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蘭州七裡河區法院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11月30日上午,蘭州市七裡河區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範某斌等人涉嫌黑社會犯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範某斌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不等刑期法院審理查明形成了以範某斌為組織領導者、範某等5人為骨幹成員、範某龍等7人為一般成員的犯罪集團,長期盤踞在榆中縣和平鎮一帶,多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妨害公務、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騙取貸款、行賄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
-
七裡河區法院宣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11月30日上午,蘭州市七裡河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範某斌等人涉嫌黑社會犯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範某斌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不等刑期。以範某斌為組織領導者、範某等5人為骨幹成員、範某龍等7人為一般成員的犯罪集團,長期盤踞在榆中縣和平鎮一帶,多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妨害公務、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騙取貸款、行賄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同時,以行賄等方式拉攏腐蝕當地政府工作人員多人、官商勾結,逐漸形成以範氏家族為紐帶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嚴重破壞榆中和平地區的政治生態、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
桂東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涉惡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唐某飛等19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從事不法活動,獲取非法利益。2015年2月,被告人唐某飛夥同唐某航在桂東縣城租用門面開設「飛航騰達商行」,並建立微信群,通過請吃請喝、為服刑人員交錢等小恩小惠手段網羅了唐某峰、谷某志、胡某飛、黃某勇等一批社會閒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在桂東縣內從事高利放貸、使用軟暴力為自己或收取佣金代他人催收欠款、開設賭博遊戲室等非法活動,逐步形成了犯罪集團。
-
桂東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涉惡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唐某飛等19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從事不法活動,獲取非法利益。2015年2月,被告人唐某飛夥同唐某航在桂東縣城租用門面開設「飛航騰達商行」,並建立微信群,通過請吃請喝、為服刑人員交錢等小恩小惠手段網羅了唐某峰、谷某志、胡某飛、黃某勇等一批社會閒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在桂東縣內從事高利放貸、使用軟暴力為收取佣金代他人催收欠款、開設賭博遊戲室等非法活動,逐步形成了犯罪集團。
-
高陵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惡犯罪案件
9月2日下午,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任某某等7人涉嫌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等惡勢力犯罪案件公開開庭宣判。在指使他人糾集和實施系列違法犯罪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以任某某為糾集者,張某某、張某為固定成員的惡勢力團夥,該團夥採取暴力威脅手段,在建築工地、農村等場所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
平羅法院集中公開宣判五起涉惡案件
7月31日,平羅縣人民法院在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對周少琦惡勢力犯罪集團、馬維虎惡勢力犯罪團夥、楊霄惡勢力犯罪團夥、陳志毅惡勢力犯罪團夥、馬江龍惡勢力犯罪團夥五起涉惡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86名被告人被處以刑罰。該院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集中高效推進案件審理,確保涉黑涉惡案件不誤審限、不積案件,如期完成「案件清結」目標。
-
22人獲刑 七裡河區法院宣判一起涉惡案件
10月30日上午,七裡河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柴某震等22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犯尋釁滋事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柴某震等22人分別被判處五年至兩年六個月不等刑期。法院認為被告人柴某震等22人為謀取非法利益,壟斷霸佔蘭州西客站至蘭州中川機場的客源,以毆打、謾罵、威脅、恐嚇等方式多次強搶客源、違規拼車、打壓同行,嚴重妨害了蘭州西客站的正常運營秩序及周邊社會治安,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應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
一起涉惡犯罪案件公開宣判
9月2日,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任某某等7人涉嫌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等惡勢力犯罪案件公開開庭宣判。在指使他人糾集和實施系列違法犯罪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以任某某為糾集者,張某某、張某為固定成員的惡勢力團夥,該團夥採取暴力威脅手段,在建築工地、農村等場所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
豐南法院依法集中宣判兩起涉惡案件
導 語9月30日上午,豐南法院依法對以李某某、李某為首的兩起涉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18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包庇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至六個月不等。豐南法院審理後查明,2009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李某某以其實際經營的唐山某典當公司為依託,從事高利放貸業務。
-
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兩起涉惡犯罪集團案件
10月1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惡犯罪案件。其中一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的首要分子被告人何某弟獲刑20年,並處罰金120萬元。實施「套路貸」犯罪,首要分子被判20年,罰金120萬10月1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何某弟、黃某某等30人涉惡犯罪集團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何某弟、黃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有期徒刑十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
