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蕪湖市城管局在答覆
《關於依據當地宗教文化提升
元畝塘溼地公園品質的建議》時
對於元畝塘公園相關設計情況進行了詳細闡述
一、基本情況
元畝塘公園位於弋江區紅花山路以南,弋江南路東西兩側,項目總佔地約102.5公頃,其中一期工程為一號和二號地塊,佔地約32.5公頃;二期工程為三號地塊,佔地約70公頃。目前該項目已完成方案初步設計,正在進一步深化設計。
二、規劃設計理念
元畝塘公園根據地塊周邊的環境特點,設計單位正在探索將健身、休閒和兒童娛樂等充分融合的公園設計主題。公園在未來設計中將以生態為基底,體育文化為脈絡結合海綿城市理念打造不同的運動區塊,服務於各種年齡層次的人群,形成集運動健身、自然生態、休閒和交流於一體的公共開敞性連續空間和休閒生態景觀區。
保護現有生態環境,尊重地形地貌,注重水體的生態功能,強化建成環境與自然環境之間的共生關係。儘可能利用現有山水條件,營造人、鳥、魚、建築、樹木,融合於一個協調的自然環境中。儘可能少的幹預自然,協調好人與濱水自然環境、人與濱水人工環境等關係,創造出包融傳統文化和現代感的景觀空間。是我們元畝塘公園的設計理念。
三、南陽教堂相關情況
1.公園和南陽教堂的相對位置圖
南陽教堂位於元畝塘公園的擬定紅線範圍以外,並且在元畝塘公園的擬定紅線範圍內還有部分基本農田(綠色圖案部分),新的國土空間規劃如果沒有調整土地性質,公園與教堂可能有更遠的距離。因此公園的規劃方案無法對南陽教堂做出規劃。
2.教堂屬於宗教建築,建設主體不能是園林綠化管理部門
根據《宗教事務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在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築物,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批准後,依法辦理規劃、建設等手續。宗教活動場所擴建、異地重建的,應當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程序辦理。(第二十一條 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由宗教團體向擬設立的宗教活動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
因此南陽教堂的整修無法納入元畝塘公園的規劃方案,也不屬於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管轄。
下一步,我局將加快推進元畝塘公園的建設進一步提高我市綠化覆蓋率,改善人居環境完善城南片區的基礎設施,提升周邊地塊價值,為旅遊行業及招商引資提供良好的基礎,更為市民提供優美的公共空間。
素材來源 | 蕪湖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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