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佳華:分拆所屬子公司廈門呼博仕環境工程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

2021-01-21 中財網
奧佳華:分拆所屬子公司廈門呼博仕環境工程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的預案

時間:2020年12月22日 17:51:00&nbsp中財網

原標題:

奧佳華

:關於分拆所屬子公司廈門呼博仕環境工程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的預案

股票代碼:002614 股票簡稱:

奧佳華

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20bffba11ba23ca1fb220371e5ab29c.png

債券代碼:128097 債券簡稱:

奧佳轉債 奧佳華

智能健康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分拆所屬子公司

廈門呼博仕環境工程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的預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錄

釋義 ................................................................................................................................................. 3

重大事項提示 ................................................................................................................................. 5

一、 本次分拆方案簡介 ............................................................................................................. 5

二、 本次分拆上市方案介紹 ..................................................................................................... 5

三、 本次分拆對公司的影響 ..................................................................................................... 6

四、 本次分拆上市的決策過程和批准情況 ............................................................................. 6

五、 待補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 7

六、 其他需要投資者重點關注的事項 ..................................................................................... 7

重大風險提示 ................................................................................................................................. 8

一、 本次分拆上市的審批風險 ................................................................................................. 8

二、 審計工作尚未完成及財務數據使用風險 ......................................................................... 8

三、 股票市場波動風險 ............................................................................................................. 8

四、 控股股東控制風險 ............................................................................................................. 8

五、 不可抗力風險 ..................................................................................................................... 8

第一章本次分拆上市概況............................................................................................................. 10

一、 本次分拆上市的背景 ....................................................................................................... 10

二、 本次分拆上市的目的、商業合理性和必要性 ............................................................... 10

三、 本次分拆上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 11

四、 本次分拆上市的發行方案概況 ....................................................................................... 18

五、 本次分拆上市決策過程和批准情況 ............................................................................... 19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況............................................................................................................. 20

一、 基本信息 ........................................................................................................................... 20

二、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 20

三、 公司最近三年主營業務發展情況 ................................................................................... 21

四、 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及財務指標 ....................................................................................... 23

五、 最近三年的控制權變動情況 ........................................................................................... 23

六、 最近三年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 23

七、 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和刑事處罰、涉及訴訟或者仲裁情況 .... 23

八、 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員最近三年的誠信情況 ............................................................... 24

第三章擬分拆主體整體情況......................................................................................................... 25

一、 基本信息 ........................................................................................................................... 25

二、 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控制關係 ........................................................... 25

三、 股權結構 ........................................................................................................................... 25

四、 主營業務情況 ................................................................................................................... 26

五、 主要財務數據 ................................................................................................................... 26

第四章其他重要事項 .................................................................................................................... 27

一、 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相關安排 ................................................................................... 27

二、 關於重大事項披露前股票價格波動情況的說明 ........................................................... 28

三、 待補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 29

釋義

本預案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本預案

奧佳華

智能健康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分拆所屬子

公司廈門呼博仕環境工程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至創業板上市

的預案》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奧佳華

奧佳華

智能健康科技集團股份有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

市,股票代碼:002614

所屬子公司/呼博仕

廈門呼博仕環境工程產業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廈門蒙發

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

奧佳華

分拆所屬子公司呼博仕至創業板上市的行為

《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若干規定》

《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

中國證監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交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

元、萬元、億元

除特別註明的幣種外,指人民幣元、人民幣萬元、人民幣億

註:本預案中若出現合計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捨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聲明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預案內容的真實、準確、

完整,對預案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預案所述事項並不代表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

對於本次分拆上市相關事項的實質性判斷、確認或批准。本預案所述本次分拆上

市相關事項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監管機構的批准。

重大事項提示

一、 本次分拆方案簡介

奧佳華

擬將其控股子公司呼博仕分拆至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後,

奧佳華

股權結構不會發生重大變化,且

奧佳華

仍將維持對呼博仕的控股權。

通過本次分拆,可使

奧佳華

和呼博仕的主營業務結構更加清晰,呼博仕將依

託深交所創業板平臺獨立融資,促進健康環境業務的發展。本次分拆有利於進一

步提升公司整體市值,增強公司及所屬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二、 本次分拆上市方案介紹

本次分拆發行方案初步擬定為:

(一)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二)發行股票種類: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幣;

(四)發行對象:符合中國證監會等監管機構相關資格要求的詢價對象以及

已在深交所開立A股證券帳戶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機構投資者(中國法律、

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發行上市時間:呼博仕將在深交所和中國證監會批准和/或註冊後選

擇適當的時機進行發行,具體發行日期由呼博仕股東大會授權呼博仕董事會於深

交所和中國證監會批准和/或註冊後予以確定;

(六)發行方式:採用網下配售和網上資金申購發行相結合的方式或者中國

證監會、深交所認可的其他發行方式;

(七)發行規模:由呼博仕股東大會授權呼博仕董事會根據有關監管機構的

要求、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發行前股本數量、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需求等情

況,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最終發行數量;

(八)定價方式:通過向經中國證券業協會註冊的

證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

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通過初步詢價確定

發行價格,或者在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後,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

格;

