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這項工作馬上就要開始啦
事關到蘇州人的看病就醫
近日,蘇州醫保發布重要通知
蘇州市區(不含吳江區)
2020年度門診類醫療機構
申請納入醫療保險協議管理工作
即將於11月份開展啦
凡是蘇州市區(不含吳江區)
的門診部或診所,都可以申請哦
小魚想說,符合條件的越多
小夥伴看病就醫也就更加方便實惠啦
申請時間
2020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逾期不再受理!
逾期不再受理!
逾期不再受理!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此外,以下信息也要注意哦
申請對象
蘇州市區(不含吳江區)門診部或診所,不含單位內部衛生所(醫務室)、美容類門診部(診所)、體檢類門診部(診所)、藥店中醫坐堂診所。
申請條件
2020年度門診類醫療機構申請納入醫療保險協議管理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蘇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蘇醫保辦〔2019〕52號)中規定的條件。
2.符合國家現行醫療機構設置基本標準並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以及與之對應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3.按規定為本單位職工全員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申請定點機構的地址、診療科目等內容與所持證照相一致。
5.申請機構實用服務面積應達到:門診部400㎡、診所200㎡;口腔門診部、診所牙椅在5張以上。
6.單位法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無嚴重失信行為。
7. 單位法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無因違法違規被解除醫保服務協議未滿36個月情形。
8.無國家和省、市規定的不得申請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的情形。
受理地點
符合申請條件的門診類醫療機構按申報機構所在地(註冊地址)行政區劃,自願向各轄區醫(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申請流程
1.材料受理:申請單位需向相應的醫(社)保經辦機構遞交如下材料:
(1)《蘇州市區社會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申請表》及申請表電子文檔;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及複印件。
上述紙質材料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材料不齊全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醫(社)保經辦機構應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補正材料。申請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並且材料齊全且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否則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2.材料審核:醫(社)保經辦機構通過資料審查、函詢相關部門意見等形式對醫藥機構申報材料和信息進行審核,並對醫藥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的信用狀況進行評估。
3.現場評估:對已受理的醫療機構依據《蘇州市區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現場核查表》進行現場測評。現場測評時,醫療機構應據實提供《蘇州市區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現場核查材料》供審核。根據材料審核及現場評估結果確定擬新增協議管理的定點醫療機構公示名單。
4.社會公示:擬新增協議管理的定點醫療機構名單通過蘇州市醫療保障局網站(http://ybj.suzhou.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且查實不符合協議管理條件的,不納入醫保協議管理。
5.協議籤約: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與入選的醫療機構進行平等溝通,協商談判,開展業務培訓,組織考試,擇優與醫療機構籤訂服務協議。
其他事項
1.本次申請納入協議管理的醫療機構,實用服務面積應以房屋權屬證書上所記載的建築面積為基礎,未經批准的違建面積不計在內。
2.本次申請納入協議管理的醫療機構,以申請時間為準,需保持有關資質的穩定性。凡上述「申請流程」五個環節中任一環節,與申請遞交時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視作該醫療機構自動放棄本次協議管理申請。
3.協議籤約環節中,醫療機構需按規定參加業務培訓及考試,未按規定參加培訓及考試不合格者(不合格者僅有一次補考機會)視作自動放棄本次協議管理申請,不予籤訂醫保服務協議。
4.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如實填報相關執(營)業信息與申報資料,不得弄虛作假。如發現虛構、篡改材料等不誠信行為的,視作自動放棄本次協議管理申請。
5.本次新增協議管理定點門診部(診所),基金使用級別均設為C級。
6.醫療機構申請納入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協議管理工作的過程和結果公開,並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12- 67539765。
相關文件材料
請至醫保局官網下載
蘇州市醫療保障局網站地址
http://ybj.suzhou.gov.cn
來源:蘇州發布
責編:邱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