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年12月14日 22:04:51 中財網 |
目錄
註冊資產評估師聲明 ................................... 1
評估報告摘要 ........................................ 2
評估報告正文 ........................................ 4
一、 委託方、被評估單位及業務約定書約定的其他評估報告使用者 ........................... 4
二、 評估目的 ...................................................................................................................... 7
三、 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 .................................................................................................. 7
四、 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 8
五、 評估基準日 .................................................................................................................. 8
六、 評估依據 ...................................................................................................................... 8
七、 評估方法 .................................................................................................................... 10
八、 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 ........................................................................................ 16
九、 評估假設 .................................................................................................................... 18
十、 評估結論 .................................................................................................................... 19
十一、 特別事項說明 ....................................................................................................... 20
十二、 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說明 ....................................................................................... 22
十三、 評估報告日 ........................................................................................................... 22
評估報告附件 ....................................... 24
註冊資產評估師聲明
一、我們在執行本資產評估業務中,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
估準則,恪守獨立、客觀和公正的原則;根據我們在執業過程中收集
的資料,評估報告陳述的內容是客觀的,並對評估結論合理性承擔相
應的法律責任。
二、評估對象涉及的資產、負債清單由委託方、被評估單位申報
並經其籤章確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恰當使用
評估報告是委託方和相關當事方的責任。
三、我們與評估報告中的評估對象沒有現存或者預期的利益關係;
與相關當事方沒有現存或者預期的利益關係,對相關當事方不存在偏
見。
四、我們已對評估報告中的評估對象及其所涉及資產進行現場調
查;我們已對評估對象及其所涉及資產的法律權屬狀況給予必要的關
注,對評估對象及其所涉及資產的法律權屬資料進行了查驗。
五、我們出具的評估報告中的分析、判斷和結論受評估報告中假
設和限定條件的限制,評估報告使用者應當充分考慮評估報告中載明
的假設、限定條件、特別事項說明及其對評估結論的影響。
評估報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內容摘自評估報告正文,欲了解本評估項目的詳
細情況和合理理解評估結論,應認真閱讀評估報告正文。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接受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託,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遵循獨立、
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
限公司的股東全部權益在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現將評
估報告摘要如下:
評估目的: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擬對涿鹿華達房地產
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增資,為此需對評估基準日時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