(九)與發行有關的其他事項:本次發行涉及的戰略配售、募集資金用途、

承銷方式、超額配售選擇權(如適用)等事項,呼博仕將根據本次發行上市方案

的實施情況、市場條件、政策調整及監管機構的意見等作進一步確認和調整。

鑑於上述發行方案為初步方案,本次分拆上市尚須經深交所和中國證監會批

準和/或註冊程序,為推動本次分拆上市的相關工作順利進行,提請公司股東大

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或調整呼博仕上市的發行方案。

三、 本次分拆對公司的影響

(一) 本次分拆對上市公司業務的影響

公司主營業務覆蓋保健按摩、健康環境、家用醫療系列產品。公司以「為客

戶提供智能健康產品+服務」為使命,從2011年開始了從「產品製造」向「產品+

服務」模式的轉型,通過「挖掘需求、服務客戶、自主研發、精益製造及全球品

牌行銷」一體化價值鏈經營,持續為客戶創造新的健康服務價值。

公司所屬子公司呼博仕從事健康環境業務,其產品覆蓋空氣淨化器、新風系

統、加溼器、風扇等,其業務領域與公司其他業務之間保持較高的獨立性,本次

分拆不會對公司其他業務板塊的持續經營構成實質性影響。

(二) 本次分拆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響

本次分拆完成後,公司仍將控股呼博仕,呼博仕的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仍將

反映在公司的合併報表中。儘管本次分拆將導致公司持有呼博仕的權益被攤薄,

但是通過本次分拆,有利於提高呼博仕的品牌知名度與社會影響力,提升呼博仕

的管理水平與核心競爭力,進而有助於提升公司未來的整體盈利水平。

(三) 本次分拆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影響

本次分拆不會導致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更。

四、 本次分拆上市的決策過程和批准情況

(一)本次分拆已經履行的決策和審批程序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已經由上市公司於2020年12月22

日召開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次分拆尚需履行的決策和審批程序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本次分拆尚需表決通過或核准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1、本次分拆相關議案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呼博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的相關議案尚需呼博仕

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3、呼博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尚需深交所審核通過,

並履行中國證監會發行註冊程序;

4、相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五、 待補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本公司於2020年12月22日召開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本預

案。本預案中涉及的呼博仕的財務數據尚需經完成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的會計師事

務所進行上市審計,請投資者審慎使用。擬分拆主體呼博仕經上市審計的財務數

據將在相關工作完成後予以披露。此外,公司將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

完成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的會計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對本次分拆出具專業意

見並進行披露。

六、 其他需要投資者重點關注的事項

本預案根據目前進展情況以及可能面臨的不確定性,就本次分拆的有關風險

因素作出了特別說明。提醒投資者認真閱讀本預案所披露風險提示內容,注意投

資風險。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資訊

網)披露的本預案全文。

重大風險提示

投資者在評價公司本次分拆時,還應特別認真地考慮下述各項風險因素:

一、 本次分拆上市的審批風險

本次分拆尚需滿足多項條件方可實施,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公司及呼博仕董事

會、股東大會對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監會相應程

序等。本次分拆能否獲得上述批准、註冊或核准以及最終獲得相關批准、註冊或

核准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提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二、 審計工作尚未完成及財務數據使用風險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呼博仕的上市審計工作尚未完成,本預案中涉及的呼博

仕主要財務數據等僅供投資者參考之用,相關數據與最終審計結果可能存在一定

差異,特提請投資者關注。

三、 股票市場波動風險

股票價格波動與多種因素有關,除經營和財務狀況之外,股票價格還將受到

國際和國內宏觀經濟形勢、證券市場走勢、投資者心理和各類重大突發事件等多

方面因素的影響。投資者在考慮投資本公司股票時,應預計到前述各類因素可能

帶來的投資風險,並做出審慎判斷。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

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相關信息,供投資者做出投資選擇。

四、 控股股東控制風險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公司直接持有呼博仕67.2690%的股份,為呼博仕控股

股東。本次發行完成之後,本公司對呼博仕仍擁有控制權。如果公司未來通過控

股股東地位行使表決權或其他方式對呼博仕發展戰略、重大經營和財務決策、重

大人事任免和利潤分配等方面實施不當控制,將可能會給呼博仕及其中小股東帶

來不利影響。

五、 不可抗力風險

未來,不排除因國內外政治因素、政府政策、宏觀經濟、自然災害、突發公

共衛生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給公司及本次分拆帶來不利影響的可能性,提請投資者

注意投資風險。

第一章本次分拆上市概況

一、 本次分拆上市的背景

(一) 國家政策支持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上市

2019年12月12日,中國證監會正式公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

上市試點若干規定》,並明確表示,上市公司分拆是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重

要手段,有利於進一步實現業務聚焦、提升專業化經營水平,公司理順業務架構,

拓寬融資渠道,獲得合理估值,完善激勵機制,對更好地服務科技創新和經濟高

質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若干規定》的公布和施行,為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呼

