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役部隊是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部隊的簡稱,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建設、保衛祖國的一支重要力量,預備役部隊最早出現在1955年。
1955年,我國首次組建預備役部隊,先後在成都、武漢、昆明、蘭州等軍區組建了一批預備役部隊。眾所周知,預備役部隊是按照人民解放軍的統一編制組建的,屬於人民解放軍序列。
那麼,預備役部隊與民兵又有何區別?
預備役部隊是以少數現役軍人為骨幹,以預備役軍官和士兵為基礎建立的部隊。通俗點來說,預備役部隊就是以退伍軍人為主,少數現役軍人為輔建立起來的部隊,和解放軍編制相同,也是由海軍、陸軍、空軍、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組成,確保「若有戰召必回」。
至於預備役部隊有多少人,官方並沒有給出過確切消息,預備役部隊作為我國的後備力量,其兵力部署是高度保密的,不可能隨意對外宣稱。不過,我們可以從另一方面來推斷預備役部隊的大致兵力。
據2016年12月的相關報導稱,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共有5700萬軍隊人員退出現役,並以每年幾十萬的速度遞增。前文也提到了,預備役部隊是以退役軍人為主組建的部隊,另外,我國現役部隊的兵力基數也是十分大的,從這兩點就可推斷出,我國預備役部隊的兵力規模也是比較大的。
至於預備役部隊和民兵有何區別,要先了解民兵的含義。
民兵一詞最早出現在我國南北朝時期。據記載,淮陽公皮豹子在抵禦氐羌時曾上表曰:「臣所領之眾,本自不多,唯仰民兵,專恃防固。」
民兵,顧名思義就是由老百姓組成的武裝力量。隨著多年來的發展,民兵隊伍的多項制度已趨於完善,民兵也成為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這一點,和預備役部隊是比較相像的,兩者都屬於人民解放軍的後備力量。
其實早在1957年,我國軍委曾發出《關於改進兵役工作的指示》,將民兵和預備役部隊合二為一,所以在早期,兩者之間的區別並不算大。
但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國《兵役法》的各項規章制度趨於完善,並規定民兵屬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這也意味著,我國將民兵和預備役部隊徹底區分開來了。
這點從另一個方面也能體現出來。
預備役部隊平時按照總參謀部的計劃進行軍事訓練,努力提高軍事素質和快速動員能力,必要時可按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戰時根據國家發布的動員令轉為現役部隊。
民兵的基本任務則是:積極參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和其他各項任務,其次才是擔負戰備勤務,保衛邊疆,維護社會治安。
另外,預備役部隊是由軍委統一領導的隊伍,嚴格遵循了「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則。
除此之外,兩者還有一個區別,入伍要求不同。前文也有提到,預備役部隊主要是由退伍軍人組成的,所以進入預備役部隊也是有著嚴格的規定的,而民兵部隊不同。
根據1950年我國軍委發布的《關於加強民兵建設的指示》,提出在全國實行「普遍民兵制度」,規定凡適齡的男性青年,只要身體健康,不分種族、民族、社會出身都有參加民兵的權利和義務。
不管兩者有什麼區別,都是建設祖國的中流砥柱,也是我國國防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相信隨著軍改的不斷推進,預備役部隊和民兵部隊的制度將會越來越完善,力量也會越來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