有限公司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進行評估,為上述經濟行為提供價值參
考依據。
評估對象: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
評估範圍: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全部資產及負債。評
估基準日,評估範圍內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資產帳面價值為 30,890.70 萬元;負債為流動負債,
總負債帳面價值為 31,346.11 萬元;淨資產帳面價值-455.40 萬元。
評估基準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
價值類型:市場價值
評估方法:資產基礎法
評估結論:本評估報告選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作為評估結論。
具體評估結論如下:
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評估基準日總資產帳面價值為
30,890.70 萬元,評估價值為 32,503.50 萬元,增值額為 1,612.80 萬元,
增值率為 5.22%;總負債帳面價值為 31,346.11 萬元,評估價值為
31,346.11 萬元,無評估增減值;淨資產帳面價值為-455.40 萬元,淨
資產評估價值為 1,157.40 萬元,增值額為 1,612.80 萬元,增值率為
354.15%。
資產基礎法具體評估結果詳見下列評估結果匯總表:
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匯總表
評估基準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目
帳面價值
評估價值
增減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動資產
1
30,408.94
32,008.69
1,599.75
5.26
非流動資產
2
481.76
494.81
13.05
2.71
固定資產
5
26.55
37.28
10.73
40.40
無形資產
8
2.24
4.56
2.32
103.62
其他資產
10
452.97
452.97
-
-
資產總計
11
30,890.70
32,503.50
1,612.80
5.22
流動負債
12
31,346.11
31,346.11
-
-
負債總計
14
31,346.11
31,346.11
-
-
淨資產
15
-455.40
1,157.40
1,612.80
354.15
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全部權益的評估值為
1,157.40 萬元。
本評估報告僅為評估報告中描述的經濟行為提供價值參考依據,
評估結論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評估基準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起一年有效。
評估報告使用者應當充分考慮評估報告中載明的假設、限定條件、
特別事項說明及其對評估結論的影響。
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擬對涿鹿華達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增資項目
評估報告正文
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接受貴公司的委託,根據有關
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採用資
產基礎法,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擬對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增資事宜涉及的涿鹿華達房
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在 2015 年 11 月 30 日的市場價值進行
了評估。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 委託方、被評估單位及業務約定書約定的其他評估報告使
用者
本次評估的委託方為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被評估單
位為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業務約定書未約定其他評估報告
使用者。
(一)委託方簡介
企業名稱: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澱區東北旺西路 8 號
中關村軟體園 7 號樓
法定代表人:王靖
註冊資本:226723.5501 萬元人民幣
公司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營業執照註冊號:110000410108211
成立日期:1995 年 11 月 02 日
經營範圍: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計算機系統服務;銷售自行開
發後的產品;租賃、維修機械設備;貨物進出口、代理進出口、技術
進出口;生產用戶環路通信技術產品及元器件;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
中的信息服務業務(僅限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網際網路信息服務不含新
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電子公告服務);(電
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 2018 年 04 月 24 日)生產電子
