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案件大體可以分為兩種,一是預謀殺人,一是衝動殺人。衝動殺人就是本來並沒有任何預謀,因某些刺激而控制不住情緒才殺人。今天說到的驚天大案中共有10人被槍殺、1人受重傷。行兇者居然是1名激情殺人的人民警察。
這個驚天大案的起因,僅僅是因為690元的欠款而已,而且借錢人和欠款人,都不是這個行兇的民警趙林。
趙林當時年僅24歲,是四川省甘孜州瀘定縣得妥鄉派出所一名普通民警。
趙林本人是土生土長的瀘定縣人,1994年剛從警校畢業,從事公安工作只有4年時間,其中在得妥鄉派出所只有2年。
這個人其實並不合適做警察,因為他不但年輕氣盛,而且脾氣很不好,甚至可以說是相當暴躁的一個人。
警察,尤其是刑事案件警察,大多脾氣不好。整天面對殺人放火強姦搶劫案件,整天面對比較大的壓力,再好的脾氣也會變壞。眾所周知,一般刑事案件警察都會打人,即使不是刑訊逼供,在1998年的90年代,警察對犯罪分子打一頓,也並不稀奇。
趙林就屬於一個性格暴躁,還有些暴力傾向的警察。
根據後來受害者家屬收集的信息,趙林曾經多次被上級處分。
趙林的同僚和上級也認為,趙這個人性格魯莽,急躁,容易被激怒。
有一次趙林和人打牌,為了1元的輸贏,趙林和另外一個劉某爭吵起來。兩人吵得很厲害,互相辱罵,趙林隨後打了劉某一耳光。
村民楊成繼在得妥鄉迎賓旅館門口上訪,正好遇到民警趙林,就拉住他反映情況。趙林說警察不管這件事,要找鄉政府去。趙急於要走,楊不放,兩人發生拉扯,楊隨後被趙打了幾拳踢了幾腳。
如果以上這種小事不能說明什麼,其他一些則能說明了。
村民梁才貴家因放水與人發生矛盾,趙林負責協調。期間,雙方談僵要動手,趙居然拔出手槍指著梁秀清頭部威嚇。結果趙的手槍被梁奪下來,梁反而因為襲警奪槍,被拘留半個月。
瀘定地處四川邊緣,大家都知道的飛奪瀘定橋就是在瀘定縣。此處自古以來都是漢族和異族混戰的地方,當地民風兇悍,時有械鬥事件。
地方山民好勇鬥狠,而且農村都以家族為單位,動輒都是一家人出動,外地人一般都不敢招惹!
趙林雖然脾氣不好,但當地村民一般也都是這樣,所以這幾次趙都被上級處分,配槍也被上繳了很長時間,但因為這個人工作還算不錯,加上縣城警察太少,最終還是沒有將他撤職。
趙林自覺工作不順利,瀘定刁民太多,而且往往依靠家族力量不把公安放在眼裡,心中不滿和壓抑越來越重。
有一次,趙林在瀘定沈村處理問題時,說話不太客氣。當地一個家族認為趙林不給面子,頓時出來幾十個鄉民圍攻他,趙被打了好幾拳,好在那次趙林的槍被收繳了,不然,估計當場就要出大事。
所以的一切小問題,最終在1998年6月17日爆發出來。
當天下午,得妥鄉雜貨鋪老闆姜蘭找到同鄉聯合一組村民楊樹兵,索要賒欠的貨款690元。在1998年,690元對於農民來說也不算是什麼巨款,只是因為楊樹兵借款時間長達5,6年,又長期拖欠不還,才讓借錢一方感到不能接受。
雙方在大街上爭執,27歲的楊樹兵說錢是他和自己堂弟一起借的,不應該找他一個人還。根據楊樹兵的親戚說:幾年前,楊樹兵與堂弟楊樹林一天到得妥街上趕場。楊樹林在雜貨鋪老闆姜藍處賒了600元左右的貨,打欠條時,把楊樹兵的名字寫到了提保人一欄,楊樹兵遂成了擔保人。後楊樹林未給貨款,人也外出康定打工去了。
當然,根據法律上來說,你既然擔保了,找你要錢也沒錯。
但法盲楊樹兵卻執意認為自己沒有用這筆錢,所以拒不認帳。