博仕至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提供了依據和政策支持。

(二) 呼博仕擁有較強的技術優勢與品牌實力

呼博仕在業務開展伊始就直接或間接與全球知名健康品牌Honeywell(霍尼

韋爾)、荷蘭Philips(飛利浦)等國際品牌合作,隨後呼博仕創立自主品牌「BRI

呼博士」,曾攜手鍾南山院士領導的廣州呼吸疾病研究所聯合開發專業抗菌的空

氣淨化產品,多年來呼博仕致力於打造國內健康環境領域的標杆,推出了空氣淨

化器、新風系統、加溼器、風扇等產品。通過多年的技術積累和研發合作,呼博

仕擁有多項專利技術,產品配置功能先進,如溫溼全熱交換器、BLDC無刷直流

電機、智能APP控制等。

二、 本次分拆上市的目的、商業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完善公司行業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

本次分拆上市有利於提升呼博仕的品牌知名度及社會影響力,優化呼博仕的

公司治理機制、經營機制並提升管理水平。呼博仕的獨立上市將有利於呼博仕對

其核心技術的進一步投入與開發,保持業務的創新活力,加強核心技術的突破,

提升產品市場競爭力。

呼博仕市場競爭力的提升將有助於強化公司在大健康產業板塊的行業地位、

市場份額以及盈利能力,進一步提升公司資產質量和風險防範能力,促進公司持

久健康地發展。

(二)拓寬呼博仕的融資渠道,促進其業務加速發展

本次分拆上市後,呼博仕將實現與資本市場的直接對接,發揮資本市場直接

融資的功能和優勢,拓寬融資渠道,提高融資靈活性,提升融資效率,為業務發

展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加速業務發展。同時,呼博仕可藉助資本市場平臺進行

產業併購等各項資本運作,進一步完善產業布局,實現跨越式發展。

(三)完善激勵機制,提升企業經營業績

目前呼博仕已經由管理層、核心骨幹人員設立的持股平臺持有部分股份,本

次分拆上市後,呼博仕潛在價值可以在資本市場得到充分體現。呼博仕獨立進入

資本市場後將直接接受資本市場的檢驗,其管理層及核心骨幹人員可獲得的股權

激勵和報酬將取決於呼博仕在資本市場的業績表現,因此,分拆上市有利於完善

公司激勵機制,督促管理人員勤勉盡責,激發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

提升企業的經營業績。

(四)提升呼博仕的治理水平,推動其獲得合理估值

本次分拆上市有利於增強呼博仕的財務透明度,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向股

東及其他機構投資者提供更為清晰的業務及財務狀況,有利於資本市場對其進行

專業分析,從而有助於呼博仕基於健康環境類產品內在價值的充分釋放,使公司

優質資產價值得以在資本市場充分體現。

三、本次分拆上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本次分拆符合《若干規定》對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在境內上市的相關要

求,具備可行性,具體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內上市已滿三年

公司股票於2011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股票境內上市已滿三年,本次分

拆上市符合本條要求。

(二)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最近3個會計年

度扣除按權益享有的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淨利潤後,歸屬於上市公司

股東的淨利潤累計不低於6億元人民幣(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

前後孰低值計算)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實現歸屬於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扣

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值)分別為2.61億元、3.42億元及2.89億元,符合「最

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的規定。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按權益享有的呼

博仕的淨利潤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累計為7.35億元,不低於6億

元人民幣(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值計算),符合本條要求。

(三)上市公司最近1個會計年度合併報表中按權益享有的擬分

拆所屬子公司的淨利潤不得超過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

50%;上市公司最近1個會計年度合併報表中按權益享有的擬分拆所

屬子公司淨資產不得超過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的30%

根據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2019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

利潤約為2.89億元;呼博仕2019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約為0.47

億元。因此,公司最近1個會計年度合併報表中按權益享有的呼博仕的淨利潤未

超過歸屬於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50%。

根據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2019年末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

資產約為33.87億元;呼博仕2019年末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資產約為2.97

億元。因此,公司最近1個會計年度合併報表中按權益享有的呼博仕的淨資產未

超過歸屬於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的30%。

綜上,上市公司本次分拆呼博仕至創業板上市符合本條要求。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

關聯方佔用的情形,或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36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

政處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

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會計報告被

註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公司不存在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的情形,不

存在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36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

處罰,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

開譴責。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針對公司2019年財務報表出具的《審

計報告》(信會師報字[2020]第ZA12142號)為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綜上,上市公司本次分拆呼博仕至創業板上市符合本條要求。

(五)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內發行股份及募集資金投向的

業務和資產,不得作為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主要業務和資產,但擬分

拆所屬子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使用募集資金合計不超過其淨資產

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內通過重大資產重組購買的

業務和資產,不得作為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主要業務和資產。所屬子

公司主要從事金融業務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該子公司上市

公司2020年2月發行了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為「廈門奧佳

華智能健康設備

工業4.0

項目」和「漳州

奧佳華

智能健康產業園區」,上述兩個項目

的募集資金均未投向呼博仕的相關業務與資產。綜上,公司不存在使用最近3

個會計年度內發行股份及募集資金投向的業務和資產作為呼博仕的主要業務和

資產的情形。

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內不存在重大資產重組購買業務和資產的情形,因此

不存在最近3個會計年度內通過重大資產重組購買的業務和資產作為呼博仕的

主要業務和資產的情形。

呼博仕主營業務為空氣淨化器、新風系統、加溼器、風扇系列產品的研發、

生產與銷售,不屬於主要從事金融業務的公司。

綜上,上市公司本次分拆呼博仕至創業板上市符合本條要求。

(六)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方持有擬分拆所屬

子公司的股份,合計不得超過所屬子公司分拆上市前總股本的10%;