產品、無線通訊設備;專業承包。(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
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二)被評估單位簡介
1.公司簡況
企業名稱: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達地產」)
法定住所:涿鹿縣涿鹿鎮隆都路怡馨小區 1 號
法定代表人:石波濤
註冊資本:1,000 萬元
經營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5 日至 2044 年 6 月 4 日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營業執照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731308115170N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經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開發、建設及
諮詢、培訓服務(非學歷培訓);建材銷售;物業管理。(依法須經批
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歷史沿革:
華達地產成立於 2014 年 6 月 5 日,為涿鹿合符發展建設投資有
限公司出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公司設立時的住所為涿鹿縣涿鹿鎮隆
都路怡馨小區 1 號,法定代表人為石麗霞,註冊資本為 1,000 萬元,
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經營範圍為「房地產開發經營;
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開發、建設及諮詢、培訓服務(非學歷培訓);
建材銷售;物業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
可開展經營活動)」,經營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5 日至 2044 年 6 月 4 日。
2015 年 9 月,法人股東涿鹿合符發展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將其對華
達地產的 650 萬元、350 萬元出資額分別轉讓給新股東蔡麗霞、閆曉
傑。
該次股權轉讓完成後,華達地產的股東及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1
蔡麗霞
貨幣
650
65%
2
閆曉傑
貨幣
350
35%
合計
1,000
100%
2015 年 11 月,股東蔡麗霞、閆曉傑將其對華達地產的 650 萬元、
350 萬元出資額分別轉讓給新股東鄭召坡、石波濤。
該次股權轉讓完成後,華達地產的股東及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股東姓名
出資方式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1
鄭召坡
貨幣
650
65%
2
石波濤
貨幣
350
35%
合計
1,000
100%
3.近兩年的財務和經營狀況
被評估單位近兩年來的財務狀況如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流動資產
18,244.34
30,408.94
非流動資產
146.13
481.76
資產總計
18,390.46
30,890.70
流動負債
17,748.73
31,346.11
非流動負債
-
-
負債合計
17,748.73
31,346.11
所有者權益
641.73
-455.40
被評估單位近兩年來的經營狀況如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目
2014 年度
2015 年 1-11 月
一、營業收入
-
-
項目
2014 年度
2015 年 1-11 月
減:營業成本
-
-
營業稅金及附加
-
-
銷售費用
108.90
451.22
管理費用
272.92
910.30
財務費用
80.83
78.45
資產減值損失
7.65
-1.89
加:投資收益
-
-
二、營業利潤
-470.31
-1,438.07
加:營業外收入
-
-
減:營業外支出
-
-
三、利潤總額
-470.31
-1,438.07
減:所得稅費用
-112.04
-340.93
四、淨利潤
-358.27
-1,097.14
被評估單位 2014 年度及評估基準日的會計報表已經致同會計師
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發表了無保留意見。
4.委託方與被評估單位之間的關係
委託方與被評估單位為未來投資關係。
(三)業務約定書約定的其他評估報告使用者
本評估報告僅供委託方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評估報告使用者
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賴。
二、 評估目的
因北京信威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擬對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
限公司進行增資事宜,為此需對評估基準日時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
限公司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進行評估,為上述經濟行為提供價值參考
依據。
三、 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
(一) 評估對象
根據評估目的,評估對象是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全部權益價值。
(二) 評估範圍
評估範圍是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全部資產及負債。評
