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8日中午,王衍芳被警方控制後,全副武裝的特警走出北京市建築工程研究院。
6月8日10時30分許,北京市建築工程研究院主樓,該院原職工王衍芳在四樓辦公室和樓道裡,並將工會主席付美手臂割傷。
據目擊職工回憶稱,事發時,王衍芳沒有喝酒,很清醒,在樓下轉了一會,經歷了思想鬥爭,帶著一把菜刀和一把匕首直接上4樓,先把陸院長砍倒。隨後直奔人事科,拿著帶血的刀子,與裡面的七八個人打了起來,過程中菜刀被人用椅子砸掉。
隨後,他看到米書記站在樓道裡,就拿著匕首走了過去。此時,付美剛好經過,拽住王衍芳時右手被割傷。期間,米書記遇害。
隨後,三名保安一直跟著王衍芳。王在路邊打了兩輛計程車未果,遂返回,拿著刀來到5樓頂層西北角。此時,警察趕至現場,將其圍困。在與談判專家交談近1個小時後,王衍芳被民警制服。
北京建築工程研究院原職工王衍芳在一中院受審,52歲的他被控於6月8日上午,在北京建築工程研究院將前任院長陸欽贄和前任書記米景興扎死。
當日案發後,警方出動了特警和談判專家,將王衍芳控制。
此案於10月24日9點30分在一中院15法庭準時開庭,因為該法庭只有6個旁聽座位,幾名北京建築工程研究院的員工只能等在法庭門外。據了解,此案有多名證人出庭作證,包括研究院員工和案發時出現場的警員。一位中年女子從法庭出來後,只承認自己是單位員工,但不肯透露庭審情況及作證內容。
中午11點15分,一位海澱分局的警員還在法庭門口等候出庭作證,該警員只表示自己在事發時出了現場。
依據日前一中院和一分檢聯合推出的「關於落實關鍵證人出庭」的《紀要》,在一審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或法庭對口供筆錄存有爭議,那麼負責搜查、勘驗、檢查等偵查活動並形成筆錄的偵查人員需出庭作證。對於是否是依據該規定前來作證,該警員只微笑,沒有正面回應。
相關人士透露,王衍芳在庭審中對殺人的事實沒有異議,但認為是兩位領導的過錯導致其最終走到這一步,慘劇的發生不僅僅是其個人的責任。
此案未當庭宣判。
-工作軌跡
因嗜賭下崗提汽油威脅領導
建研院現任領導介紹疑犯工作情況,認為前任領導所為已經「仁至義盡」
昨日的庭審中,王衍芳認為,是兩位領導的過錯導致其最終走到這一步,慘劇的發生不僅僅是其個人的責任。對此,北京建築工程研究院的現任領導韓、袁兩位書記則認為,在此案中受害的陸欽贄和米景興,作為領導「做得仁至義盡」,而王衍芳的行為缺乏社會責任感。
法院開庭的同時,在北京建築工程研究院,了解了王衍芳與前任領導之間矛盾的前後經過。
嗜賭
上班時溜出去打 麻將
據介紹,王衍芳1980年畢業於北京大學化工系,1984年調入該院工作,工程師職稱。「他能力一般,剛開始的時候,工作表現還行。」韓書記說,大約兩年後,王衍芳迷上打牌,總是在上班時間溜出去找人玩麻將,隨著賭癮的養成,王衍芳逐漸將工作荒廢。
韓書記稱,1992年,王衍芳不知什麼原因,將一套生產多彩塗料的設備私自賣掉,損害了該院的利益,當時,正值單位房屋改革,主要因為這件事,研究院沒有將福利房賣給他。1995年,該院裝飾研究所成立,王衍芳專業對口,面對生活日益窘迫,他一度產生了洗新革面的想法,並向領導發誓「再賭就剁一隻手」。但不久,王衍芳的保證便落了空。
下崗
工作任務不能完成