姜不肯這樣罷休,吵了幾個小時沒有結果,最終姜提議去派出所解決。於是幾個人去了派出所,當時值班的警察正好就是趙林。
本來這種事情不是警察分內的事情,但當地是小縣城,民警往往要管很多亂七八糟的事情,趙林也就幫助他們協調。趙林經過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由楊樹兵的姐夫王天禮給姜蘭打了一張欠條,並答應次日一定歸還。
對於如何協調的,說法不一。楊樹兵後來說趙林打了他,逼著他找人還錢,他沒有辦法就找到姐夫王天禮。但姜蘭則表示沒有這回事,因為事情本來就跟趙林沒有關係,趙不會去為這種事情打人,更不會為他去打人。
本來這件事情就這麼結束,沒想到事情卻迅速惡化。
楊樹兵回家後將此事告訴了父親楊懷富和母親王萬英,說趙林強迫他還錢寫欠條,還說趙林打了他。
當地的家族力量比較強,村子裡面一旦有矛盾,往往都是全家出動打架。這兩個老人聽說自己兒子被民警欺負毆打,當然怒了。
於是,當 晚8時左右, 楊樹兵夫婦及他們父母等幾個人,衝到借款人姜蘭處,索要欠條,不願意還錢,姜蘭自然不可能同意!
姜的家族也不小,所以姜蘭本人有恃無恐,楊家不敢造次和姜來硬的,轉而對趙林極為不滿。
他們認為,這借款本來是兩家的事,趙林非要強插一手逼他們還錢,豈不是仗勢欺人。
當晚,他們又去到派出所找趙林理論,但當晚卻未找著趙林。
這夥人當時還是比較囂張的,一位不願說出姓名的警方人士透露:6月17日晚,得妥鄉農民楊懷富糾集了20多人,手拿刀、棒,氣勢洶洶到得妥派出所,找趙林「算帳」,揚言要「修理」趙林。派出所所長彭建軍,把趙林的槍下了鎖在辦公桌裡,並叫趙林離開派出所躲躲。楊懷富等當晚未找著趙林,便離去了,但離去時說,第二天還要來找趙林。
於是,第二天,也就是6月18日上午9時30分左右,楊樹兵、王萬英、高建康召集親戚和兒女親家共 11人,包括數名婦女,全部到得妥鄉派出所向趙林索要欠條,並指責趙林打了楊樹兵。
這11人具體為:
楊懷富,男,56歲,楊樹兵之父。
王萬英,女,52歲,楊懷富之妻。
楊樹兵,男,27歲,楊懷富之子。
高建美,女,23歲,楊樹兵之妻,腹內一子。
楊樹蓉,女,30歲,楊懷富之女,楊樹兵的姐姐。
陳國強,男,32歲,楊樹蓉之夫。
楊樹洪,男,23歲,楊懷富之侄,楊樹兵的表弟。
王英,女,22歲,高建美的妹妹。
王志軍,男,25歲,王英之夫。
高開勳,男,49歲,高建美、王英之父,楊樹兵的嶽父。
以上這幾人後來都被槍殺,分別是得妥鄉聯合村、南頭村村民。
王天禮,男,28歲,高建美、王英姐夫。
這個王天禮是唯一的傷者,得妥鄉南頭村村民。
顯然,如果單純找趙林要說法,不需要這麼多人,更不需要5個20,30歲的壯年男人,顯然楊家不僅僅是來解決問題,已經準備大鬧一場。
面對楊家指責,趙林當場否認,並且表示自己是按照規矩做事,有不滿可以找上級領導反映。
但楊家認為趙林打了楊樹兵,強迫楊樹兵還錢,屬於明目張胆的欺負人。
雙方越說越僵,最後互相謾罵,而後終於動了手。
剛開始,趙林將罵的最兇老年婦女王萬英推出辦公室,楊樹兵之妻,孕婦高建美見婆婆被趙推,衝上去和趙廝打,一拳打到趙林臉部。
趙林當時還是比較克制,看高建美是孕婦,開始並沒有敢還手。沒想到王萬英又怕兒媳婦吃虧,上去也用衣服包起石頭擊打趙的頭部和臉部。
見女人和趙廝打去,楊家幾男人都站在旁邊,準備等趙林一還手,就上去打。
