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涉及到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問題,因此很多時候都會委託專業的刑辯律師來進行辯護。
畢竟律師屬於專業人士,在很多方面都是比普通人了解的多,同時也方便維護家人的權益。請跟隨河南普豐律師事務所張獻偉主任一起在下文中對刑事案件律師什麼時候介入進行具體了解。
一、刑事案件律師什麼時候介入
河南普豐律師事務所張獻偉主任表示:犯罪嫌疑人委託辯護人最早的時間是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時起。
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往往被羈押在看守所,除律師和辦案人員以外,包括但不限於家屬等是不得會見的。律師在偵查階段介入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可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涉及到最輕或無罪的犯罪線索,幫助犯罪嫌疑人向辦案單位要求固定相關的對犯罪嫌疑人有力的證據。律師還可以根據案情幫助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刑事案件律師什麼時候介入。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二、刑事案件律師提供怎樣的服務
偵查階段
1、刑事律師向偵察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會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
3、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訴、控告;
4、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審。
審查起訴階段
1、刑事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關情況;
2、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3、申請取保候審,要求解除或變更強制措施;
4、申請人民檢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證人或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調查和收集案件有關材料;
5、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書面辯護意見;
審判階段
1、刑事律師到人民法院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
2、會見在押被告人;
3、依法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
4、出庭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提交書面辯護意見。
5、聽取被告人對判決結果的意見,並給予法律幫助。
以上就是河南普豐律師事務所帶來的,關於「刑事案件律師什麼時候介入」的解答。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在刑事案件的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以及公訴審判階段,其實律師都是可以介入的。當然,我們在聘請律師的時候也要注意,並不是所有的律師都擅長處理刑事案件,此時一定要找那種專業能力比較強的律師,同時也要要求具有豐富的經驗才行。
張獻偉 主任/律師
執業證號:1401200810505631
河南普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畢業於鄭州大學法學院法學院,中文、法學雙專業。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多年從事法律教育宣傳和法律實務,工作經驗富。2007年3月起專業做律師。2014年1月26日創辦河南普豐律師事務所,主任,刑事專業律師。鄭州市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會員、部門執委。環境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和辯護律師,聯合國計劃開發署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法律援助項目公益律師。鄭州市刑事認罪認罰程序值班律師,鄭州市首批律師調解員。大河網法制頻道特邀律師,河南電視臺九頻道頻道特邀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