上市公司擬分拆所屬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方持有擬分

拆所屬子公司的股份,合計不得超過所屬子公司分拆上市前總股本的

30%

截止本預案公告日,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鄒劍寒持有呼博仕2.6907%股份;

公司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李五令持有呼博仕1.7938%股份。除鄒劍寒、李五

令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方通過廈門智宏仁企業管理合夥企

業(有限合夥)(下稱「廈門智宏仁」)持有呼博仕股份。廈門智宏仁系公司經營

管理層及核心員工、業務骨幹的持股平臺,截止本預案公告日,廈門智宏仁持有

呼博仕4.4836%股份。據此,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方持有擬分拆所

屬子公司呼博仕的股份比例未超過其總股本的10%。

呼博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方通過廈門智呼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

限合夥)(下稱「廈門智呼」)持有呼博仕股份。廈門智呼系呼博仕經營管理層及

核心員工、業務骨幹的持股平臺,截止本預案公告日,廈門智呼持有呼博仕

13.4536%股份。據此,本次分拆擬分拆所屬子公司呼博仕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及其關聯方持有呼博仕的股份比例未超過其總股本的30%。

綜上,上市公司本次分拆呼博仕至創業板上市符合本條要求。

(七)上市公司應當充分披露並說明:本次分拆有利於上市公司

突出主業、增強獨立性。本次分拆後,上市公司與擬分拆所屬子公司

均符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關於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的監管要求,

且資產、財務、機構方面相互獨立,高級管理人員、財務人員不存在

交叉任職,獨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嚴重缺陷

1、本次分拆有利於公司突出主業、增強獨立性

公司主要經營包括保健按摩(按摩椅、按摩小電器)、健康環境(空氣淨化

器、新風系統、加溼器、風扇等)、家用醫療(額溫槍、血壓計等)系列產品。

呼博仕主要經營健康環境(空氣淨化器、新風系統、加溼器、風扇等)系列產品,

其業務領域與公司其他業務之間保持較高的獨立性。

本次分拆後,公司及其他下屬企業將繼續專注發展除健康環境業務之外的業

務,進一步增強公司獨立性。

2、本次分拆後,公司與擬分拆所屬子公司均符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

關於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的監管要求。

(1)同業競爭

公司的主營業務為保健按摩(按摩椅、按摩小電器)、健康環境(空氣淨化

器、新風系統、加溼器、風扇等)、家用醫療(額溫槍、血壓計等)系列產品的

研發、生產與銷售。呼博仕的主營業務為健康環境(空氣淨化器、新風系統、加

溼器、風扇等)系列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本次分拆完成後,公司與呼博仕

不存在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的情形,符合深交所創業板關於同業競爭的

監管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為避免本次分拆後的同業競爭情形,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公司作出書面承

諾如下:

「①本公司承諾在作為呼博仕控股股東期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業(不含呼博仕及其控制的企業,下同)與呼博仕(含呼博仕及其控制的企業,

下同)之間不存在對呼博仕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

②本公司承諾在作為呼博仕控股股東期間,將盡一切合理努力保證本公司和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不從事對呼博仕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競爭性業務。本公司

承諾對控制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約束,如果本次分拆上市後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業未來從任何第三方獲得對呼博仕主營業務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的同業競爭之商業機會,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將立即通知呼博仕,

並在該等第三方(如需)和呼博仕同意的前提下盡力將該商業機會讓渡予呼博仕,

及/或採取有利於避免和解決同業競爭的其他措施。

為免疑義,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與呼博仕之間在遵守各自適用的

法律法規、證券監管規則和內部治理制度的前提下開展的正常業務合作不屬於上

述商業機會的範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不負有通知義務。

③本公司保證嚴格履行上述承諾,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違反

上述承諾而導致呼博仕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本公司將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

任。

上述承諾自呼博仕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並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

業板上市之日生效,於呼博仕的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交易且本公司

作為呼博仕控股股東期間持續有效。」

(2)關聯交易

本次分拆呼博仕上市後,公司仍將保持對呼博仕的控制權,呼博仕仍為公司

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子公司,公司的關聯交易情況不會因本次分拆呼博仕上市而發

生變化。

對於呼博仕,截至目前,呼博仕與公司存在一定金額的關聯交易,該等關聯

交易系出於實際經營需要,具有合理的商業背景。本次分拆上市後,呼博仕與公

司的關聯交易將大幅減少,不存在嚴重影響獨立性或顯失公平的情形。

本次分拆上市後,上市公司發生關聯交易將保證關聯交易的合規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並持續保持公司的獨立性,不會利用關聯交易調節財務指標,損害公

司利益和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本次分拆上市後,呼博仕發

生關聯交易將保證關聯交易的合規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並持續保持呼博仕的獨

立性,不會利用關聯交易調節財務指標,損害呼博仕利益和其他股東(特別是中

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為減少和規範本次分拆上市後的關聯交易情形,公司作出書面承諾如下:

