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原標題:行業觀察 | 電子菸參與潮流音樂節,標榜道德站位的同時或是宣傳不得當
華夏時報記者 楊仕省 見習記者 隋娉娉 深圳報導
電子菸的目標市場越來越清晰了。
10月26日,momo現場巡樂會在廣州舉行,國內電子菸品牌「魔笛MOTI」在觀眾席位亮相。其實,電子菸品牌的跨平臺營銷早已不是新鮮事,早在今年4月,「魔笛MOTI」就現身草莓音樂節成都站。
「草莓音樂節是市場的一次試水,沒有達到我們預期,後來就停了類似的合作。魔笛跟音樂節的合作僅此一次。」10月29日,「魔笛MOTI」向《華夏時報》記者回復時稱。
對於「魔笛MOTI」來說,合作雖結束,市場卻盯準,而另一國內電子品牌「FLOW福祿」還在潮流文化節這條路上前行著。根據「FLOW福祿」官博信息,11月1-11月3日,它將在廣州奇點藝術節,「邀請大家去品嘗獨特的『一盅兩件』」。
各類潮流文化節成為了國內電子菸品牌們不能缺席的狂歡節。電子菸品牌參與音樂節等潮流文化活動無疑是希望宣傳,擴大影響力並實現盈利。然而在宣傳方式上,一旦處理不好很可能達不到效果,電子菸品牌需要在宣傳模式上認真思考。
宣傳走「VIP」路線
「RELX悅刻」、「FLOW福祿」出貨量穩居前列。
根據旭日偉業大數據中心公布的數據,2019年7月份,國內電子菸品牌煙彈出貨前三名為「RELX悅刻」「MOTI魔笛」「FLOW福祿」,分別為800萬、115萬和100萬;同月份一次性小煙出貨前三位為「FLOW福祿」「RELX悅刻」「bink冰殼」,出貨量分別達到260萬、30萬、6萬。可見,銷量集中、市場趨同的現象開始在電子菸行業顯現。
在眾多電子菸品牌中,如何佔有一席之地?面對統一的迷你長條外形、繁多卻又類似的煙彈口味,消費者該如何在口碑宣傳產生之前選擇使用品牌?營銷必不可少。
相比傳統香菸在廣告傳播上的諸多限制,電子菸的推廣似乎走的是「VIP通道」,例如能夠在百度APP登上推薦首位。
如果說百度還為電子菸的推廣位限定了品牌知名度的門檻,那麼電子菸的地面推廣就可以說是「肆無忌憚」了——與演藝公司合作、冠名,在演出現場搭建產品體驗區,或與演藝人推出聯名電子菸,從而進行市場培育。
4月12-4月14日,「FLOW福祿」在奇點藝術節深圳站搭建其品牌新口味煙彈的試抽體驗屋。
例如,「UKS雲客」與島嶼心情樂隊、北海怪獸樂隊等推出聯名款電子菸;「魔笛MOTI」與David Bowie展覽合作推出限定款電子菸,甚至還將與音樂人推出合作單曲。
「FLOW福祿」在今年草莓音樂節上海站為品牌宣傳而搭建的電子菸吸菸室。
而音樂節現場禁止攜帶打火機的要求,更讓電子菸品牌們看到了「絕佳」機會。
「打火機不能帶不要緊,FLOW福祿陪你過三天」。今年4月,「FLOW福祿」在草莓音樂節上海站的現場搭建了「電子菸吸菸室」,為觀眾製造使用自家品牌的空間,打響了這樣的口號。
這樣的營銷模式還有很多。據《華夏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6月-10月,「FLOW福祿」參與了將近10場活動,包含音樂節、畫展等。高頻率的「跨界」結合宣傳已經清晰地顯露出「FLOW福祿」正在瞄準的市場——潮流文化。
這樣的營銷合適嗎?
道略音樂產業文化研究中心此前發布的數據顯示,音樂節的觀眾年齡集中在15-33歲之間。然而,當這些觀眾進入為「FLOW福祿」們打造的「電子菸吸菸室」此類環境前,是否會收到品牌方進行的未成年人或非菸民篩選過程?
《華夏時報》記者對此問題發出提問,但「FLOW福祿」方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使用過同樣宣傳方式的「魔笛MOTI」也只是對記者側面回答道:「草莓音樂節是市場一次試水,沒有達到我們預期,後來就停了類似的合作。魔笛跟音樂節的合作僅此一次。」
5月25日,IMF廈門超級音樂嘉年華上「FLOW福祿」電子菸品牌售賣區。
儘管產品前「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的標識明晃晃地立在那裡,但面對龐大的青年受眾,卻不禁想問:這是在凸顯出自己的社會責任,還是為自己的營銷手段「甩鍋」?
另一大問題在於宣傳文案。「養生蹦迪 買電子菸」「專治疑難雜症情緒病 神秘藥方 妙口回春」「FLOW 福祿,它不是一件單純的商品,而是在中國青年匱乏的發洩生活中,某種必要的輔助道具」……這樣充滿誘導消費嫌疑的文字與「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的標識形成較大反差和矛盾,且這些宣傳文字毫不掩飾地出現在演藝活動現場、活動宣傳海報和電子菸品牌官方的社交媒體平臺上。
使用新奇文案、活動來吸引消費者關注,這對於商家而言實屬正常行為,但如何才能讓營銷向正,是所有電子菸品牌都該思考的問題。
見習編輯:李茜楠 主編:秦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