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一房屋查封期間被登記備案 相關部門:經辦工作人員已被免職

2020-12-07 南海網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2月6日消息(記者 陳棟 實習生 羅曉熱)「澄邁縣一房地產公司拖欠我的裝修工程款和設計費,無奈之下我只能申請仲裁,在此期間,澄邁縣法院查封了房地產公司名下的房產,但令我想不到的是,被法院查封的房屋,竟然悄無聲息地被房地產公司出售給了他人。」近日,海口從事裝修工程的李先生向記者投訴道。

李先生介紹,2014年,他以海南展詳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和澄邁縣永發鎮華地永發棲岸項目的開發商海南華某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某公司)籤訂了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項目完工後,開發商卻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該筆裝修款和工程款。李先生多次催討無果,只能按照籤訂的合同約定,向海南仲裁委提出了仲裁申請,並申請財產保全。

隨後,海南仲裁委員會將海南展詳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請書,擔保材料等相關法律手續提交給了澄邁縣法院。

2017年2月9日,澄邁縣法院依法做出了查封決定,總共查封華某公司58套房屋。「查封的58套房中,其中的20套房屋,華某公司特用來抵消我的部分工程款,雙方為此籤訂了認購協議,並明確標明了房號,當時雙方還因此辦理了相關『購房手續』。」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向法院出具了保函並繳納了保證金,涉案房產順利被澄邁縣法院查封後,他終於吃下了一顆定心丸,後續自己可以安心地投入到接下來的訴訟程序當中,依法維權。

然而,2019年時,李先生聽說被澄邁縣法院查封的房子,竟然被開發商出售給了他人。「法院的查封的房子,怎麼可能被出售了?」為了保險起見,李先生還是通過四川一家律師事務所,向澄邁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發函了解詳細情況,澄邁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於2019年4月18日做了備案登記情況說明。

記者從李先生提供的澄邁縣不動產中心回函中看到,其中查封的華地永發棲岸項目20套房產,有16套已經被登記備案,而其餘四套顯示為「可售」狀態。「開發商對法院查封的房子,竟然公開銷售,而且澄邁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也給第三人做了登記,這是明顯的違規行為。」李先生說道。

為了驗證李先生的說法,記者聯繫上了華某公司一名相關負責人,其表示,李先生已向澄邁縣紀委投訴了,他們也已經打過官司了,現在沒有什麼好說的。

12月2日上午,記者來到澄邁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在辦事大廳,經辦此事的李姓工作人員表示,當事人已經向多部門反映,你們可向法院去了解,說完他以手頭還有其他工作為由,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隨後,記者通過電話聯繫到澄邁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副主任吳淑梁,其表示事發後,李姓工作人員已經認識到自己工作上的失誤,承認是沒有把這些房源鎖定造成的,不動產登記中心也對李姓工作人員進行處罰,免去登記組組長的職務,但仍舊在不動產中心工作。「他被免職時,不是我當主任,應該是今年內免職的,具體時間不清楚。」吳淑梁告訴記者,目前澄邁縣紀委已經就此事介入調查。

法院查封期間的房產,究竟是否可以進行處置呢?北京京師(海口)律師事務所王思瑩律師告訴記者,根據《不動產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相關規定,被司法機關依法查封的房產,在查封有效期限內不得辦理轉讓登記程序。因此,被查封的房產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在查封有效期間內是不能辦理備案登記、網籤給第三人的。記者將持續關注此事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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