「①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後,本公司將善意行使和履行作為呼博仕股東的權利

和義務,充分尊重呼博仕的獨立法人地位,保障呼博仕獨立經營、自主決策。在

呼博仕的股東大會對涉及本公司的關聯交易進行表決時,本公司將根據適用的法

律法規、證券監管規則及呼博仕的內部治理制度進行迴避表決。

②本公司將儘可能地避免和減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不含呼博

仕及其控股子公司,下同)與呼博仕(含呼博仕及其控股子公司,下同)的關聯

交易;對無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發生的關聯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業將遵循市場化定價的原則,並依法與呼博仕籤訂協議,按照各自適用的法

律法規、證券監管規則及內部管理制度的規定履行內部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本公司承諾將按照正常的商業條件嚴格和善意地進行上述關聯交易。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將按照公允價格進行上述關聯交易,不會向呼博仕謀求

超出該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證不通過關聯交易損害呼博仕及其其他股東

的合法權益。

③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將盡必要努力避免

非法佔用呼博仕的資金、資產的行為。

④本公司保證嚴格履行上述承諾,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違反

上述承諾而導致呼博仕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本公司將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

任。

上述承諾自呼博仕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並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

業板上市之日生效,於呼博仕的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交易且本公司

作為呼博仕控股股東期間持續有效。」

綜上,本次分拆上市後,公司與呼博仕不存在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

聯交易,呼博仕分拆上市符合證券交易所關於關聯交易的要求。

3、上市公司與擬分拆所屬子公司資產、財務、機構方面相互獨立

除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部分專利、商標及著作權尚在履行向呼博仕的所有

權轉讓程序外,公司和呼博仕均擁有獨立的經營性資產;建立了獨立的財務部門

和財務管理制度,並對其資產進行獨立登記、建帳、核算、管理,呼博仕的組織

機構獨立於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公司和呼博仕各自具有健全的職能部門

和內部經營管理機構,該等機構獨立行使職權,亦未有呼博仕與公司及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業機構混同的情況。本次分拆上市後,公司不存在佔用、支配呼博仕的

資產或幹預呼博仕對其資產進行經營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機構混同的情形,公

司和呼博仕將保持資產、財務和機構獨立。

4、高級管理人員、財務人員不存在交叉任職

本次分拆上市後,呼博仕擁有自己獨立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不存在

與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交叉任職的情形。

5、獨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嚴重缺陷

除前述已披露情形外,公司與呼博仕之間資產相互獨立完整,在財務、機構、

人員、業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分別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

營的能力,在獨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嚴重缺陷。

綜上所述,公司分拆呼博仕至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符合《若干規定》的相關要

求。

四、本次分拆上市的發行方案概況

本次分拆發行方案初步擬定為:

(一)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二)發行股票種類: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幣;

(四)發行對象:符合中國證監會等監管機構相關資格要求的詢價對象以及

已在深交所開立A股證券帳戶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機構投資者(中國法律、

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發行上市時間:呼博仕將在深交所和中國證監會批准和/或註冊後選

擇適當的時機進行發行,具體發行日期由呼博仕股東大會授權呼博仕董事會於深

交所和中國證監會批准和/或註冊後予以確定;

(六)發行方式:採用網下配售和網上資金申購發行相結合的方式或者中國

證監會、深交所認可的其他發行方式;

(七)發行規模:由呼博仕股東大會授權呼博仕董事會根據有關監管機構的

要求、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發行前股本數量、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資金需求等情

況,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最終發行數量;

(八)定價方式:通過向經中國證券業協會註冊的

證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

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通過初步詢價確定

發行價格,或者在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後,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

格;

(九)與發行有關的其他事項:本次發行涉及的戰略配售、募集資金用途、

承銷方式、超額配售選擇權(如適用)等事項,呼博仕將根據本次發行上市方案

的實施情況、市場條件、政策調整及監管機構的意見等作進一步確認和調整。

鑑於上述發行方案為初步方案,本次分拆上市尚須經深交所和中國證監會批

準和/或註冊程序,為推動本次分拆上市的相關工作順利進行,提請公司股東大

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或調整呼博仕上市的發行方案。

五、 本次分拆上市決策過程和批准情況

(一) 本次分拆已經履行的決策和審批程序

本預案已經於2020年12月22日召開的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

議通過。

(二) 本次分拆尚需履行的決策和審批程序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本次分拆尚需表決通過或核准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1、本次分拆相關議案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呼博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相關議案尚需呼博仕董事會、

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3、呼博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尚需深交所審核通過,

並履行中國證監會發行註冊程序;

4、相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況

一、 基本信息

公司名稱(中文)

奧佳華

智能健康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英文)

Xiamen Comfort Science&Technology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

奧佳華

股票代碼

002614

法定代表人

鄒劍寒

公司設立日期

1996年8月1日

註冊資本

618,667,990.00元人民幣

註冊地址

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前埔路168號(五樓)

