《涅槃經》中說常樂我淨?
六祖叱責志道說,你是佛家弟子,為何修習外道,持斷常邪見,而非議最上乘法?若據你所說,即色身之外別有一個法身,離生死求寂滅,又推導出涅槃常樂有法身受用。這是執著生死,貪戀世間享樂。你應當明白,佛因為一切迷惑之人,自認五蘊和合的肉體為自體相,分別外界的一切事物為外塵相,好生惡死,念頭一刻也不停地變遷,不知身心所知都是夢幻虛假,枉受輪迴,反而認為佛的涅槃常樂是苦,終日奔波索求。佛憐憫眾生的迷惑顛倒,於是示現涅槃真樂,在一剎那,無有滅相,更無生滅可滅,是則寂滅現前(聯想一下,一個活人在大火中化為灰燼,一動不動,視苦樂等同)。當涅槃現前時,也沒什麼涅槃的大小體量,這就是所謂的常樂。這種樂即無受者,也無不受者,哪有什麼體或用的分別。
隨後,六祖用偈言總結: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凡愚謂之死,外道執為斷。妄立虛假名,何為真實義?唯有過量人,通達無取捨。以知五蘊法,乃以蘊中我,外現眾色像,一一音聲相。平等如夢幻,不起凡聖見。常聽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劫火燒海底,風鼓山相擊,真常寂滅樂,涅槃相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