估基準日,評估範圍內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資產帳面價值 30,890.70 萬元;負債為流動負債,
總負債帳面價值 31,346.11 萬元;淨資產帳面價值-455.40 萬元。
委託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與經濟行為涉及的評估對象和評估範
圍一致。評估基準日,評估範圍內的資產、負債帳面價值已經致同會
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並發表了無保留意見。
四、 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根據評估目的,確定評估對象的價值類型為市場價值。
市場價值是指自願買方和自願賣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強迫的情況下,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進行正常公平交易的價值估計
數額。
五、 評估基準日
評估基準日是 2015 年 11 月 30 日。
評估基準日由委託方確定。
六、 評估依據
(一) 法律法規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屆全國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修訂,並於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
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屆全國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4.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2001 年 8 月 15 日建設部令第 98
號);
5.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屆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6.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
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財政部令第 65 號)
(2011 年 10 月 28 日公布,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7.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令第 33 號);
8. 《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 T18508-2014);
9. 《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GB/T18507-2001);
10. 《房地產估價規範》(GB/T50291-2015);
11. 《房地產估價基本術語標準》(GB/T 50899-2013);
12. 有關其他法律、法規、通知文件等。
(二) 評估準則依據
1. 《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財企[2004]20 號);
2. 《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基本準則》(財企[2004]20 號);
3. 《註冊資產評估師關注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會協
[2003]18 號);
4. 《資產評估準則——評估程序》(中評協[2007]189 號);
5. 《資產評估準則——工作底稿》(中評協[2007]189 號);
6. 《資產評估準則——機器設備》(中評協[2007]189 號);
7. 《資產評估準則——不動產》(中評協[2007]189 號);
8. 《資產評估價值類型指導意見》(中評協[2007]189 號);
9. 《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中評協[2008]217 號);
10. 《評估機構業務質量控制指南》(中評協[2010]214 號);
11. 《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中評協[2011]227 號);
12. 《資產評估準則——評估報告》(中評協[2011]230 號);
13. 《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中評協[2011]230 號);
14. 《資產評估準則——業務約定書》(中評協[2011]230 號);
15. 《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獨立性》(中評協〔2012〕248
號);
16. 《資產評估準則——利用專家工作》(中評協〔2012〕244 號)。
(三) 權屬依據
1.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國有土地使用證》;
2.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
施工許可證》;
3. 《商品房預售證》等相關核准文件;
4. 《房屋建築面積測繪成果書(預測)》;
5. 其他有關產權證明。
(四) 取價依據
1. 評估基準日銀行存貸款基準利率;
2. 企業提供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投資概算等資料;
3. 企業與相關單位籤訂的工程承發包合同;
4. 企業提供的工程付款進度統計資料及相關付款憑證;
5. 企業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6. 企業有關部門提供的未來年度經營計劃;
7. 企業提供的主要產品目前及未來年度市場預測資料;
8. 評估人員現場勘察記錄及收集的其他相關估價信息資料;
(五) 其他參考依據
