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人文者也。
聖經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何解?
此言出自《以弗所書》,從字面意思來看,似乎很好理解,大意就是指酗酒的害處,可是,如果只是這樣理解,就完全誤解了這句話的本意。
當然,它的確有指出酗酒之害,但不是最精華的部分。
在此言的前半部分,聖經借聖徒保羅之口正在講述新生命與舊生命的區別,引用了許多教訓,話語沉重,只是到了此處,突然話鋒一轉,採用更陽光,更積極的說法。
但是,借「醉酒」轉折,不禁有些令人費解,總的來說,大概可以分成兩部分含義:
一方面,此言出自古羅馬時期,那時人們享樂的方式主要以酗酒和酒後無德為主,因此,借酗酒這一惡習來做轉折,其實指代的是墮落的生活方式,也是人們不思進取,頹廢不堪的標誌。
另一方面,醉酒也不全是負面的意思。當人的內心充滿聖潔的情感和美德時,那份喜悅之情,急於分享給別人的欲望,滔滔不絕的傾訴,都與醉酒的狀態很像,《使徒行傳》對此有過比較精確的描述。
這就有點意思了,為何不同的心態,卻會導致十分相似的結果呢?這算不算殊途同歸?
區別還是挺大的。
酒精並不能使人興奮,正相反,它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可以壓制人的各項行為能力,包括自制力。
當自制力被削弱後,相繼失去的便是理智、判斷力、靈敏、平衡……如果「浸泡在酒裡,酒能使人任性、浪費、放縱,導致最終的滅亡」。
由此也可以看出,自律能力對於一個人的成長是十分必要的,而自律往往來自於規律的生活,也就是《提摩太後書》中所說的「謹守的心」。
自律的心越強大,人的學習和獲取知識的欲望就越強烈,當他們得償所望時,那種興奮和愉悅雖然近似醉酒,卻與真正的被酒精麻醉截然不同,而是品嘗成功的果實後所帶來的幸福感。
另外一個比較鮮明的對比是,酗酒之人的生活狀態往往是精疲力竭的,而自律的人獲得成功後,往往在稍事休息後,更加精神飽滿地投入到新的工作和生活當中。
酗酒的人最終的下場是身無分文,無論時間還是自己的健康,甚至身邊的親友都被他消耗一空。
而因自律的生活受益的人,就算他不主動尋求,身邊也會自動聚集起同樣積極向上的同伴,且事事如意,鮮少紛爭,只因優秀的人自然吸引優秀的人,就連陽光雨露也喜歡努力生長的生物一樣。
這種觀念是如何形成的呢?
一直以來,我們都有一個錯誤的認知,即生命的意義在於避免陷入邪惡,避免犯罪,遵紀守法,這不是不對,只是如果人一生的意義都在於此,未免太像動物了,太消極了。
人的生命應該是積極的,向上的,刺激的。為了尋求這種感覺,不應該把自己投入到「酗酒」這種墮落的生活方式中,而是培養強大的自律意識,從而喚醒身體和內心的某種能力,使自己能夠充滿鬥志地向光明的前方大步邁進。
有所作為,有所貢獻,有所分享,才是使快樂源源不斷的根源,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