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規模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後,開具發票注意哪些問題?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徵收率繳納稅款,但未開具發票的,在3月1日以後可以按照3%徵收率補開發票。如果納稅義務發生在2月底以前,並且開具了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則應按照3%徵收率開具紅字發票;如果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應按照3%徵收率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享受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怎麼辦理?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採用「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的辦理方式。企業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並自主選擇是否享受延緩繳納政策。符合條件且選擇享受延緩繳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自行計算延緩繳納稅額,並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享受延緩繳納政策。
3、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後,開具發票注意哪些問題?
首先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應當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其次,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換開發票、補開發票的,一律按照一般納稅人期間適用的稅率或者徵收率開具。
4、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規定減按2%徵收的,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復工復業增值稅優惠嗎?
根據相關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及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因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適用「3%的徵收率」,所以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取得的應稅銷售收入,可以減按1%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5、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顯示***,怎麼填寫填增值稅申報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月代開發票金額合計未超過10萬元,稅率欄次顯示***的,增值稅申請表的填寫情況如下:若小規模納稅人當期銷售額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則應當按照相關政策確認當期銷售額適用的徵收率,準確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對應欄次。若小規模納稅人當期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30萬元),則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將當期銷售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