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胡適結婚了,他娶的不是美麗多情的陸小曼,也不是才貌雙全的曹誠英,而是她,一個小腳女人,江冬秀。
提起江冬秀,她就像是一個諧星,是一個讓人發笑的存在。
她帶著一身封建社會的鄉土氣息,嫁給了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胡適。江冬秀和胡適的婚姻是由胡適的母親決定的,起初胡適不同意,後來出於無奈,娶了江冬秀,他們似乎是兩個極端,一個是舊式女人,一個是新式文人;她果斷,帶著最原始的粗俗的氣息,他潑辣的性格在民國詩人的圈子中廣為人知。
民國時期的名媛陸小曼與胡適戀愛,因為懼怕他的剽悍的夫人而刻意的用粗獷的英文字體寫。以及後來的胡適與他的表妹曹誠英暗生情愫,胡適為曹誠英曾一度想要離婚,當時的江冬秀已經為他生了一個兒子,江冬秀知道這個消息後,一個手拿著刀,另一個手抱著兒子,衝到胡適面前大喊「如果你敢離婚,我就先殺了你兒子再自殺!」任誰也沒有想到,這樣一個小腳女子在婚姻危機面前竟如此決絕。
他與表妹的感情經過江冬秀的「破壞」之後,並沒有徹底斷絕關係,仍然藕斷絲連,表妹寫給他的信,字句之中的曖昧之情溢於言表,好巧不巧被她發現了,她大發雷霆,在左鄰右舍面前絲毫不顧忌他的面子,將他和他表妹的事大肆宣揚,恨不得人盡皆知。
她捏到了他的軟肋,他不得不與表妹斷絕往來,在這場婚姻保衛戰中,她的行為粗鄙而有效。她沒有礙於面子和所謂的教養,她殺伐果斷地捍衛自己作為妻子的權力,捍衛自己的位置。
她和胡適的婚姻也成了一段佳話,她雖然粗俗,卻會給在異鄉的他新做的棉襖的口袋裡裝小挖耳勺,她行為粗俗卻心思細膩。
她雖然出身於落後的農村,嫁給胡適後長期在市井中生活,但是她並沒有沾染上市井氣息,沒有市井婦人的辛苦恣睢的醜態,儘管她獨自一人帶著他們的孩子過著拮据的生活,但是當他寄回來錢的時候,她還是會不吝嗇的分給親友。
他也在很多次與別人的交談中,滿臉幸福和驕傲的提起她,後來,他在臺灣的一次酒會上忽然逝世,她得到消息後,痛不欲生,不能接受這個噩耗而昏厥。
有人說,江冬秀和胡適之間,是江冬秀高攀了。倘若換做一般的女子,要麼是暗自傷神,然後口不對心的順承著他的意思;要麼是心如死灰,悻悻離去。可她偏就不是這樣的女子,她不自卑,不多愁善感。在捍衛自己的權力面前,「小腳女人」的做法並不小腳,她沒有像傳統女人一樣不能接受現實而鬱鬱寡歡,她一針見血的處理方式為人稱讚。
就是這樣一個女子,爭來了春暖花開,走到了燈火通明,從容而威儀的平等地站在丈夫的身側。小腳女人的婚姻,也可以贏得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