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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招聘平臺員工售賣簡歷信息,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新京報訊(記者 吳淋姝)12月4日,第七個「國家憲法日」當天,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涉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審理情況」新聞通報會上表示,被侵犯的公民個人信息過去主要以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住址等傳統靜態信息為主,如今,包括徵信、定位、行蹤軌跡、住宿、房屋產權在內的動態信息被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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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員出售客戶信息非法獲利3259元 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
12月21日 消息:據江蘇高院公眾號消息,近日,常熟法院審結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堅決嚴懲此類犯罪行為。2019年12月,某快遞公司工作人員報案稱有大量客戶信息被異常查詢,其中涉及蘇州地區的客戶信息有100餘條。經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發現廣州快遞公司員工馮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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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
、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公司。2018年11月,湖北武漢公安機關接到報案,某汽車金融服務平臺伺服器被黑客入侵,包括身份證、手機號、家庭住址、貸款情況在內的30餘萬條客戶信息被盜取,被人以1比特幣(時值3.5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在「暗網」上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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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抓獲138名侵犯個人信息嫌疑人 物業員工出售業主信息被刑拘
原標題:物業員工出售業主信息被刑拘 本報訊(記者安然)市公安局近日透露,5月7日、8日,警方對前期掌握的30餘條網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線索開展集中收網行動,刑事拘留涉嫌出售、提供、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13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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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麼保護你,我的個人信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司法實務...
相關案例邵保明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案例來源:2017年最高法發布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要旨】非法出售戶籍信息、手機定位、住宿記錄等個人信息,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基本案情】2016年初起,被告人邵保明、康旭、王傑、陸洪陽、倪江鴻分別以「大叔調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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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相關法律法規及典型案例彙編
買賣的公民個人信息包括戶籍、銀行、電信開戶資料等,涉及公民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部分國家機關和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以及物業公司、房產中介、保險、快遞等企事業單位的一些工作人員,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給他人。獲取信息的中間商存網際網路上建立數據平臺,大肆出售信息牟取暴利。非法調查公司根據這些信息從事非法討債、詐騙和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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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是被誰「偷走」的?酒店快遞外賣成信息洩露重災區
記者梳理這些案件,發現近幾年被侵犯的公民個人信息數量從「倍數級」進階至「指數級」爆炸式增長,酒店、快遞公司、外賣平臺等企業成為信息洩露的重災區。以單位名義由銷售人員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且獲取的銷售利潤歸公司所有,該公司的行為符合單位犯罪的條件,因此被列為刑事被告。最終,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該公司罰款50萬元,判處被告人張某、孫某等11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至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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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個人信息是被誰「偷走」的?酒店快遞外賣是信息洩露重災區
記者梳理這些案件,發現近幾年被侵犯的公民個人信息數量從「倍數級」進階至「指數級」爆炸式增長,酒店、快遞公司、外賣平臺等企業成為信息洩露的重災區。以單位名義由銷售人員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且獲取的銷售利潤歸公司所有,該公司的行為符合單位犯罪的條件,因此被列為刑事被告。最終,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該公司罰款50萬元,判處被告人張某、孫某等11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至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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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也許你不覺間已觸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侵公犯罪認識誤區
法律常識: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認識的五個誤區,你可能不經意間已經觸犯該罪,銷售類人員必看近年來,伴隨著經濟快速發展,網際網路應用的廣泛普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處於高發態勢,既嚴重侵犯了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又往往與電信網絡詐騙、敲詐勒索、綁架等犯罪等其他犯罪存在密切關聯,呈合流態勢,社會危害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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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遞公司員工出售客戶運單信息1.5萬條 獲利近兩萬
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通訊員王磊、朱惠婷報導:某速遞惠州分公司員工林某顯掌握了其一名同事的工號和密碼,隨後登陸公司內部軟體批量下載客戶運單信息,並通過微信傳送給買家,共出售客戶運單信息約15000條獲利近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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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嚴打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經查,自2016年1月起,顧某夥同他人製作用於非法獲取該公司帳號的軟體程序,並在網際網路上大肆收購網站身份認證信息,使用軟體大量實施「撞庫」行為,非法獲取該公民個人帳號約10萬組,並通過網際網路大量出售帳號及掃號程序,非法獲利1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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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通報:酒店、快遞公司、外賣平臺成信息洩露重災區
根據三中院的通報,近幾年,被侵犯的公民個人信息數量從「倍數級」進階至「指數級」爆炸式增長,酒店、快遞公司、外賣平臺等企業成為信息洩露的重災區。通過對這些案件進行分析發現,涉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主要呈現以下4個特點:1,從「倍數級」到「指數級」爆炸式增長從信息特點看,被侵犯的公民個人信息數量從「倍數級」進階至「指數級」爆炸式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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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餘人侵犯涉疫公民個人信息被處罰
2020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深入推進「淨網2020」專項行動,聚焦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持續開展集中打擊行動,不斷壓縮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活動空間。截至12月20日,全國共偵辦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31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700餘名,有力震懾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分子囂張氣焰,有效維護了網絡空間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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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潁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
看看下面這個案例大家就明白了10月28日、29日,臨潁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潘某軍等人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以來,王某、潘某軍、石某勝等人合夥成立公司,開發運營網絡貸款軟體APP,在網絡上從事非法放貸活動,軟體上開發有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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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洩露公民個人信息 披露公民信息有哪些內容?如何量刑
澎湃新聞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到10起涉及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罪(或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案例,其中5例,洩露信息者分別是學校、銀行、電信企業、教育培訓機構,甚至是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另外3起案例的作案者通過技術手段入侵網絡信息平臺竊取個人信息;還有兩起案例,涉案人員從網際網路購買到公民個人信息,並向他人非法出售從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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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以來公安機關打擊網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打掉了一批非法採集、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公司。近日,我局公布了2019年以來公安機關偵破的十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典型案件:江蘇南通公安機關偵破「1023」暗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2019年10月,江蘇南通市公安局網安部門工作發現,網民「wolinxuwei」多次在「暗網」交易平臺出售銀行開戶、手機註冊等公民個人信息,數量高達500餘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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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輔警離職後 倒賣公民個人信息被判刑
曾在派出所做輔警的劉某,離職不幹後,想到一個發財的歪主意:利用認識輔警和民警的便利,欺騙、收買在職輔警人員,讓他們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從中非法賺錢。劉某不僅自己犯罪,一名在職輔警也被他拖下水。近日,西山法院以劉某等人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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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中的兩個問題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網絡犯罪中常見的一個罪名,也是筆者長期關注的一個罪名。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筆者連續三年都有處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其中不乏不提請逮捕、不批准逮捕和一審緩刑的案例。一、公民個人信息的認定侵犯公民信息罪的犯罪對象,是公民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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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十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典型案件
三、湖北武漢公安機關偵破吳某「暗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2018年11月,湖北武漢公安機關接到報案,稱某汽車金融服務平臺伺服器被黑客入侵,包括身份證、手機號、家庭住址等情況在內的30餘萬條客戶信息被盜取,被人以1比特幣(時值3.5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在「暗網」上出售。武漢市公安局網安部門經過深入偵查,於2019年1月22日在四川成都抓獲犯罪嫌疑人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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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案例】新泰警方刑事拘留一名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
9月10日,新泰警方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劉某某抓獲。經查,自2018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通過QQ購買大量公民身份證件照片並在網上轉手出售,犯罪嫌疑人劉某某還根據客戶需要,通過PS技術偽造公民身份證件照片對外出售,非法獲利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