1. 被評估單位提供的資產清單和評估申報表;
2.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審計報告;
3.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信息庫。
七、 評估方法
企業價值評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場法和資產基礎法。
企業價值評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將預期收益資本化或者折現,確
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體方法包括股利折現法
和現金流量折現法。
企業價值評估中的市場法,是指將評估對象與可比上市公司或者
可比交易案例進行比較,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市場法常用
的兩種具體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較法和交易案例比較法。
企業價值評估中的資產基礎法,是指以被評估企業評估基準日的
資產負債表為基礎,合理評估企業表內及表外各項資產、負債價值,
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
《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規定,註冊資產評估師執行企業
價值評估業務,應當根據評估目的、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資料收集
情況等相關條件,分析收益法、市場法和資產基礎法三種資產評估基
本方法的適用性,恰當選擇一種或者多種資產評估基本方法。
根據評估目的、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資料收集情況等相關條件,
以及三種評估基本方法的適用條件,本次評估選用的評估方法為資產
基礎法。評估方法選擇理由如下:
考慮到華達地產涿鹿中原項目分為四期開發,二、三、四期工程
目前尚未取得相關規劃許可,未來收益等數據難以完整預測,故難以
採用收益法進行評估。
考慮到在國內流通市場中的上市公司中尋找在資產規模、增長潛
力和風險等方面與目標公司相類似的公司的成交案例很困難,故難以
採用市場法進行評估。
綜上所述,本次評估選用資產基礎法進行評估,具體方法分述如
下:
1.流動資產
評估範圍內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預付帳款、其他應
收款、存貨、其他流動資產。
(1)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通過現金盤點、核實銀行對
帳單、銀行函證等,以核實後的價值確定評估值。
(2)預付帳款主要為被評估單位預付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張家
口供電公司的電費。對於預付帳款,評估人員通過核查帳簿、原始憑
證、相關合同,核對預付的款項與合同是否符合,檢查評估基準日後
合同履行情況,沒有發現異常,以審計後帳面值確定評估值。
(3)其他應收款核算的內容為被評估單位除預付帳款以外的其他
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主要是應收的往來款及個人借款等。評估人員
向被評估單位調查了解了其他應收款形成的原因、應收單位或個人的
資信情況、歷史年度其他應收款的回收情況等。按照重要性原則,對
大額或帳齡較長等情形的其他應收款進行了函證,並對相應的合同進
行了抽查。採用個別認定與帳齡分析相結合的方法確定評估值,同時
將評估基準日計提的其他應收帳款壞帳準備評估為零。
(4)存貨核算內容為涿鹿中原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發成本。開發成
本中涿鹿中原一期在評估基準日已取得當地規劃部門審定的規劃建
設指標,所在區域房地產開發、交易市場較活躍,並結合本項目特點
以及帳面價值的構成,具備運用假設開發法的條件,故選用假設開發
法評估,本次選用動態假設開發法。二三四期在評估基準日未取得當
地規劃部門審定的規劃建設指標,且評估基準日為未開發的宗地,故
本次評結合評估對象特點選用市場比較法進行評估。
動態假設開發法評估具體測算步驟如下:
A.調查待開發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B.選擇最佳的開發利用方式;
C.估計開發建設期;
D.預測開發完成後的房地產價值;
E.估算後續開發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銷售稅金及附加、
土地增值稅、所得稅;
F.折現率的確定。
動態假設開發法的基本原理是運用現金流折現法原理,預測開發
項目按評估基準日的房產市場價格、銷售進度、開發進度安排,測算
未來各年房產銷售現金流入和後續開發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
稅金(銷售稅費、土地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的現金流出,得出每年
的淨現金流量,採用適當的折現率將各期淨現金流折現並加和而得到
的開發項目價值。計算公式為:
開發成本評估值=開發後房地產價值現值-後續開發成本現值-銷
售費用現值-管理費用現值-營業稅金及附加現值-土地增值稅現值-企
業所得稅現值
a.估計開發建設期
根據項目建設規模,預計項目後續建設開發期經營期。
b.預測開發完成後的房地產價值
對於已預售部分,按照預售合同總價確定預售部分銷售金額。對
於未預售部分,按開發完成後可售房屋預計銷售金額確定。
c.後續開發成本
房地產開發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
費、市政管網工程費、園林環境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
費等。根據本項目的開發計劃和實際開發情況,預測未來開發成本的
投入。
d.銷售費用
根據行業通常的銷售費用比例和本項目的實際情況,預測後續建
設開發期經營期年度的銷售費用。
e.管理費用
根據行業通常的管理費用比例和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後續建
