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號下午,南昌市民小胡(化名)在一家紅谷灘萬達芒果私人影咖看電影,沒想到被店裡養的一隻貓給咬傷了。
這家店位於紅谷灘區沙井路萊蒙都會寫字樓5a北塔棟的二樓,小胡說,她跟朋友選擇了一個小包廂看電影,當時有一隻白色的貓進來了,看小貓挺可愛,小胡就逗了逗它。可讓小胡沒想到是,之後這隻貓突然咬起了人。
小胡說,之前自己確實有逗它,但貓咬她時候,自己並沒有逗它,也絕對沒有弄痛或者打它。
記者在現場看到,小胡的右手有明顯的傷痕。而被咬傷後,她也及時去了江西省胸科醫院檢查。醫生表示,小胡的傷口屬於三級咬傷,容易發炎。醫師給出的建議是打狂犬疫苗及免疫球蛋白。小胡說,醫療費用一共要花了她1900多元。
那麼芒果私人影咖這邊是什麼態度呢?小胡稱,10月7號,影咖負責人表示,影院和她各出一半的醫療費用。但小胡表示,在影咖的發生的意外,被他們的貓咬傷,自己卻還要承擔一半的醫療費用,這很不合理。
隨後記者也多次撥打了芒果私人影咖負責人呂女士的電話,但始終無法接通。
記者了解到,根據《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隨後記者也就胡女士的情況也諮詢了法律人士的意見。
有律師認為,影院老闆承擔著主要責任,需要承擔大部分醫療費;其次,由於胡女士也有逗貓的行為,自己要承擔次要責任。針對賠償一事,雙方應該進行合理的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侵權起訴。
來源 江西都市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