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氣到想殺人的地步。
直到看到這個新聞,真想匹夫一怒血濺五步。
大家應該也猜到了,我說的是發生在陝西寶雞摔孩子的事。
一個摔,一個拍,一對禽獸父母,就這樣活活把自己兩歲半的兒子摔死了。
寶寶嘴裡流著血,叫了最後一聲媽媽。
然後永遠閉上了眼睛。
01.
這人間,不值得!
3天前的8月19日。
陝西寶雞金陵灣小區,酒後的劉某和女友羅某又吵起來了。
對,他們未婚先育,男的62多歲,女的40多歲,然後同居生了個兒子。
兒子兩歲多,正是可愛的時候。
但他們卻過不下去了,誰都不想要孩子。
這天晚上,兩人又因孩子撫養問題,吵的不可開交。
可能,這對狗男女都覺得是個負擔。
都不要是吧,行,那把孩子摔死算了。
吵著吵著,就吵到了這一句。
你敢摔?那我就敢錄!
於是,這世上最惡毒的父母出現了!
禽獸父親抓住孩子的兩條腿,高高舉過頭頂摔向沙發,又滾落在地。
巨大的驚嚇和疼痛,讓孩子哭的撕心裂肺,看的讓人心像錐刺一樣痛。
而毒蠍母親呢,則真的就拿起手機在旁邊拍。
不制止不阻攔,沉靜的可怕。
那可是你的孩子啊,十月懷胎養到2歲多的孩子啊。
7秒之內,連摔2次!
好吧,為了留下證據,這個媽媽真的就拍下了全過程。
真的給你們一個大大的贊,你們這對畜生。
孩子哭著喊著,在他幼小的心裡,最親的爸爸媽媽為什麼變得像個魔鬼?
他不明白,他也說不出。
他只知道——
這人間,不值得!
02.
被摔的寶寶真搶救不過來嗎?
孩子不哭了,他們也滿意了。
當可憐的孩子被緊急送到醫院搶救時,由於傷勢過重,最終離開了這個可怕的世界。
虎毒尚且不食子,何況是個四五十歲的成年人?
面對可愛的孩子,竟然用如此殘忍的方式來折磨孩子,簡直喪盡天良人神共憤!
第二天下午,警方拘留了摔孩子的劉某,並發布警情通報:
經調査,犯罪嫌疑人劉某酒後與女友馮某因兩人所生小孩(兩歲六個月)撫養問題發生爭執,將小孩拋摔在沙發上,致小孩受傷。
這就完了?
酒可不背這個鍋!
畜生就是畜生,禽獸就是禽獸,他們不配為人,更不配做父母!
他們只配,斷子絕孫!
都說父愛如山,為母則剛。
可他們呢,竟然活活把自己的孩子摔死了!
上天賦予了人們生育的權利。無論選擇生或者不生,都值得被尊重。但如果選擇了生,你就沒有權利讓他死。
因為生命權,是每一個人基本的權利,即使再小的生命,也生而平等!
記得2008年汶川地震,當救援人員清理一片廢墟時,發現的一幕瞬間讓人淚崩:
年輕的母親雙腿蜷縮,身體被建築壓得變形,僅靠兩隻手支撐著身體,而她的身下,是一個僅有3個月多大的孩子。
孩子得救了,但媽媽卻再也沒能醒來。
在媽媽的手機上,留下媽媽打給孩子的最後一句話:
「親愛的寶貝,如果你還活著,一定記住我,愛你」。
這是一個多麼偉大的媽媽,又是一個多麼幸運的孩子啊。
而這個被摔的寶寶,他是真的搶救不過來了嗎?
不!是他絕望了!
03.
父母的情緒有多重要?
隨後,孩子父親被拘留。
孩子的母親則在醫院接受精神和心理治療。
還治療個屁,一對心如蛇蠍的劊子手!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這個母親在現場不阻攔不制止,眼睜睜看著孩子被一次次的拋摔,還用手機記錄下了全過程,是同犯,也是兇手!
一個是酒後行兇,一個是清醒縱容,哪個更可恨?
按我說,這個母親更加扭曲猙獰,更加冷血兇殘!
從來沒有想過一個母親,在清醒的狀態下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孩子被人活活摔死的,這該是多冷的血多硬的心!
想到現在的父母可以不需要考試就能上崗,讓人不寒而粟。
很感慨一句話,幸運的人用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癒童年。
而決定孩子是否幸運的關係,就是來自於父母的情緒。
我看過很多的父母,當發生矛盾忍不住要爭吵時,都會把孩子支開,或者等孩子睡著時,然後再進行「戰鬥」,而在孩子面前,永遠都開開心心的。
他們用行動告訴孩子:
我們負責遮風擋雨,你就負責健康長大。
而有的父母則不是,當著孩子的面無休止的爭吵,甚至是大打出手,讓孩子親手看到最親的兩個人互相傷害卻無能為力。
更可憎的是,一些極端的父母還把氣撒到孩子身上,用最惡毒的話咒罵對方,卻從來不想那也是孩子最親的人,絲毫不管孩子的感受。
這樣的父母,面目猙獰,一身戾氣,對孩子來說,簡直就是一個災難!
去年5月,16歲的山東女孩被親生父親連揮4刀殺死在家中。
原因僅僅是因為重男輕女,不需要再去上學。
還有多少孩子,生活在這樣的陰影下?
躲不開,逃不掉!
04.
這對禽獸父母該當何罪?
你問我出生前在做什麼
我答
我在天上挑媽媽
看見你了
覺得你特別好
想做你的孩子
又覺得自己可能沒那個運氣
沒想到
第二天一早
我已經在你肚子裡。
這首8歲孩子寫的小詩,看哭了無數媽媽。
是的,每個孩子都曾是天使,他們在墜入凡間之前,都趴在雲朵上,認真的挑選媽媽,直到他們發現了優秀的你。
於是,就一絲不掛地來到了人間,來接受你賦予的一切。
所以,孩子遠比想像中更愛父母。
有個媽媽問孩子,是我更愛你還是你更愛我呀。
孩子想了想,非常認真的回答:
「我覺得是我更愛媽媽。因為媽媽生氣了會兇我,但我從來都捨不得兇媽媽。」
為了這份愛,幼小的他們甚至小心翼翼。
在孩子眼裡,父母就是他們的全世界。
但這個寶雞的兩歲寶寶,心裡一定很難過。
因為,他挑錯了媽媽。
媽媽不僅不愛他,還要把他送下地獄!
更可氣的是現行的法律。
男子酒後可否成為過失殺人的藉口?
憑什麼要讓酒來背這個鍋?
難道這名男子酒後已經不認識自己的孩子,當成枕頭來摔的?
明顯不是!所以,這是故意殺人!
而這個母親呢,還有什麼臉去做心理治療,不應該當成共犯被抓起來嗎?
但律師卻不這麼認為,如果拍視頻的人當時拍攝只是為了留下證據,那麼她的拍攝行為不構成犯罪,最多是有違道德。
意思就是說,這女人不用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