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光明時評發布《散步假信息家長被判刑,給網絡維權怎樣的警示》一文。廣州一家長因在網絡上編造並散布女兒被老師體罰吐血等虛假信息,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其僱來進行網絡炒作者也獲刑六個月。
維權必須依法依規,捏造事實維權,非但不能維護孩子的權利,還會讓自己涉嫌違法犯罪。同時,這也提醒網友,不要輕信舉報者的一面之詞,在沒有權威部門核實信息的情況下就以訛傳訛,實則是擾亂公共秩序。
因為早在2019年
2019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出臺《關於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簡稱《意見》),明確了八類「校鬧」行為,為依法治理「校鬧」提供了依據。
《意見》)發布實施後,各地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間配合協調,對於遏制大規模「校鬧」事件發生、促進學校安全事故依法依規解決起到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教育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推動《意見》的貫徹落實,日前,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印發《關於進一步推動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各地持續學習宣傳《意見》,確保《意見》被校長、教師、學生以及學生家長廣泛知曉。
全面推進教育法治建設,是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面對當前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各樣的矛盾與風險,只有以法治精神為指導,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教育發展,才能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保駕護航,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保駕護航。
究竟是哪8類行為呢?
接下來這封告家長書
請轉發周知!
告家長書
尊敬的家長:
您好。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民族的未來。學校是培養人的重要場所,營造良好的校園秩序和文化環境,培養孩子法治意識、規則意識,對孩子形成健全人格、健康成長至關重要。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於2019年聯合印發了《關於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強調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學校安全事故糾紛,學校有責任不鬧也賠,學校無責任鬧也不賠。文件明確了以下8類「校鬧」行為:
(1)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
(2)侵佔、毀損學校房屋、設施設備的;
(3)在學校設置障礙、貼報噴字、拉掛橫幅、燃放鞭炮、播放哀樂、擺放花圈、潑灑汙物、斷水斷電、堵塞大門、圍堵辦公場所和道路的;
(4)在學校等公共場所停放屍體的;
(5)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學校教職工、學生人身自由的;
(6)跟蹤、糾纏學校相關負責人,侮辱、恐嚇教職工、學生的;
(7)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學校的;
(8)其他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行為。對於上述行為,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將堅決予以打擊。
請您相信,我們一定履行好對學生的保護職責,請您支持配合學校的工作,加強對學生日常安全的教育和提醒,共同營造讓孩子安全健康成長的家庭環境和校園環境。一旦發生安全問題,我們可以依法依規通過調解、信訪、訴訟等方式進行解決,有需要的我們也會全力給予協助。
衷心感謝您對學校工作的大力支持!
來源:教育部
編輯:李承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