袁書記介紹,該研究院是國家事業單位,受國家差額撥款,因此,工程師需完成科研成果、專利、發表學術文章等軟指標,或者達到一定收入的硬指標。但這些王衍芳都做不到,1996年,正值建研院改制,由院長聘任中層,中層聘任職工,當時已經沒有科室願意接收他。次年,建研院將王衍芳安排到下屬單位北京建設技術發展中心,該中心每位職工每年需要完成3萬元的營業額。
「這要求不高,絕大多數人都能完成,如果王衍芳戒賭,每天踏實工作,一點沒問題。」韓書記稱,和王同時的工程師,不少人現在都當了老闆。
據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王衍芳第一年就沒有完成指標。本應終止勞動合同,但他要求再給一次機會,建研院又與其續籤了一年勞動合同。在合同期內,王衍芳仍不能勝任其本職工作。該院只好與王衍芳終止了勞動合同,並於1998年2月將其檔案轉至海澱區勞動局。
艱難
妻離子散家貧如洗
一位不願具名的朋友說,失業之初,王衍芳也曾試著找過工作,但是畢竟是四十多歲的人了,找工作遇到很大困難,經濟方面可以說一貧如洗。沒有經濟收入,加之找領導未果,王衍芳開始自暴自棄,整天喝酒、賭博,逢酒必醉、不務正業,家庭難以維持。
不久,母親得病成了植物人被送往醫院,妻子也與他離婚,兩個女兒都判給了女方。
由於和領導產生過一些糾紛,他始終覺得自己被辭退是因為得罪了領導,所以常常罵單位的領導不好。「整個居民樓的人都聽見過,他就說過要宰了書記和院長。」2000年,王衍芳開始頻繁出現在各級領導的家裡,多次招致民警前來協調。「局裡的,市裡的,人大代表,甚至轄區派出所,他都找過,目的就是為了回建築工程研究院。」
「敲詐」
揚言殺人獲得一套房
韓書記說,王衍芳溝通的方法就是敲詐研究院,多次對領導聲稱「要麼給他200萬,要麼就做研究院的鬼!」2003年春節前夕,王衍芳帶著一桶汽油和一把射釘槍前去威脅米書記,揚言要殺人放火。隨後,由陸院長出面,該院監理公司同意給王衍芳提供工作機會,但他沒有接受。
當年年底,建研院、王衍芳和當地派出所三方籤訂了一份協議,前提是他不得以任何藉口再騷擾兩位領導。這樣,王衍芳以一萬多元的價格從單位買到一套兩居室,另外拿到兩萬元錢,並免除了此前的2.7萬元水電費。
「當時,王衍芳非常高興,此後的幾年很少來找領導麻煩。」韓書記說。
-街坊印象
殺人前先還清賭債
在街坊眼中,王衍芳性格比較老實,個子不高,平頭,不愛好勇鬥狠,所以大家都不相信他會做出這件事來。
平時,王衍芳賭博不愛欠債,就是欠也就是一兩百塊錢。
大約兩年前,王衍芳把兩居室賣了,自己住在工會食堂西側的一間小平房,20多萬元賣房錢在 離婚時都給妻子作為贍養費了。
案發前,王衍芳將自己的五六平方米的平房過戶給了小女兒,又將房子以小女兒的名義租了出去,並預收了三個月的租金3600元錢,隨後馬上就拿去還債,還完之後自己身上只剩幾十塊錢。
此外,還有一件事令大家印象深刻。當時,王衍芳和別人換房,該戶主雖已調出本單位,但家裡裝有暖氣,讓樓裡其他住戶感到不滿。於是,王衍芳就給上級領導反映了此事,最終幫助其他十幾戶都裝上了暖氣。「可以說大家都是沾了他的光。」街坊們認為,王衍芳在生活中非常孤獨,沒有什麼朋友,他出事後沒人來看過他。
「如果有個知心朋友,能夠從旁規勸,他也許不會走上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