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學:
為了認真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範學校辦學行為,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南京市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17]1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現就2017年園區小學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社會事業局在招生期間成立招生協調工作小組,其成員由教育科、區招生辦公室人員和各校負責招生工作的人員組成,統籌全區招生工作的諮詢、協調。
按照「尊重歷史,結合實際,保證學位,相對就近」的原則,各小學施教區由園區招生委員會劃定(見附件一)。各小學要嚴格按照施教區範圍招生,切實保證本施教區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全部按時入學。
公辦小學必須嚴格按照社會事業局下發的招生計劃(見下表)招生,民辦學校必須嚴格執行社會事業局核准的招生計劃。各校須執行規定班額,其中小班化實驗學校不超過32人,非小班化實驗學校原則上不超過40人。2、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由社會事業局批准。
⒈施教區招生
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園區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為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一致。戶籍遷入和產權證辦理時間應在2017年3月31日以前。
⑴施教區內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一致,屬下列情況之一併持有相應證明,按正常入學處理:
①園區戶籍適齡兒童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園區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
②父母離異,園區戶籍適齡兒童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③園區戶籍適齡兒童戶籍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雙方都是不在園區的現役軍人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④園區戶籍適齡兒童自出生起即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雙方在本市範圍內均未購買或未分配產權房,並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籍從未遷移過的。
⑵有關入學審定中特殊情況,按照以下原則辦理:
①園區戶籍適齡兒童家庭因拆遷等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也未在本區購置房產,根據拆遷安置協議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區確定就讀學校(是否拆遷以籤訂拆遷安置協議為準,拆遷安置時間截止2017年5月31日)。
②適齡兒童家庭通過購置園區二手房取得施教區學位,入學當年該二手房原戶籍家庭須無適齡兒童在該施教區學校就讀。
③園區戶籍適齡兒童入學條件審核中其他特殊情況的由施教區學校根據學位空餘情況有序安排。如施教區學校因學位不足,無法安排,由社會事業局統籌安排到其他學校就讀。
2. 熱點學校電腦派位招生
經研究決定,南京市揚子第三小學空餘學位在園區範圍內採取公開報名、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具體方法為:
⑴園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在統一規定的報名登記時間內,如有參加電腦派位需求,可選擇參加揚子三小電腦派位,並填寫《南京市2017年公辦小學電腦派位志願表》。超過規定日期,不得參加電腦派位報名。
⑵如參加揚子三小電腦派位報名人數大於電腦派位計劃,則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電腦派位的實施辦法由社會事業局負責制定,上報市教育局備案後在規定時間內實施。
⑶參加揚子三小電腦派位取得學位的適齡兒童須在揚子三小報名入學並註冊學籍,不得在園區其他小學報名入學,否則該生將無法取得學籍;未取得學位的適齡兒童,回原施教區學校就讀。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非南京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不包括在本市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隨合法務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來園區暫住,其監護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園區招生辦公室,完整提交如下材料,並進行登記和材料查驗,提出入學申請。社會事業局將在園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排定完成後,統籌安排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進入公辦小學就讀。
