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含山縣交警大隊在交通檢查中,查獲一起準駕不符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李某竟意圖通過「充話費」形式賄賂民警,最終民警查清後將現金退還並對李某嚴肅批評教育。
當日下午,含山縣陶廠交警中隊結合冬季道路安全特點,在X016線25公裡處設立臨時執勤點,對過往車輛嚴管嚴控。
16時20分左右,一輛車牌號為皖M344XX重型半掛牽引車被執勤人員攔下受檢,經查駕駛人李某準駕車型為B2,而重型半掛需要A2證才能上路行駛,顯然準駕不符,民警立即告知李某將面臨記12分罰款2000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李某聽後,想方設法拖延時間,不願接受處理,期間言語中幾次意圖賄賂交警,都被視而不見。
就在回中隊接受處理途中,中隊長賀清海手機上突然收到繳款500元的信息(話費充值500元),且繳款地址不詳,民警立即意識到其中的「貓膩」,很有可能就是當事人李某所為,在民警的再三詢問下,李某終於承認是其所為。
民警當即給與了李某嚴肅地批評教育,並告知處罰不是目的,只是一種手段,以此來避免交通違法行為。
最後民警自身拿出了現金500元歸還李某,李某也為之前的無知行為感到羞愧,更被公安交警的這種執法公正、無私的價值理念所折服,並自願接受下一步處理。
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是每一個駕駛人必須嚴格遵守的行為規則、道德原則。法律無關於人情!
記 者:浩 宇
編 輯:雅 蓉
監 制:常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