辦公地址

福建省廈門市湖裡區安嶺二路31-37號八樓

統一社會信用碼

91350200260060034P

公司網址

www.easepal.com.cn

聯繫郵箱

stock@easepal.com.cn

聯繫電話

0592-3795739

聯繫傳真

0592-3795724

郵政編碼

361000

經營範圍

研發、銷售:一類醫療器械、保健器具、康復理療器具(不含假

肢、矯形器(輔助器具)等須經前置審批許可的項目)、健身器材、

美容器具、家居產品;開發、生產、加工、銷售:電子按摩器材

及其相關材料,座、靠、墊製品,低壓電器配件,日用五金製品,

電子產品,模具,家具,家電,化工原料(需經前置許可項目除

外),聚氨酯泡棉製品及其提供技術轉讓、諮詢、服務;經營本企

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

材料的進口業務(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

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未涉及前置審批許可的其他經

營項目。

二、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截至2020年9月30日,鄒劍寒持有公司20.7218%的股份,李五令持有公

司18.2538%的股份,鄒劍寒與李五令為一致行動人,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

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股權關係如下:

李五令

鄒劍寒

18.2538%

20.7218%

奧佳華

智能健康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 公司最近三年主營業務發展情況

(一) 公司主營業務情況

公司是中國領先的集品牌、營銷、研發、製造、服務為一體的國際化健康產

業集團。主要經營包括保健按摩(按摩椅、按摩小電器)、健康環境(空氣淨化

器、新風系統、加溼器、風扇等)、家用醫療(額溫槍、血壓計等)系列產品。

公司以「為客戶提供智能健康產品+服務」為使命,從2011年開始了從「產品製造」

向「產品+服務」模式的轉型,通過「挖掘需求、服務客戶、自主研發、精益製造及

全球品牌行銷」一體化價值鏈經營,持續為客戶創造新的健康服務價值。

通過多年全產業鏈能力建設和全球化自主品牌與ODM業務雙輪驅動式發

展,目前公司旗下「OGAWA

奧佳華

」、「BRI呼博士」、「FUJI」、「cozzia」、「medisana」

等七大自主品牌分別分布於亞洲、北美及歐洲三大核心市場,多個品牌市場份額

已躍居當地前三。ODM業務自2005年以來,連續十五年穩踞龍頭,產品遍及

全球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與HoMedics、Honeywell、日本松下等眾多國際領先

健康品牌建立長期穩固的合作關係。

(二) 公司競爭優勢

1、 持續領先的技術與產品力優勢

公司自成立以來始終十分重視研發創新,持續多年保持對研發的大量投入,

研發創新能力逐年增強。目前公司擁有900多名專業技術人才,內外部專家40 多

人,年技術研發投入超2億元。公司以集團總部技術中心為核心,結合在以色列、

日本、深圳等地設立的研發創新機構,著眼於大健康產業前沿技術的開發與跟蹤,

並結合AI、IOT等新興技術進行創新應用,構建持續的產品領先能力。經過長

期技術積累與沉澱,公司累計獲得專利884項,榮獲「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

稱號,公司技術中心被認定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獲批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