-
淇濱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一起涉惡刑事案件
10月30日,淇濱區法院依法對劉某某、程某、陳某某、馮某某、楊某某五名被告人涉惡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五名被告人以非法拘禁罪,依法判處二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五名被告人均未表示上訴。逐步形成了以劉某某為首要分子,以程某、陳某某、馮某某、楊某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致使多名被害人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後不敢舉報、控告,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
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惡案件
2020年11月24日上午,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在第一審判庭依法對兩起涉惡案件公開開庭宣判,向培松、俞鵬等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兩年至十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暴力、威脅手段,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先後在本市武陵區實施尋釁滋事犯罪3起,團夥外違法犯罪8起,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
-
蘭山法院對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宣判
【掃黑除惡】蘭山法院對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宣判 10月26日,蘭山法院對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宣判,被告人朱某某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此案的判決,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的震懾。
-
銀川中院集中宣判2起涉惡案件 | 掃黑除惡在行動
9月14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兩起涉惡案件二審集中宣判。馬海南等29人涉惡案件銀川中院對馬海南等29人犯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偷越國境罪一案通過遠程視頻方式進行二審宣判。該惡勢力成員及該案其他被告人糾集在一起,分別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行為。2013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馬海南、張建明等被告人長期在銀川市興慶區及周邊地區開設賭場盈利,賭資規模累計高達人民幣2000餘萬元。該惡勢力團夥先後實施了九起尋釁滋事犯罪、四起故意傷害犯罪、三起開設賭場犯罪以及一起偷越國境犯罪。
-
大同三家法院集中宣判9起涉惡案件
9起涉惡案件,64人被分別判處二十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判處罰金刑總額150餘萬元,為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戰」打下了堅實基礎。靈丘縣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王眾任等惡勢力團夥案件,被告人王眾任曾因犯罪被兩次判刑,出獄後,在靈丘縣頗有惡名,其從2006年刑滿後,拉攏部分有犯罪前科人員、吸毒人員,多次在靈丘縣區域內大肆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賭博、妨害公務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社會法治秩序。
-
七裡河法院宣判柴某震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 李洋)10月30日上午,蘭州市七裡河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柴某震等22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犯尋釁滋事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柴某震等22人分別被判處
-
泉州晉江宣判兩起涉惡案件,六人獲刑!
important}來源:晉江市人民法院8月31日,晉江法院以「遠程視頻」方式集中宣判2起涉惡案件,吳某謀、肖某某等六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刑罰,其中最高獲刑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講「義氣」打群架,「00後」聚眾鬥毆,最高獲刑四年八個月2017年以來,被告人肖某某經常與宿某某、劉某等人糾集在一起
-
大同三家法院集中宣判9起涉惡案件
9起涉惡案件,64人被分別判處二十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判處罰金刑總額150餘萬元,為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戰」打下了堅實基礎。靈丘縣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王眾任等惡勢力團夥案件,被告人王眾任曾因犯罪被兩次判刑,出獄後,在靈丘縣頗有惡名,其從2006年刑滿後,拉攏部分有犯罪前科人員、吸毒人員,多次在靈丘縣區域內大肆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賭博、妨害公務等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社會法治秩序。
-
西固法院對熊某等10人惡勢力犯罪案件宣判
12月29日,西固法院對熊某等10名被告人惡勢力犯罪案件依法公開宣判。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熊某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間受他人僱傭,在蘭州市城關區境內以暴力、威脅及「軟暴力」等手段強行索取他人債務、插手經濟糾紛,並糾集被告人於某等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熊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集團。自2015年以來,熊某等人在當地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先後實施尋釁滋事犯罪1起、非法拘禁犯罪2起,嚴重擾亂當地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
-
【掃黑除惡】聚眾鬥毆、窩藏犯罪,陽新一起涉惡案件一審宣判
9月25日,隨著審判長法槌落下,一起涉惡案件在陽新一審宣判,18名被告人中有16名被告人認罪認罰。首犯邢某彬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四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期間,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組織實施聚眾鬥毆2起,窩藏犯罪1起,違法事實4起,造成了1人輕傷一級,1人輕傷二級,1人輕微傷。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袁某盛、黃某故意傷害他人,造成1人兩處輕傷二級;陳某參與故意毀壞他人財物,造成他人損失6000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