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各留學人員創業園內留學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高國際競爭能力,在北京市商務局的大力支持下,今年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與北京市商務局助邦商務中心決定聯合組織留學人員中小企業參觀考察部分國外相關展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拓寬留學渠道,吸引人才回國,支持創新創業,鼓勵為國服務」的留學工作要求,落實《關於促進留學人員創業園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完善首都留學人員創業服務體系,積極支持留學人員中小企業開闢銷售渠道,開拓國際市場,並為今後參展、開展合作、建立聯繫打下基礎,提高國際競爭能力,培育國際化企業。
二、企業條件
1、各留學人員創業園內登記註冊的留學人員企業;
2、在北京市辦理工商登記的中小企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3、近兩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
4、具有從事國際市場開拓的專業人員,對開拓國際市場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市場開拓計劃。
三、參加國外展會內容
1、留學人員中小企業參加2006年度國外展會出訪計劃主要包括:希臘「塞薩洛尼基國際博覽會」、南非「約翰尼斯堡國際貿易博覽會」、智利「聖地牙哥國際博覽會」、阿聯「杜拜秋季國際博覽會」、美國「拉斯維加斯國際計算機貿易博覽會」等。(詳見附表)
2、留學人員中小企業有參觀考察國外其它展會或參加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意向的,可上報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由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商北京市商務局有關部門爭取予以安排。
四、組織程序
1、各留學人員創業園組織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中小企業填寫《2006年留學人員中小企業考察國外展會申請表》,並審核蓋章後報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2、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與北京市商務局助邦商務中心根據申請情況,擇優選擇留學人員中小企業參觀考察國外展會,並列入年度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計劃。同時,將根據組團情況,安排留學人員中小企業隨團參觀考察或單獨組團參觀考察。
3、留學人員中小企業接到批准通知後,按規定準備相應材料,辦理相關手續。
五、資金支持
1、北京市商務局從專設的「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對今年參觀考察國外展會的留學人員中小企業給與資金支持。
2、「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對開拓市場工作團組費用支持50%。開拓市場工作團組費用指隨團人員的交通費和生活補貼。交通費是指隨團人員出訪的經濟艙費用,生活補貼是指國家規定的訪問國的生活補貼。
3、「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採取事後撥付的原則,即在項目完成後,按照北京市商務局的要求,提出項目資金撥付申請。北京市商務局根據項目資金計劃,對項目資金撥付申請進行審核後,由北京市財政局撥付資金。
六、工作要求
1、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各留學人員創業園要積極採取各種形式,努力讓所有入園的留學人員企業了解此項工作,並根據企業實際參加此項工作。
2、認真做好組織工作。組織創業園內有意向參觀考察國外展會,並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中小企業按時上報,每個展會每個企業限報1名。創業園工作人員也可申請。
3、確實做好企業核實工作。各留學人員創業園對所報企業情況要認真調查核實,保證申請企業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條件。
4、請各創業園於2006年3月13日—15日將《2006年留學人員中小企業考察國外展會申請表》(一式兩份)報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將根據申請情況,組織有關「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培訓或講座。
聯繫人:崔巍微
聯繫電話:62399227
傳真:62399705
北京市留學服務中心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來源/北京留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