並獲得「2020年度福建省重點實驗室」企業認定,主品牌「OGAWA

奧佳華

」旗下的

旗艦產品OG-8598 A按摩

機器人

榮獲行業唯一的「2020年度AWE優秀產品獎」。

目前,在保健按摩領域,公司擁有全球領先的按摩機芯核心技術,已研發出

業內領先的第五代4D無刷變頻溫感機芯和第六代5D智能無刷按摩機芯,在智

能化、交互能力、擬人手立體按摩等方面表現出眾;在健康環境領域,公司擁有

多項先進技術,為健康環境的業務拓展提供雄厚的技術支持。

2、 全球化品牌運營與渠道優勢

公司目前擁有「OGAWA

奧佳華

」、「

BRI呼博士」、「

FUJI」、「cozzia」、「

medisana」

等七大自主品牌分別分布於亞洲、北美及歐洲三大核心市場。「OGAWA

奧佳華

布局於中國、馬來西亞、新加坡、中國香港、菲律賓、越南、中東等亞洲市場,

是亞洲排名前三的著名健康品牌,產品系列以公司自主研發的智能化按摩椅為核

心,輔以從頭到腳各部位專項適用的專業按摩小電器系列。「BRI呼博士」是公司

於2013年攜手鍾南山院士領導的廣州呼吸疾病研究所創立的自主品牌,致力於

打造國內呼吸與環境健康領域的標杆,產品涵蓋空氣淨化器、新風系統等健康環

境產品。「FUJI」布局於中國臺灣市場,是臺灣知名的按摩椅品牌,市佔率位列第

二,產品系列以智能化按摩椅為核心,輔以健康運動產品。「cozzia」布局於北美

市場,是北美家居市場高端品牌,產品系列以智能化按摩椅為核心,輔以帶簡易

按摩功能的休閒椅。「medisana」布局於歐洲市場,是歐洲領先的家庭健康品牌,

在歐洲的市場份額排名前三,產品涵蓋額溫槍、電子血壓計、血氧儀等家用醫療

產品。

公司自主品牌在各個區域市場根據銷售產品在當地的市場定位和渠道通路,

分別採取線下渠道(高端百貨、Shoppingmall、家居、4S)渠道、線上渠道(京

東、天貓、小米有品、Amazon)及新零售等

線上線下

渠道融合聯動模式進行自

主銷售經營。

3、 產能與精益製造優勢

經過二十餘年的製造積累與沉澱,目前公司擁有智能化按摩椅年生產能力

40萬臺,從頭到腳各部位專項適用的專業按摩小電器年生產能力合計超1700萬

臺,健康環境產品年生產能力近400萬臺,是目前全球最大的保健按摩器械專業

生產基地。

近年來,公司通過一系列的資源整合,持續推進精益化生產,一方面加強公

司內在體系的改造與優化,通過引入智能製造模式,實現生產過程的自動化、智

能化及信息化,使得公司發展的內生動力進一步增強;另一方面,實施「走出去、

合作共贏」的升級之路,與世界一流的製造廠商在工程製造方面深度合作,共建

精益製造體系,推動精益製造持續升級,逐年提升生產效率,並憑藉現有產能規

模發揮協同效應,在採購、製造、物流等環節形成了顯著的製造成本優勢。

4、 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和服務優勢

本著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公司提出了由「產品製造」向「產品+服務」模

式的轉型,公司旗下品牌、渠道、產品及服務連結客戶,通過與客戶溝通互動挖

掘客戶需求,從而更有效地服務於客戶,提升客戶滿意度。一方面,公司以全面

售後服務體系為目標,在全球各主要市場建立了及時響應、快速解決的專業售後

服務平臺,極大地提升了售後服務效率,提高了客戶滿意度;另一方面,通過產

品功能突破與創新,公司「按摩椅+AI」戰略成功落地,搭載「疲感追蹤科技」的AI

按摩

機器人

使得服務功能可以和產品有機結合,運用人臉識別、疲感偵測、參數

分析、智能AI算法、個人健康雲平臺、新一代4D無刷變頻溫感機芯等新技術

打通用戶與服務的連通、交互,為客戶雲推送精準的專屬定製化按摩程序,提供

全家人的智能健康管理服務。

四、 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及財務指標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併財務報表主要財務數據如下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20-9-30

2019年度

/2019-12-31

2018年度

/2018-12-31

2017年度

/2017-12-31

資產總計

859,871.33

620,479.52

596,140.73

484,753.12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權益

431,933.17

338,690.08

324,484.31

289,244.60

營業收入

474,607.57

527,627.13

544,703.07

429,380.87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32,716.34

28,897.78

43,912.18

34,518.02

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

55,799.95

27,634.50

47,564.93

30,273.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52

0.79

0.63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8.99%

8.66%

14.28%

12.85%

註: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財務數據已經審計,2020年1-9月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五、 最近三年的控制權變動情況

最近三年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一直為鄒劍寒與李五令,控制

權未發生變動。

六、 最近三年重大資產重組情況

最近三年內,上市公司未發生過重大資產重組。

七、 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和刑事處罰、

涉及訴訟或者仲裁情況

最近三年內,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員均未受到與證券市場相關的行政處罰和

刑事處罰,也不存在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的情況。

八、 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員最近三年的誠信情況

最近三年內,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員不存在未按期償還大額債務、未履行證

券市場承諾或受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情況。

第三章擬分拆主體整體情況

一、 基本信息

公司名稱(中文)

廈門呼博仕環境工程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鄒劍寒

公司設立日期

2000年6月26日

註冊資本

326,445,022元人民幣

註冊地址

廈門市同安區馬垵路30號1號研發辦公樓、2號、3號廠房

辦公地址

廈門市同安區馬垵路30號1號研發辦公樓、2號、3號廠房

統一社會信用碼

91350200705443485J

公司網址

www.bri.com.cn

經營範圍

一般項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製造;家用電器製造;家用電器

研發;家用電器銷售;風機、風扇製造;風機、風扇銷售;日

用家電零售;機械設備租賃;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

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家用電器零配件銷售;日用

電器修理;機械電氣設備製造;電氣機械設備銷售;專用設備

製造(不含許可類專業設備製造);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

(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

動)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

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

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二、 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控制關係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直接持有呼博仕67.2690%股份,為呼博仕控

股股東;鄒劍寒與李五令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亦即呼博仕的實際控制人。同時,

鄒劍寒與李五令直接持有呼博仕2.6907%和1.7938%的股份。呼博仕股權及控制

關係情況如下:

李五令

鄒劍寒

18.2538%

20.7218%

奧佳華

智能健康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7938%

67.2690%

2.6907%

廈門呼博仕環境工程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 股權結構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呼博仕股權結構情況如下:

序號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1

奧佳華

智能健康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67.2690%

2

廈門智呼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3.4536%

3

南昌市彗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0.3093%

4

廈門智宏仁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4.4836%

5

鄒劍寒

2.6907%

6

李五令

1.7938%

合計

100.0000%

四、 主營業務情況

呼博仕主要從事空氣淨化器、新風系統、加溼器、風扇等產品的研發、生產

與銷售,在業務開展伊始就直接或間接與全球知名健康品牌Honeywell(霍尼韋

爾)、荷蘭Philips(飛利浦)等國際品牌合作,隨後呼博仕創立自主品牌「BRI

呼博士」,曾攜手鍾南山院士領導的廣州呼吸疾病研究所聯合開發專業抗菌的空

淨產品,多年來呼博仕致力於打造國內健康環境領域的標杆,推出了空氣淨化器、

新風系統、加溼器、風扇等產品。通過多年的技術積累和研發合作,呼博仕擁有

多項專利,產品配置功能先進,如溫溼全熱交換器、BLDC無刷直流電機、智能

APP控制等。

五、 主要財務數據

呼博仕最近三年一期合併財務報表主要財務數據如下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年1-9月

