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務員的行測考試中,數量關係是每年都會考察的內容。這一部分涉及到的內容、題型和知識點都非常繁多,是大家一直比較頭痛的部分。其中,排列組合的相關題目,可能是大家複習當中的難點。就帶領大家來一起學習一下,排列組合的基礎,也就是基本計數原理。
排列組合的基本計數原理有兩個,加法原理和乘法原理。下面讓我們逐一進行解釋:
加法原理即分類時採用的計數方法。也就是說,當完成一件事情,分成幾類情況時,把每一類的情況數計算或枚舉出來,那麼總的情況數,就是所有類的情況數相加。
乘法原理即分步時採用的計數方法。也就是說,當完成一件事情,分成先後幾步時,把每一步的情況數計算或枚舉出來,那麼總的情況數,就是所有步的情況數相加乘。
那麼,何為分類,何為分步?讓我們來舉例說明。
如果從北京到上海,那麼坐飛機可以,坐高鐵可以,坐汽車可以,自駕也行,此時稱為分類;如果坐飛機有3個航班合適,坐高鐵有4趟高鐵合適,坐汽車有2趟都行,自駕遊也有1種路線,那麼從北京到上海,所有的方法數就是3+4+2+1=10種方法。
如果從北京到上海,上海到廣州,廣州再回北京,整個的行程按順序分成了3個步驟,此時即為分步;如果從北京到上海有3種方法,上海到廣州到4條路線,廣州再回北京也有2種方案,那麼整個行程,所有的方法數就是3×4×2=24種方法。
我們發現分類與分步,一定是不同的、有區別的,它們的區別就在於:能否獨立完成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