設開發期經營期年度的管理費用。
f.銷售稅金及附加
銷售稅金及附加=預計銷售金額×銷售稅金及附加率
g.土地增值稅
根據當地稅務部門對所開發項目規定,按房屋預售收入預徵,待
項目完成後,按照地塊統一進行彙算清繳,多退少補。
h.所得稅
根據當地稅務部門對所開發項目規定,按房屋預售收入和規定的
毛利率預徵,待項目完成後,按照項目統一進行彙算清繳,多退少補。
i.折現率的確定
根據銀行貸款利率、國債收益率等利率情況,以及同類房地產開
發企業的投資情況、房地產開發行業投資收益等情況綜合確定折現率
為 12.5%。
市場比較法,是根據市場中的替代原理,將待估宗地與具有替代
性的,且在評估基準日近期市場上交易的類似地產進行比較,並對類
似地產的成交價格作適當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宗地客觀合理價格的方
法。
公式:P = PB.A.B.C.D.E
其中:
P------估價宗地價格;
PB-----比較實例價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況指數除以比較實例交易情況指數;
B------待估宗地評估基準日地價指數除以比較實例交易期日地價
指數;
C------待估宗地區域因素條件指數除以比較實例區域因素條件指
數;
D------待估宗地個別因素條件指數除以比較實例個別因素條件指
數;
E------待估宗地使用年期修正指數除以比較實例使用年期修正指
數。
(5)其他流動資產,主要為企業預售房款及舉辦文化節的門票收入
預繳稅費。
通過了解相關構成內容,查驗了相關原始憑證,核實了資產的真
實性和準確性。其他流動資產以核實後帳面值確認評估值。
2.設備類資產
對於設備類資產採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
根據企業提供的電子及其他設備明細清單,進行了核對,做到帳
表相符,同時通過對有關的合同、法律權屬證明及會計憑證審查核實
對其權屬予以確認。在此基礎上,組織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對主要設備
進行了必要的現場勘察和核實。
(1)重置全價的確定
對於電子設備,重置全價根據當地市場信息、《2015 年機電產品
報價手冊》及《
中關村在線》等近期市場銷售價格確定。對於沒有市
場報價信息的設備,主要是通過參考同類設備的購置價確定。
被評估單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非增值稅納稅人,其設備不符合
增值稅進項稅抵扣條件,因此重置全價包含增值稅。
(2)綜合成新率的確定
對於電子及其他設備,主要依據設備經濟壽命年限、已使用年限,
通過對設備使用狀況、技術狀況的現場勘查了解,確定其尚可使用年
限,然後按以下公式確定其綜合成新率。
綜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3)評估值的確定
評估值=重置全價×綜合成新率
3.其他無形資產
本次評估範圍內的其他無形資產核算內容為
廣聯達工程造價軟
件。對於外購軟體類資產,評估人員對其他無形資產的權屬、帳面價
值構成、攤銷是否正確等進行了核實。
根據其他無形資產的特點、評估價值類型、資料收集情況等相關
條件,採用市場法進行評估,具體如下:(1)對於評估基準日市場上有
銷售的外購軟體,按照評估基準日的市場價格作為評估值;(2)對於評
估基準日市場上有銷售但版本已經升級的外購軟體,按照評估基準日
的市場價格扣減軟體升級費用後作為評估值。
4.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次評估範圍內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核算內容為被評估單位根據
所得稅準則確認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所得稅資產。具體為因企
業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故計提了相應年度的可彌補虧損遞延所得稅
資產。
評估人員調查了解了遞延所得稅資產發生的原因,查閱了確認遞
延所得稅資產的相關會計規定,核實了評估基準日確認遞延所得稅資
產的記帳憑證。遞延所得稅資產以核實無誤後的帳面值作為評估值。
5.負債
評估範圍內的負債主要包括應付帳款、預收款項、應交稅費、其
他應付款。
對於負債項目中的應付帳款、預收款項、應交稅費及其他應付款
等項目的評估,我們根據企業提供的各項目明細表,對各項負債進行
核實後,判斷各筆債務是否為評估基準日公司實際承擔的,債權人是
否存在,並以基準日實際需要支付的負債額來確定評估值。
八、 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
評估人員於 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對評估對象
涉及的資產和負債實施了評估。主要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如下:
(一) 接受委託
2015 年 11 月 20 日,我公司與委託方就評估目的、評估對象和評
估範圍、評估基準日等評估業務基本事項,以及各方的權利、義務等
達成協議,並與委託方協商擬定了相應的評估計劃。
(二) 前期準備
1.擬定評估方案
2.組建評估團隊
3.實施項目培訓
(三) 現場調查
評估人員於 2015 年 12 月 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6 日對評估對象涉
及的資產和負債進行了必要的核實,對被評估單位的經營管理狀況等
進行了必要的盡職調查。
1.資產核實
(1)指導被評估單位填表和準備應向評估機構提供的資料
評估人員指導被評估單位的財務與資產管理人員在自行資產清
查的基礎上,按照評估機構提供的「資產評估申報表」及其填寫要求、
資料清單等,對納入評估範圍的資產進行細緻準確的填報,同時收集
準備資產的產權證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狀態、經濟技術指標等情況的
文件資料等。
(2)初步審查和完善被評估單位填報的資產評估申報表
評估人員通過查閱有關資料,了解納入評估範圍的具體資產的詳
細狀況,然後仔細審查各類「資產評估申報表」,檢查有無填項不全、
