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O記者 李娜
昨日,有外媒報《幹細胞、納米等技術已被朝鮮化妝品應用》一文,而據《化妝品財經在線》記者了解,幹細胞、納米等多項常見標籤在中國國內已被禁用。除此之外,諸如「基因、因子、幹細胞、細胞修復、紅血絲、黑眼圈、藥妝、中草藥、漢方」等醫療術語,以及「復活、再生、新生、無添加**、純天然**、純植物**、生態**、有機**」等常見「虛假誇大用語」也被列入《化妝品標籤標識禁用語清單》。
《化妝品財經在線》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市場仍充斥許多不合格包裝及宣傳標籤的化妝品,其中不乏知名品牌。更有部分企業鑽法規的空子,將「有機」等字樣註冊成商標,以求在審批時被通過。
「幹細胞、納米」等使用率較低 「復活、新生、再生、至尊」等泛濫
《化妝品財經在線》記者調查發現,包括雅芳、玉蘭油、美素、丸美、婷美、美膚寶等在內的許多化妝品品牌的「舊品」都在使用禁用詞彙。
調查結果顯示,由於媒體的宣傳作用,少量企業仍在使用納米、幹細胞、藥妝等標籤,而多數企業更喜歡用「新生、復活、無添加、再生」等宣傳用語。而實際上,在最新的標籤管理辦法中,這些都屬于禁用詞語。
(納米微囊產品)
此外,有過專業線背景的日化品牌喜愛使用「細胞」、「再生」等禁用標籤,比如「萱姿細胞再生霜」、「丸美細胞活性眼部多元細胞修護素」 、「雅芳新活再生霜」以及「美素肌活再生能量水」;而在CS渠道中常見的品牌更傾向使用新生、至尊、復活等禁用標籤,比如「玉蘭油新生塑顏系列」、 「丸美白金至尊眼精華」、「婷美復活草水活修護霜」等。
(萱姿、丸美、雅芳、玉蘭油、婷美、美素產品)
「國家食藥監總局多次對企業組織過培訓,對於納米、幹細胞、有機、藥妝等標籤,參加過培訓的正規化妝品企業都知道是禁用的。」熟悉化妝品申報工作的臺灣南六(平湖)企業有限公司營銷經理嶽少崟告訴《化妝品財經在線》記者。
自食藥監總局施行備案制度以來,化妝品新品要先備案再上市,給不少企業帶來壓力。但在嶽少崟看來,「雖然朝鮮已經放開使用納米、幹細胞等技術,但歐洲等國家已經對納米等材料的毒性等展開長期監測,由於這些技術太新,加上太多的行業內亂象,因此國內化妝品監管工作趨嚴其實是好事。」
那麼已經通過備案的舊品是否就高枕無憂了呢?「對於現有產品,國家實行「新品適用新法、舊品適用舊法」的做法,即已經備案通過的舊品如果在使用中沒有出現問題則可以繼續適用,而對於新品的審批則實行新的辦法。」
由《意見》可見,這些含有禁用標籤的商品最多可銷售至2015年6月30日,已經上市銷售的產品,包裝不違反本辦法第九條(即不含禁用標籤)的,庫存包裝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新品申報趨嚴 將禁用標籤註冊成商標成過關伎倆
嶽少崟告訴記者,「在以往,進口產品和特殊用途化妝品的監管相對嚴格,非特殊化妝品的監管相對鬆散,因此非特化妝品近些年爆出的問題最多」。他透露,以前在國家要求強制備案之前,有許多化妝品實際上是不參與備案的。
自強制網上備案施行以來,也有企業為逐利鑽法規的空子。據悉,曾有某國際知名品牌用「微整」(屬于禁用標籤)二字申報新品成功,但最後多次被舉報,經監管部門協商後最終更換包裝。
據了解,備案工作並未能完全解決標籤使用混亂的局面,而且一些省局在追求備案工作的進度,也存在對企業放水的現象。
「在已備案的國產非特化妝品中,比如紅血絲等明確涉及醫療術語的禁用標籤也被通過審批,但其實這些都不應該被通過。」某業內人士向《化妝品財經在線》記者透露,「作弊方式很多,也有企業將禁用詞彙註冊成R標僥倖通過審批。」
實際上,在《意見》第二十四條(禁止變相宣稱)中明確規定,化妝品不得利用商標、字體大小、色差或者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誤導消費者,進行變相宣稱。而針對已經備案需要更新標籤的化妝品,《意見》也給出了更新辦法,由《意見》第二十五條(標籤變更程序)可見:「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以及更新內容不涉及產品安全性及功效宣稱方面改變的、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進口化妝品,需要更新產品標籤標識的,生產者將更新的標籤標識上傳至指定的網上備案系統後,產品可即時生產銷售。」
「有機」產品紛紛「變臉」 老商標應對有法
2014年4月1日,新《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正式審議通過,「有機」正式被判了死刑。由於媒體宣傳,目前企業對有機、藥妝等詞的禁用已經相對熟悉。《化妝品財經在線》記者走訪市場發現,璦露德瑪、韓後等化妝品上的「有機」二字已經悄悄被抹去。記者注意到,璦露德瑪在天貓旗艦店對舊包裝產品做起了促銷活動。
(璦露德瑪舊品促銷)
湖北璦露德瑪代理商張威告訴記者,目前,專營店主對新品包裝不含「有機」二字還有看法。「從渠道商角度而言,有這些宣傳字眼顯然更有助於銷售,但從國家監管的層面和消費者利益而言,國家食藥監總局的考量是正確的。」嶽少崟表示。
那麼在《意見》登出之前,R商標中已經含有禁用標籤,並使用老商標多年的品牌又該何去何從?
(馥珮老商標、馥珮新商標)
馥珮品牌的做法值得借鑑。據了解,馥珮使用的一直是帶有「中草藥御方」的十多年老商標,但為了使產品符合國家規範,「從去年食藥監總局發文之後,馥珮在生產新品的時候就已經不再使用老商標,全部使用之前註冊的其他商標。」馥珮品牌創始人呂在坤在接受《化妝品財經在線》記者採訪時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