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8時許,江西省廣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城區沿河西路口郵政路開展夜時,一名男子駕駛一輛二輪摩託車向卡點駛來,執勤民警懷疑其有酒駕嫌疑,上前將其攔住,指意其停放在路邊安全地帶,接受酒精檢測。剛開始,該男子極不情願配合,後在民警對其宣講有關法律法規後,才配合民警進行酒精檢查。經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5mg/ml,屬酒後駕駛。
此後,執勤民警要求其出示二輪摩託車駕駛證,該男子謊稱忘記帶到,放在家中。不久,出擊一本B2駕駛證,民警上網查詢後發現其未取得二輪摩託車駕駛證E證,屬準駕不符交通違法行為。
原來,該男子當晚被邀請與朋友聚會,因盛情難卻,為了行駛方便,便駕駛一輛摩託車赴約,席間,與朋友喝了幾杯啤酒後,自己認為不要緊,便駕車回家,誰知,路上被交警抓獲。
目前,該男子被交警處罰予罰款1700元,記24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男子已後悔不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