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劉瑞明)山東德州22歲女子方某洋因不能懷孕被公婆、丈夫虐待毆打致死,一審法院判決三人二至三年有期徒刑,其中其丈夫適用緩刑。此前方某洋的家屬及代理律師稱,本案暫定於11月27日重審開庭。11月27日,禹城市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今日沒有收到重審開庭的通知,本案重審將繼續延期開庭審理。」
因為不能懷孕,山東德州女子方某洋長期遭到公婆及其丈夫的虐待和毆打。2019年1月31日,方某洋遭公婆及丈夫虐待後死亡。
方某洋幼時照片。受訪者供圖
2019年2月,方某洋的公婆、丈夫被禹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此後禹城市檢察院以涉嫌虐待罪對三人提起公訴。2020年1月22日,禹城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一審判決,張某林因犯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劉某英因犯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張某犯虐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同時,被告人需向方某洋的母親賠償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合計4萬餘元。
因方某洋的家屬不服判決,德州市中級人民院裁定本案發回禹城市人民法院進行重審。本案重審原定於11月19日開庭審理。
新京報此前報導,11月18日,禹城市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因原告訴訟代理人申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或者公訴人申請鑑定人出庭的情況,本案延期開庭審理。具體開庭的時間將在禹城市人民法院的官方公眾號另行通知。
此後,方某洋的家屬及代理律師稱,本案重審暫定於11月27日開庭。今日,方某洋的表哥謝樹雷告訴新京報記者,「25日下午,律師告訴我,27日不能如期開庭,開庭日期尚未確定。」
11月27日,禹城市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案件還在辦理中,重審開庭時間尚未確定。「今日沒有收到重審開庭的通知,本案重審將繼續延期開庭審理,開庭時間將會在法院的官方公眾號進行發布,開庭延期的原因不方便透露。」
編輯 劉倩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