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2點左右,「錯換人生28年」相關兩起民事案件庭審結束。
鑑於本案將擇期宣判,所以結果還需要繼續等待。
然而,想到郭威一家好可憐,還有病床苦苦掙扎的姚策,求法律還原告公正!
想一想,如果不是抱錯,姚策估計不會這麼早發病,郭威一家子也不用攤上這事。
所以,先治把病給人家治好,然後在給郭威補償款,他們都太不容易了。
「錯換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當事人共計向涉事醫院索賠301萬元。
鑑於此項訴求可能會拉長法院審結案件的期限,為了快速得到賠償,他們果斷放棄28萬撫育金的訴求。
關鍵是為了挽救身患癌症的原告姚策的生命,家屬們急需要這筆錢去醫治他。
值得一提的是,身患癌症的原告姚策因手術無法出庭,那麼代理律師表示,訴訟不為賠償,其實是希望醫院給個說法。
原告代理律師表示,訴訟不是為了賠償金,所有的賠償費是給孩子治病,主要希望醫院給個說法,還原28年前的真相。
在第一起案件中,原告為姚策及其親生父母郭希寬、杜新枝。
庭審中,原告提供的證據顯示,1988年開封市已推行相關政策,要求醫院對新生兒接種B肝疫苗。
但姚策養母蔣豔麗(化名)當庭表示,生產時院方未告知。姚策在2歲多時被確診為B肝。
對此,被告淮河醫院的代理律師表示,淮河醫院為省管醫院,開封市的文件對其不具約束力,並且當年的政策是逐步推進的,當時推廣率並非100%。
此外,淮河醫院稱系省管醫院不受開封市文件約束。
2020年2月,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母親許女士欲「割肝救子」卻發現28年前生產時,因為醫院工作失誤「抱錯了孩子」。
從此,兩個家庭與28年前生產醫院——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的賠償問題一直陷入僵局。
被告認為,姚策出生前可能已經在母親的子宮內感染了B肝,不能認定院方對此負有責任。
但是,對於「錯換人生28年」案,他自己堅定地說,不願糊裡糊塗死在醫院,曾在遞交給法院的意見書中寫道——就算躺在擔架上,也要參加庭審。
姚策遭遇的悲劇,可能我們中間一些朋友也正好遇到了。
但是若不是因為檢查出問題,根據血緣尋親,許多被醫院抱錯了的孩子,也許就是一輩子「將錯就錯」了。
不管醫院最終給受害者一家人多少錢,總歸是無法給予失去的親情、陪護以及身體疾病的姚策最好的交代。
我們也看到,所有婦產的醫護人員還是需要更謹慎,以防後續發生類似的慘案。
「錯換人生28年」案起因是——當年醫護人員的粗心大意,其性質十分嚴重。
在本案中看似只是「錯換人生「,但很多時候由於別人的「不注意」可能會直接致命。
最後,非常支持代理人要求涉事醫生和護士出庭,因為這是正確審理案件獲得事實真相,也是維護法律公平公正的基本需求。
(註:圖片來自網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