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平羅縣人民法院在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對周少琦惡勢力犯罪集團、馬維虎惡勢力犯罪團夥、楊霄惡勢力犯罪團夥、陳志毅惡勢力犯罪團夥、馬江龍惡勢力犯罪團夥五起涉惡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86名被告人被處以刑罰。該院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集中高效推進案件審理,確保涉黑涉惡案件不誤審限、不積案件,如期完成「案件清結」目標。
對周少琦惡勢力犯罪集團公開宣判
平羅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以來,被告人周少琦、楊永忠、馬立等人多次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周少琦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楊永忠、馬立、王學虎、何彥磊為其他參與人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同時自2016年至2017年,形成以被告人海剛、高繼軍為糾集者,被告人金少鋒為惡勢力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夥。2017年8月至12月,形成以被告人馬佔東為糾集者,被告人羅雲飛、徐鵬飛、王濤、王傑、趙利、馬劍為惡勢力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夥。惡勢力犯罪集團和兩個惡勢力犯罪團夥共實施犯罪24起、違法11起。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周少琦犯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二百萬零八千元;其餘4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七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馬維虎惡勢力犯罪團夥公開宣判
2014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馬維虎糾集被告人張磊、王亞兵在平羅縣開設賭場,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犯罪團夥。被告人馬維虎犯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十七萬元;其他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三個月至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楊霄惡勢力犯罪團夥公開宣判
2014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間,被告人楊霄、陳文俊、吳俊楠、王磊、馬迪、金志鑫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實施毆打他人、滋擾糾纏、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惡勢力犯罪團夥。被告人楊霄犯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七個月;其他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陳志毅惡勢力犯罪團夥公開宣判
2013年以來,被告人陳志毅同他人或單獨向多人非法高利放貸謀取利益。後因債務人未能按月支付利息或未能及時歸還欠款,被告人陳志毅經常與被告人馬正林、馬斌糾集在一起,實施1起強迫交易犯罪、1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和5起違法活動,嚴重幹擾他人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構成惡勢力犯罪。被告人陳志毅犯強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重婚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十萬元;其餘5名被告人被判處三年五個月至十一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馬江龍惡勢力犯罪團夥公開宣判
2017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馬江龍糾集被告人陳文剛、崔鑫、李強等人多次組織他人聚眾賭博,利用賭博打水抽頭漁利。在討債過程中,被告人馬江龍指使被告人李強、崔鑫、陳虎等人實施威脅、毆打、送花圈、非法拘禁他人的行為。被告人馬江龍、李強、崔鑫為非作惡,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惡勢力犯罪團夥。被告人馬江龍犯賭博罪、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六萬元;其餘8名被告人被判處二年九個月至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通過戶外大屏幕直播宣判過程
五起涉惡案件判決書
平羅縣人民法院結合各被告人犯罪情節、危害後果、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認罪悔罪等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家屬及社會各界群眾200餘人通過戶外電子大屏幕旁聽了宣判過程。該院堅持精準打財斷血,已收繳違法所得33.6萬餘元,查封房屋6套、車輛10輛,沒收涉案物品23件,並對全部違法所得繼續追繳,徹底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面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在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導和協調下,平羅法院強化責任擔當,涉惡案件全部由院領導主辦或擔任審判長,舉全院之力充實專業合議庭力量,壓實審判責任,一案一專班,一案一方案,確保案件質量。嚴格審限管理,制定節點預案,定期通報案件審理進展情況,採取務實措施,掀起新一輪專項鬥爭強大攻勢,確保如期實現「六清」行動工作目標和專項鬥爭三年為期總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