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和遷不遷戶口沒有關係,只是辦理結婚證的時候需要雙方戶口,但不用遷,但這只是針對男女雙方兩家相隔不遠,都是同一個地方的,如果說女方嫁到外省的話因為相隔太遠,很多時候用戶口都不方便,所以如果是嫁到外省的,她們都會在結婚不久後把自己的的戶口遷去當地,為的是方便以後用。
結婚與戶籍沒有什麼關係,兩個適齡處於未婚狀態的男女只要滿足法定婚姻條件,即可向民政部門申請結婚登記進入婚姻狀態。但是結婚之後,公安機關出於戶籍管理的需要以及配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需要,要求具備條件和政策,可以合併到任何一方(男方或女方)的,原則上要求合併到一起,即所謂「結婚並戶」。但是要注意以下幾點:
結婚後「並戶」不是強制要求,可以遷到男方或女方中的任何一方並戶,一般要求是實際常居地所在的一方。但是不並戶也不違反任何法規,生小孩前可以不並戶;
但是當生育了小寶寶要給小孩上戶籍時,很多基層公安部門這時候就要求具備並戶條件的一定要並戶,再給小孩上戶口,這樣做是出於治安管理和計劃生育管理的方便性的需要;
並戶的先決條件一般是男女雙方是同一城市的相同性質的戶口,比如都是農戶或都是非農戶。一般如果男女分別是不同城市的戶籍(哪怕都是非農城鎮)、或同一城市的不同性質的戶籍,結婚並不導致雙方滿足並戶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不滿足並戶到一起的政策),這種並戶依然要符合遷入地的入戶政策,經過行政審批頒發遷移證之後才能併入遷入地那一方。
那麼離婚後戶籍怎麼處理呢? 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該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所以 1.如果離婚依然同住一房的,可以留在原籍 2.離婚後在該城市有房的,戶口遷至新房 3.如果將婚房分給了女方,她可以留在原籍 4.遷回原籍 5.也可以與前夫協商,暫時保留戶口,等再婚後再遷 6.也可以遷到單位集體戶
辦理結婚證的時候不需要遷移戶口。
只需要帶上你們倆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就可以領結婚證了,現在領證都是免費的,就是拍照片的時候要用到錢。
辦理準生證的時候也不一定要女方遷移戶口才能辦理,沒有硬性規定。
在領了結婚證之後辦理準生證才能讓你把孩子生下來。筆者在辦理這個證件的時候也沒有遷移戶口,因為當時我家農村那邊還可以拿到福利補貼,暫時就不考慮遷移戶口,然後準生證一樣可以辦理下來了。其實就是看你戶口本上的地址而已,沒有很多要求的地方。
另外,也沒有說明一定要當地辦理的準生證才可以生,有這個證件要可以在異地生孩子的。現在社會已經開明了很多,也方便了很多。這不,最近又開始了身份證可以異地自助辦理的惠民政策了嗎?
從法律層面來說,目前並沒有哪一法律條文規定出嫁女必須把戶口遷到男方所在居住地。
「出嫁女戶口必須要遷到男方那邊」的說法,是一些農村所謂的「鄉規民約」沿襲承載了舊時代封建陳舊的觀念,被認為出嫁女如同「潑出去的水」,也說明一些農村婦女的地位依然存在不平等,婦女結婚後就被剝奪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不成立的。
要不要遷移戶口,結合自己實際情況來分析就可以做出選擇了,也不用擔心不遷移戶口孩子讀不了書的問題,孩子一出生就可以辦理戶口,有戶口去哪裡都可以讀書,只是看讀公辦學校還是私立學校而已。
一般情況下,孩子的戶口都是跟隨爸爸這邊的,如果想要到外地讀書比如廣州,可以考慮家人辦理一個廣州戶口,然後孩子隨遷過去就可以了。廣州辦理入戶其實也很方便,滿足條件即可申請,而且一人入戶,全家可以隨遷,很方便,這樣孩子的教育就有很大的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