⑴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⑵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園區居住滿一年的暫住證或居住證;
⑶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本市用工單位籤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繳納本市社會保險滿一年憑證,或經工商部門頒發的本市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
⑷隨遷子女獨生子女證或其他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的有關證明;
以上第⑵⑶項材料截止時間至2017年5月31日止。
⒋政策照顧學生入學
在小學招生工作中對以下對象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南京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子女等。
⒌特殊兒童少年學生入學
園區智障兒童少年可到六合區特教學校就讀,視障兒童少年可到南京市盲人學校就讀,聽障兒童少年可到南京市聾人學校就讀。上述兒童少年經教育評估診斷、具備隨班就讀能力的,也可申請到施教區學校隨班就讀。任何學校不得拒收施教區內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少年入學。
南京育英第二外國語學校招生工作以《南京市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17]13號)相關要求執行。學校招生方案經社會事業局審核後報市教育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按照社會事業局審批的招生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和範圍內實施招生。
4月24日至25日,未在園區幼兒園就讀的園區戶籍適齡兒童監護人持戶口簿、房屋產權證等有關材料到園區社會事業局教育科(333室)登記。
施教區招生
5月5日前,各公辦小學依據本方案制定學校的招生簡章(包括辦學基本情況、招生計劃、報名時間、學區範圍、報名辦法等),經社會事業局核准後在施教區內公布。
5月11日前,社會事業局通過園區各幼兒園向園區戶籍適齡兒童發放《南京化學工業園區義務教育階段學位預派位通知單》(以下簡稱「學位預派位通知單」)。
未在園區幼兒園就讀的園區戶籍適齡兒童監護人到社會事業局教育科領取《學位預派位通知單》。
5月13日~5月14日,施教區新生報名登記。園區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需攜帶《學位預派位通知單》、戶口簿、房屋產權證明及預防接種證等有關材料在施教區學校審核報名。
外來務工隨遷子女招生
5月18日~5月19日,符合相關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區招生辦公室審核登記。
6月2日前,根據各校招生計劃空餘情況,將符合相關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統籌分配到相關學校,並發放《學位預派位通知單》。
6月5日至6日,符合相關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及其監護人攜帶《學位預派位通知單》及相關入學材料到指定學校報名確認。
民辦學校招生
4月18日前,社會事業局完成對育英二外小學招生工作材料(招生簡章或招生廣告、面談方案)的審核備案工作。
4月19日至5月4日,育英二外完成小學招生宣傳、報名登記等工作(在此時間段內,具體安排由學校確定)。
5月6日至7日,育英二外組織小學招生面談工作。
6月25日前,育英二外將小學錄取情況告知適齡兒童監護人。
8月5日前,育英二外發放小學入學通知書(或公布新生名單)。
熱點學校電腦排位招生
6月2日至3日,具有參加電腦派位意願的園區戶籍適齡兒童監護人到揚子三小填寫《南京市2017年公辦小學電腦派位志願表》。
6月24日上午,由社會事業局按照全市統一要求組織園區揚子三小電腦派位。
6月25日,開通網絡查詢電腦派位結果。
情況公布上報
8月10日前,公辦小學張榜公布新生名單,並向新生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9月30日前,社會事業局對各校進行招生工作檢查,各校按省、市有關學籍管理要求,完成新生學籍註冊。
1、加強組織領導
園區成立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執行各級政策要求,開展深入調研,研究制定方案,統一招生步調,規範、平穩、有序地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2、落實責任追究