/2020-9-30

2019年度

/2019-12-31

2018年度

/2018-12-31

2017年度

/2017-12-31

總資產

81,916.17

43,672.81

49,001.15

41,957.39

淨資產

58,302.25

29,687.05

30,188.97

30,533.03

營業收入

61,500.92

52,651.99

58,947.65

42,292.14

營業利潤

4,987.56

4,886.66

5,669.24

6,667.92

淨利潤

4,360.50

4,677.26

5,312.09

5,775.34

註:呼博仕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財務數據來源於公司年報,2020年1-9月財務數據來源於呼博仕管

理層報表(未經審計)

第四章其他重要事項

一、 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相關安排

(一)及時、公平披露相關信息及嚴格履行法定程序

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及《若干規定》

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要求,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平地向所有投資

者披露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本預案披露後,

公司將繼續按照相關法規的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公司本次分拆

上市的進展情況。

(二)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措施

公司已就避免同業競爭事項作出書面承諾,呼博仕本次分拆上市後,公司與

呼博仕將不存在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符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關於同

業競爭的監管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三)關於規範關聯交易的措施

公司已就關聯交易事項作出書面承諾,呼博仕本次分拆上市後,公司和呼博

仕將繼續保持各自的獨立性,不會利用關聯交易調節財務指標及損害公司股東利

益。

(四)增強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獨立性的措施

呼博仕本次分拆上市後,公司、呼博仕將保證在資產、財務、機構、人員、

業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分別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

力,在獨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嚴重缺陷,符合監管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

股東利益的情況。

(五)本次分拆上市有利於維護公司股東權益

預計本次分拆完成後,從業績提升角度,呼博仕的發展與創新將進一步提速,

其業績的增長將同步反映到公司的整體業績中,進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穩健

性;從價值發現角度,呼博仕分拆上市有助於其內在價值的充分釋放,公司所持

有的呼博仕權益價值有望進一步提升,流動性也將顯著改善;從結構優化角度,

呼博仕分拆上市有助於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提高公司整體融資效率,增強公司

的綜合實力。鑑於此,公司分拆呼博仕至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將對公司股東(特別

是中小股東)、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利益產生積極影響。

(六)嚴格遵守利潤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同時兼顧公司的長遠利益、全體

股東的整體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公司在經營狀況良好、現金流能夠滿足

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需求的前提下,將積極實施利潤分配政策。

本次分拆完成後,公司將按照《公司章程》的約定,繼續實行可持續、穩定、

積極的利潤分配政策,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政策導向和市場意願,不斷提高運

營績效,完善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執行的透明度,維護全體股東利益。

(七)股東大會及網絡投票安排

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等

有關規定,嚴格履行股東大會表決程序。同時,為給參加股東大會的股東提供便

利,股東大會將採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召開,除可選擇參加現場投

票外,股東還可通過網絡進行投票表決,並將單獨統計中小股東投票表決情況。

二、 關於重大事項披露前股票價格波動情況的說明

按照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證

監公司字[2007]128號)以及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的要求,公司對本次分拆子公

司上市董事會決議日前股票價格波動的情況進行了核查,結果如下:

項目

2020年11月23日(收盤)

2020年12月21日(收盤)

漲跌幅

公司股票收盤價(元/股)

14.98

13.89

-7.28%

中小板綜

(399101.SZ)(點)

12669.41

12573.71

-0.76%

申萬白色家電行業指數

(801111.SL)

23191.49

21512.07

-7.24%

剔除大盤因素漲跌幅

-6.52%

剔除同行業板塊因素漲跌幅

-0.04%

註:上述數據來源於Wind資訊

2020年11月23日,公司股票收盤價為14.98元/股;2020年12月21日,

公司股票收盤價為13.89元/股。董事會決議日前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收盤

價格累計漲跌幅為-7.28%,未超過20%。

中小板綜

指(代碼:399101.SZ)累計

漲跌幅為-0.76%;同期申萬白色家電行業指數(代碼:801111.SL)累計漲跌幅

為-7.24%。扣除同期

中小板綜

指因素影響,公司股票價格累計漲跌幅為-6.52%;

扣除同期申萬白色家電行業指數因素影響,公司股票價格累計漲跌幅為-0.04%,

均未超過20%。

綜上所述,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未達到《關於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

方行為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7]128號)第五條相關標準。

三、 待補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本預案中涉及的呼博仕的財務數據尚需經完成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的會計師

事務所進行上市審計,請投資者審慎使用。擬分拆主體呼博仕經上市審計的財務

數據將在相關工作完成後予以披露。此外,公司將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律師事務

所、完成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的會計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就分拆事項出具意見。

其中,獨立財務顧問將承擔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一)對公司分拆是否符合《若干規定》、上市公司披露的相關信息是否存

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核查意見,並

予以公告;

(二)在呼博仕上市當年剩餘時間及其後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內,持續督導公

司維持獨立上市地位,持續關注公司核心資產與業務的獨立經營狀況、持續經營

能力等情況,督導上市公司針對所屬子公司發生的對上市公司權益有重要影響的

資產、財務狀況變化,以及其他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要信

息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奧佳華

智能健康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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