錯填、資產項目不明確等情況,並根據經驗及掌握的有關資料,檢查
「資產評估申報表」有無漏項等,同時反饋給被評估單位對「資產評估申
報表」進行完善。
(3)現場實地勘查
根據納入評估範圍的資產類型、數量和分布狀況,評估人員在被
評估單位相關人員的配合下,按照資產評估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各項
資產進行了現場勘查,並針對不同的資產性質及特點,採取了不同的
勘查方法。
(4)補充、修改和完善資產評估申報表
評估人員根據現場實地勘查結果,並和被評估單位相關人員充分
溝通,進一步完善「資產評估申報表」,以做到:帳、表、實相符。
(5)查驗產權證明文件資料
評估人員對納入評估範圍的土地、房屋等資產的產權證明文件資
料進行查驗。
2.盡職調查
評估人員為了充分了解被評估單位的經營管理狀況及其面臨的
風險,進行了必要的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1)被評估單位的歷史沿革、主要股東及持股比例、必要的產權和
經營管理結構;
(2)被評估單位的資產、財務、生產經營管理狀況;
(3)被評估單位的經營計劃、發展規劃和財務預測信息;
(4)評估對象、被評估單位以往的評估及交易情況;
(5)影響被評估單位生產經營的宏觀、區域經濟因素;
(6)被評估單位所在行業的發展狀況與前景;
(7)其他相關信息資料。
(四) 資料收集
評估人員根據評估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了評估資料收集,包括直
接從市場等渠道獨立獲取的資料,從委託方、被評估單位等相關當事
方獲取的資料,以及從政府部門、各類專業機構和其他相關部門獲取
的資料,並對收集的評估資料進行了必要分析、歸納和整理,形成評
定估算的依據。
(五) 評定估算
評估人員針對各類資產的具體情況,根據選用的評估方法,選取
相應的公式和參數進行分析、計算和判斷,形成了初步評估結論。項
目負責人對各類資產評估初步結論進行匯總,撰寫並形成評估報告草
稿。
(六) 內部審核
根據我公司《資產評估業務流程管理辦法》規定,項目負責人在
完成評估報告草稿一審後形成評估報告初稿並提交公司內部審核。項
目負責人在內部審核完成後,形成評估報告徵求意見稿並提交客戶徵
求意見,根據反饋意見進行合理修改後形成評估報告正式稿並提交委
託方。
九、 評估假設
本評估報告分析估算採用的假設條件如下:
(一) 一般假設
1. 假設評估基準日後被評估單位所處國家和地區的政治、經濟和
社會環境無重大變化;
2. 假設評估基準日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
策無重大變化;
3. 假設評估基準日後被評估單位持續經營;
4. 假設評估基準日後被評估單位採用的會計政策和編寫本評估
報告時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5. 假設和被評估單位相關的利率、匯率、賦稅基準及稅率、政策
性徵收費用等評估基準日後不發生重大變化;
6. 假設評估基準日後被評估單位的管理層是負責的、穩定的,且
有能力擔當其職務;
7. 假設評估基準日後被評估單位在現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
基礎上,經營範圍、方式與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8. 假設被評估單位完全遵守所有相關的法律法規;
9. 假設評估基準日後無不可抗力對被評估單位造成重大不利影
響。
(二) 特殊假設
1. 本次評估是基於企業開發的項目均能按計劃順利開發完成和
能如期實現工程的竣工驗收。本次測算資產價值及企業價值時,未考
慮可能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工期後延所產生的成本增加及或有負債
對評估結果的影響,開發成本能有效控制在預算範圍內;
2. 本次評估是基於企業基準日的存量資產為基礎進行的,並未考
慮企業在未來可能取得的新項目開發所產生的價值,假設收益期為預
測期;
3. 本次評估基於項目所在地目前的房地產市場情況,對可預期的
商品房的預計銷售價格進行了適當合理判斷,但未考慮未來項目所在
地房地產市場發生較大變化時對評估結果產生的影響。
本評估報告評估結論在上述假設條件下在評估基準日時成立,當
上述假設條件發生較大變化時,籤字註冊資產評估師及本評估機構將
不承擔由於假設條件改變而推導出不同評估結論的責任。
十、 評估結論
涿鹿華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評估基準日總資產帳面價值為
30,890.70 萬元,評估價值為 32,503.50 萬元,增值額為 1,612.80 萬元,
增值率為 5.22%;總負債帳面價值為 31,346.11 萬元,評估價值為
31,346.11 萬元,無評估增減值;淨資產帳面價值為-455.40 萬元,淨資
產評估價值為 1,157.40 萬元,增值額為 1,612.80 萬元,增值率為
354.15%。
資產基礎法具體評估結果詳見下列評估結果匯總表:
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匯總表
評估基準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目
帳面價值
評估價值
增減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動資產
1
30,408.94
32,008.69
1,599.75
5.26
非流動資產
2
481.76
494.81
13.05
2.71
固定資產
5
26.55
37.28
10.73
40.40
無形資產
8
2.24
4.56
2.32
103.62
其他資產
10
452.97
452.97
-
-
資產總計
11
30,890.70
32,503.50
1,612.80
5.22
流動負債
12
31,346.11
31,346.11
-
-
負債總計
14
31,346.11
31,346.11
-
-
淨資產
15
-455.40
1,157.40
1,612.80
354.15
本評估報告評估結論採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即:涿鹿華達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全部權益的評估結果為 1,157.40 萬元。
