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家立業對於國人來說是人生的頭等大事,給孩子成家也是父母的終極任務。多少父母因為孩子找不到對象夜不能寐,為了給孩子成家,他們耗盡家產也再所不惜。但好不容易找到對象,領結婚證時卻被民政局拒絕,沒有父母願意接受這個結果吧?
一對殘疾人領結婚證遭拒
陝西安康市漢濱區五裡鎮,張先生提起兒子的婚事就愁眉苦臉。據張先生說,他的兒子張天和未婚妻小蕊已經相處了一年多,小蕊也是一名殘疾女孩,目前已經懷孕4個月。兩家人商量之後決定結婚,此前已經按當地習俗舉行了訂婚儀式。但在7月29日去領結婚證時出了問題,漢濱區水井灣民政局拒絕頒髮結婚證。
民政局的理由很充分
這個做法太不近人情了!張先生和親家都為此感到憤憤不平,但民政局的理由也很充分,因為張先生的兒子的未婚妻都有智力殘疾,沒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最重要的是領結婚證還有一個程序,在工作人員詢問雙方的結婚意願時,當事人應該表達是自願結婚。沒有表示自願結婚的,民政局也無法頒髮結婚證,否則就是違反了婚姻法中規定的婚姻自由的規定。
女娃已經懷孕4個月
雖然民政局的答覆有理有據,但張先生卻仍不死心:「我承認這兩個孩子有殘疾,但他們完全可以做到生活自理,女娃做飯、炒菜、洗衣服都做得很好,就是不太愛說話。再說了,兩個孩子的殘疾也不是天生的,都是小時候發高燒沒有得到及時醫治留下的後遺症。現在女娃都懷孕4個多月了,他們民政局卻不髮結婚證,讓我們怎麼辦?」
父母不太負責
這兩個孩子的遭遇確實讓人同情,但這兩家的父母卻不太負責。或許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想給殘疾的孩子找個伴,但是兩個智力殘疾的人組成一個家庭,以後的日子可能會引來更多的問題,面對這些問題,兩個智力殘疾的人肯定無法解決。父母只想到給孩子成家,卻沒想過兩個人以後的日子會過成什麼樣,生了小孩誰來撫養?誰來管教?靠智力殘疾的父母嗎?
對肚子裡的孩子不公平
這兩個孩子已經夠苦了,總不能再生個小孩出來受苦。張先生自己都說了,兩個人是後天殘疾,那就意味著他們生的孩子極有可能是一切正常的,這對孩子是不公平的!雖然父母給了孩子生命,但也給了孩子一個灰色的人生,和智力殘疾的父母一起生活,他註定得不到正常的父愛和母愛,還要遭受別人的白眼,長此以往,孩子的心理也會出現大問題。
這是歧視嗎?
這些都是題外話了,婚姻法並沒有禁止殘疾人結婚,民政局也沒有說拒絕給殘疾人髮結婚證。很多肢體殘疾的朋友都領了結婚證,因為他們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智力和思維都是正常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也知道做決定的後果。拒絕這兩個孩子領結婚證是合理合法的,這並不是歧視殘疾人。
說句難聽點的話,就算領證的朋友是個啞巴,他也能用點頭或搖頭來表達結婚是否自願,智力殘疾的朋友呢?
可能連結婚是什麼都不知道,結婚只是雙方父母的意願,而不是這兩個孩子的意願。
只是可憐了肚子裡的孩子,他(她)的人生又由誰來守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