趙林只有一個人,而對方有11個人,光是上來的婦女就有4個人。趙林雖然脾氣暴躁,但畢竟在派出所內,不敢隨便打女人,只得左躲右避。不過辦公室能有多大地方,隨後趙林不知道被誰攔腰抱住,其他幾個人一擁而上,亂打一通。這番廝打自然是吃虧了,趙林自己根本還不了手。
當事人回憶:趙林的臉、耳、頸等部位均被楊家人抓傷、打傷,牙齒也被楊樹兵的母親王萬英用石頭打傷,臉上全是血痕。
趙林當時還比較理智,剛打架之前,他怕自己失控或者拉扯中槍枝走火,急忙取下身上佩戴的五四式手槍放到窗臺上,鄉幹部李香君見狀把槍鎖在辦公室抽屜內。
小小的縣城,派出所和鄉政府都在一起,見楊家一大家子人和趙打成一團,民警副所長彭劍鈞、鄉幹部李香君和該鄉黨委副書記陸清燈等人紛紛趕來勸解,將他們拉開。
本來那些男人等趙林還手就上去打,現在趙沒有還手,其他官員又上來勸架,就不好再繼續打了。
趙林當時被幾個女人打了一頓,其實並不很重,卻已經怒火中燒。
這個人本來脾氣就暴躁,加上年僅24歲,正是氣盛不計後果的時候,此時又是在自己單位被人上門打了,這口氣如何受得了。
趙林衝回辦公室,打開柜子,取出兩把馬刀,就要和楊家拼命。
好在鄉黨委副書記陸清燈知道趙的脾氣,一直跟著他。現在看到趙拿刀,趕忙奪下,隨後讓趙回家冷靜冷靜。
此時楊家也被其他人勸告,走出了鄉政府。
當時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回憶當時的情況,還是有些憤憤的說:18日上午,楊懷富等人一早便來到鄉政府(派出所在鄉政府大院內)找趙林,本來領導讓趙林暫時不要來上班,躲一躲。可趙林覺得太窩囊,那天並未離開派出所。楊懷富一伙人便圍住趙林爭吵,幾個婦女(現已死亡),各自手裡拿著一件衣服,衣服裡包著碗大的石頭,向趙林的身上、背上、臉上不停地打去。當時,趙林的身上、背上、臉上就挨了好多下,門牙也被打掉了幾顆(警察語)。楊樹兵等年輕漢子站在媳婦們周圍,只等趙林還手,他們便可一擁而上。趙林可能是激憤過頭,衝進辦公室,拿出槍來就開始向圍攻他的人射擊。
殺人過程:
不過,當時趙已經氣暈了頭,基本失去了理智。他偷偷用手銬撬開兩個抽屜,取走五四式手槍和配給他的35發子彈(當時一個民警一年只給35發子彈),隨後對別人說自己要回家,派出所副所長彭劍鈞也同意了。
當然,趙此時應該就有報復的念頭,不然他拿手槍就沒有道理。
於是,趙騎上摩託車行至鄉政府大門口處,沒想到又遇到楊家幾個人。楊樹兵等人火氣未消,見趙出來,對其破口大罵。
趙林此時本來就血紅了眼睛要報復,此時聽到楊樹兵罵人,不覺怒火中燒,頓時情緒失控。趙林停下摩託車,掏出五四式手槍,對準楊樹兵、王萬英、高建梅連開數槍。
五四式手槍本來是軍用手槍,威力很大,子彈穿透力和殺傷力都很強。這3人做夢也沒有想到趙林會持槍殺人,措手不及,當場被全部擊斃。
其中孕婦高建梅中槍以後,一時沒死,趙林衝上去,對準她頭又補了一槍,打的腦漿迸裂。
這邊,婦女楊樹蓉見母親王萬英中槍倒地,急的跑過來,抱著娘痛哭。
趙林毫不留情的對準楊樹蓉就是一槍,楊當場倒地,趙又對準楊的頭部連補兩槍,將她打死。楊樹蓉的丈夫陳國強見趙林開槍殺人,嚇得不知所措,站在原地發抖,也被一槍打穿面部,死亡。
高建美的妹妹王英,當時正牽著5歲的小侄女王瑤在門口走路,聽到槍聲後還不知道怎麼回事。趙林追上來,對準王英就是一槍,子彈穿透動脈,血液飛濺出十多米遠,小女孩王瑤嚇得大哭。