十一、 特別事項說明
以下為在評估過程中已發現可能影響評估結論但非評估人員執
業水平和能力所能評定估算的有關事項:
(一)本評估報告的評估結論是反映委託評估對象在持續經營、外
部宏觀經濟環境不發生變化等假設前提下,於評估基準日所表現的本
報告所列明的評估目的下的價值。
(二)本評估報告是在委託方及相關當事方提供基礎文件數據資料
的基礎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合
法性、完整性是委託方及相關當事方的責任;註冊資產評估師的責任
是對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並發表
專業意見。
(三)本評估結論不應當被認為是對評估對象可實現價格的保證。
(四)本評估結論未考慮評估值增減可能產生的納稅義務變化。
(五)委託方及相關當事方對所提供的評估對象法律權屬等資料的
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註冊資產評估師的責任是對該資
料及其來源進行必要的查驗和披露,不代表對本次委估資產的權屬提
供任何保證,對評估對象法律權屬進行確認或發表意見超出註冊資產
評估師執業範圍。
(六)本次評估中,項目的開發總建設成本及評估基準日項目的總
投資金額是根據被評估單位提供的合同臺帳、科目餘額表、總投資概
算資料等進行確定,後續開發成本是按上述數據相減後計算得出。如
項目的開發總建設成本、評估基準日項目的總投資金額及後續開發成
本在項目竣工後與結算金額有差異,應以結算金額為準,評估值也應
做相應調整。
(七)在存貨—開發成本中,本次評估結論系根據被評估單位提供
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
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圖紙及相關的工程概預算書、涿鹿中原項目
可行性研究報告、房屋建築面積測量報告[預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以及其他相關文件中的相關經濟指標為依據進行評估測算。
(八)根據被評估單位提供的資料,委估資產土地使用權存在抵押
他項權利狀況,抵押權人為張家口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支
行。主合同借款人為涿鹿華達生物熱電有限公司,借款金額為 5000
萬元,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截至評估
基準日,涿鹿華達生物熱電有限公司對華達地產借款本金 4500 萬元,
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 14.85 萬元。除此之外,評估對象不存在租賃等
其他他項權利狀況。
(九)被評估單位申報評估的辦公家具(電子設備評估明細表第 51
項)帳面原值 242,974.00 元,為原天津華夏麒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與
天津市富締豪家具有限公司於 2013 年 11 月籤訂的《華夏麒麟天津城
際公司中捷辦公樓家具採購工程合同》的尾款,合同總金額 405,790.00
元。由於天津華夏麒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已於 2015 年 2 月註銷,辦
公家具均移交被評估單位使用,尾款由被評估單位支付,天津市富締
豪家具有限公司已於 2014 年 7 月向被評估單位開具了家具尾款發票,
合計金額 242,974.00 元。
(十)評估師未對各種設備在評估基準日時的技術參數和性能做技
術檢測,評估師在假定被評估單位提供的有關技術資料和運行記錄真
實有效的前提下,通過實地勘察作出判斷。
(十一)本評估報告沒有考慮由於具有控制權可能產生的溢價,也
沒有考慮流動性對評估對象價值的影響。
(十二)評估基準日至本評估報告提出日期間,被評估單位已經過
兩次工商變更登記,具體內容如下:1. 2015 年 12 月 4 日,被評估單
位法定住所變更經工商登記,變更後住所為:涿鹿縣涿鹿鎮苑莊村(南
環路北側);2. 經 2015 年 12 月 9 日被評估單位股東會決議通過,鄭
召坡、石波濤將對被評估單位出資全部轉讓給張衛東,被評估單位法
定代表人變更為張衛東,相關變更工商登記已於 2015 年 12 月 11 日完
成。
評估報告使用者應注意以上特別事項對評估結論產生的影響。
十二、 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說明
(一) 本評估報告只能用於評估報告載明的評估目的和用途;
(二) 本評估報告只能由評估報告載明的評估報告使用者使用;
(三) 本評估報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
於公開媒體,需評估機構審閱相關內容,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當
事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 本評估報告經註冊資產評估師籤字、評估機構蓋章後方可
正式使用;
(五) 本評估報告所揭示的評估結論僅對評估報告中描述的經濟
行為有效,評估結論使用有效期為自評估基準日起一年。
十三、 評估報告日
本評估報告提出日期為 2015 年 12 月 14 日。
評估報告附件
附件一、被評估單位專項審計報告;
附件二、委託方和被評估單位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件三、評估對象涉及的主要權屬證明資料;
附件四、委託方和被評估單位的承諾函;
附件五、籤字註冊資產評估師的承諾函;
附件六、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複印件;
附件七、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
件;
附件八、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評估人員資格證書
複印件;
附件九、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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