各校要嚴格落實「六不」要求:不進行違規和虛假招生宣傳(包括初中校進小學、小學進幼兒園進行招生宣傳)。不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合作組織以擇優、選拔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測試。不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不以任何名義分設實驗班、重點班、快慢班等。均衡師資、均衡生源。不以任何名義提前籤約錄取學生。不以政府、單位、基金會等名義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或其他費用。園區將成立聯合督察組,對重點校招生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有違必查,有責必究。建立嚴格的督查制度,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加強招生過程管理。發現違規招生、違規收費行為的,一經查實,堅決予以查處,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健全應急機制
各校要設立公布舉報電話、郵箱及有效運用新媒體平臺,暢通社會反應問題渠道,制定招生入學工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加強會商協調,快速處置突發事件,並第一時間上報社會事業局。
4、做好政策宣傳
各校在招生關鍵環節和時間點,積極做好正面宣傳,提高政策的社會知曉度。要在學校顯著位置張貼入學事項公告,作出「六不」公開承諾,同時公布社會事業局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招生諮詢電話:57011543 社會事業局教育科
招生監督電話:57020278 社會事業局人事綜合科
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小學施教區
九龍小學:
江北大道以東,楊新路、鳳凰南路(北至南京熱電廠)以南區域。包括:桂馨園、福基花園、福基瑞景園、福基麗景園、福基麗景園南鋼一村~六村、湖濱小區、鳳南街、耿家窪、蔣家窪、九龍窪、王山頭、新村、新村廠外、消防中隊、鳳南小區、呂窪新村、卸甲山莊、風濱嘉園等。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附屬實驗小學
江北大道以東,曉山路、太子山路以南,楊新路以北,鳳凰南路(至太子山路)以西圍成的區域。包括:曉山一村(含曉山新村、新廣廈、聖德山莊、海棠花園、曉山公寓)、曉山路(曉山口)、寶潤花園、滕泰雅苑、瑞凱國際、楊莊(含北村、新村、南村、西村)、福基紫景園、新莊(含東村、西村)、草芳新苑、曉山北村(含曉山南村)、化建社區(化建新村、化建新一村)、宋家莊、老吳家窪(太子山路以西靠老西廠門商場一側的吳家窪)、蔣窪、肖莊、呂窪、果樹山、桃花山、百悅家、芳庭潘園、仁錦苑等
揚子二小
揚村三路以東,揚村路以北,平頂山路以南,新華路以西圍成的區域;經九路以北,新華路以東區域。包括揚子1村~6村、銀江花園、碧景山莊、葛塘和平社區(湛莊、張營、李小營、唐國寺、焦窪、曹窪、上營陳、下營陳、姜橋、姚莊、丁家山)、新華七村、潘家營、柯家窪等
揚子三小
揚村二路以東、揚村路以北、揚村三路以西、平頂山路以南圍成的區域;平頂山路以北,新華東路以西至冶山小鐵路以東區域。包括:揚子7村~12村、葛塘和平社區聚富新寓、中心村、朱窪、周窪、畢窪、趙營(小鐵路以南)、尹莊、山莊、大包、山倪、山鄭等
揚子四小
揚村二路以西,葛關路以北,江北大道以東區域、平頂山路以南圍成的區域;包括平頂山路以北,冶山小鐵路以西至江北大道以東區域。包括:揚子14村~21村、鑫城國際、葛塘和平社區中楊新村、寧馨家園、山胡、山許、油坊、東錢、趙營(小鐵路以北)等
南化三小
新華路以東,經久路(東至化機廠)以南,太子山路以北,鳳凰南路(南至南京熱電廠)以東區域。包括:長衝街、永利街、鑽石星城、新華一村、南化新一村、新華二村、新華三村、新華四村、鉑金公寓、新華路242號、新華路359號(交通銀行大廠分行)、山潘二村、周窪新村、太子山路(北側)、朱窪、新吳家窪(太子山路以東靠太子山公園一側的吳家窪)、潘北窪、紅旗村、南化三村、南化新村(南化新華村)7~17幢、南化六村、南化八村、北廠門、鳳凰山、鳳凰北路、鳳凰東路、南村、西廠門街、小門、南廠門街、八步溝、南廠崗、36巷、15巷、119巷、周家窪、畢家窪、畢窪路、小營子、南磷新村、潘營新村等
南化四小
楊村二路以東,欣樂路以東,園西路以北,楊村路以南圍成的區域。包括:南化九村、南化十村、南化九村東、西巷、十村西巷、紫晶環球、山潘一村、山潘三村、山潘四村、水榭花苑、南化新村(新華村)1~6幢、東盛大廈前樓、葛關路沿線(葛關路381號1~2幢、葛關路<南化>第81幢、第85幢)、山潘村1~2幢、山潘村(街)、大廠新村,欣樂新村、欣城峰景、恆豐世家、旭升花苑等
南化實小
曉山路以北,新華路以西,園西路以南,江北大道以東圍成的區域。包括:新華五村、新華六村、阿爾卡迪亞、福基旭東新城、三豐公寓、蘭亭苑、大湯等;原長蘆街道水家灣社區灣北三、四、五組和老街,陸營社區卞營、下沈、小陸營、常家營小區、西王和方巷小區等未拆遷區域
葛塘中心小學
江北大道以西,馬叉河以南,團結河以東圍成的區域。包括尚品馨苑、美利廣場、棠雅苑、聚瑞家園、文承苑、文承熙苑、永恆家園;葛塘中山社區(袁莊、杜圩、朱莊、葛塘老街、楊莊、李營組、樊莊組、菜園組、梅王組、大賈組、小謝、大路謝、西前、雍莊、武莊、扁擔沈、卞西、橋北、東方、松楊路、葛中路、松園、王東、王西);葛塘工農社區(任井、墩子高、姚莊、伏莊、胡莊、郜莊、武莊、曹莊、和尚莊、中心村、新宏鑫、潘塘許、新鄭營、尤山頭、小湯、四周)
長城小學
原長城街道所轄區域。包括接待寺社區(含長城新苑、長城佳苑、梧桐世家);長城村;官塘河村;前程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