好在趙林當時還有些人性,沒對小孩開槍,轉身騎上摩託衝上街道。
殺了6個人,趙此時已經殺紅了眼。反正殺一個也是死,殺十個也是死。
趙林騎車在在拐彎處又向王志軍、楊樹洪、楊懷富追擊。楊樹洪和王志軍就在街上,看到趙林開槍殺王英,嚇得撒腿就跑。
趙林騎車沿街追上去,對準王志軍就是一槍,子彈穿胸擊破心臟,王當場死亡。
而傍邊不遠處的56歲的楊懷富歲數較大,看到趙殺人,倒是沒有跑。他怕趙林追殺其他親戚,果斷衝過去攔住他,大喊不要開槍。趙一言不發,抬手就是一槍,子彈從他的後頸窩射進了身體,楊懷富在地上掙扎了一會,斷了氣。
隨後趙又追到玉米林中,將慌不擇路的楊樹洪數槍擊斃。
殺了這麼多人,趙林還不罷休。用他在法庭上的話來說:反正已經殺了,乾脆殺光好了。如果殺不光,怕他們報復自己的妻兒。
趙林再次騎上摩託車到距鄉政府200 米遠的高開勳家,一腳踢開門,衝到高的家裡,向高連開兩槍。其中一槍擊中腹部,造成腹部穿通傷,傷及多個臟器,高開勳經瀘定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出門後,趙林又衝到王天禮家,對他頸部開了一槍,子彈穿過脖子飛過。王天禮倒在地上,血流了一大灘。趙以為王天禮也死了,轉身離開王家。
王天禮這個人的命很大,流血很多卻沒有死亡,經過搶救脫險,成為唯一一個傷者。
短短1小時內,趙槍殺9人,重傷2人(隨後1人死亡)。趙作為一個民警,知道犯了驚天大案。當日下午1時20分, 趙林到石棉縣公安局新棉派出所投案自首,同時交出五四式手槍和沒有用完的十幾發子彈。
此時對於小小的瀘定縣來說,無疑於是一顆原子彈引爆,直到今天也是街頭巷尾的話題。
當地老百姓雖然大多不屑楊家圍攻趙林,以人多欺負人少的行為,卻也對趙林連續殺人,甚至對孕婦也連續補槍的兇狠手段十分膽寒。
一個20多歲的現場目擊者說:事發時,我正在鄉政府旁邊一鋪子裡喝茶,聽見第一聲槍響後,我放下茶碗就跑出去看熱鬧,只見趙林一槍一個,連續打死了四五個人,其他的人一窩蜂似的嚇得四下裡逃竄,有一個人剛跑到鐵門外,趙林甩手一槍,那人就倒在了路邊,腦袋上的血立馬就噴了出來,趙林飛身跨上摩託車,追趕正在逃命的人,有兩人剛跑出鄉政府不遠,趙林的摩託車就追了上去,一槍一個,兩個人順著槍聲就倒下了,那情景真像香港的警匪片。趙林騎著摩託車跑遠後,我發現自己驚嚇得一身都是冷汗,心口直跳,差點尿了褲子。
8月2日,四川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瀘定「6·18」特大持槍殺人案。 被告人趙林犯故意殺人罪被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庭上午9時開庭,參加旁聽的幹部群眾達2000多人。一些群眾認為趙殺死這麼多人屬於罪大惡極,但畢竟是楊家打人在先,曾聯名寫信要求免趙林一死。
隨後,四川省高院在審理、調查後認為,被告人趙林在被害人一方實施不法行為的情況下,無視公民的生命權,開槍射擊,連續追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後果極其嚴重,故高院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決。1個月後,趙林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