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今年6月賣掉一個油車,今年12月31日前不更新指標,是不是就作廢了?
22、今年11月18日辦理完畢車輛出售手續,根據最新規定,最遲多久需要申請更新指標?
您可以根據需要隨時提交更新指標申請,不再設置有效期。
23、向父母轉移指標時,父母不要求有駕照吧?
不要求。只有符合名下無「京牌車」、「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與車輛登記所有人之間的親屬關係存續滿一年」等條件即可。
24、老人可否把自己名字下的車指標轉讓給子女?
可以。只要子女符合資格即可。
25、名下多個指標的是不是可以自己選擇其中一個保留?
26、個人名下有一輛車,可否轉到父母名下?
可否把父母名下車輛轉給我,我再轉給子女,我還可以接著搖號?不可以。新政規定,「名下多車的個人」允許向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餘車輛,針對的是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個人名下只有一輛車,目前政策只允許轉移給配偶,且配偶需滿足名下無車、婚姻存續期滿一年的條件。接受父母名下車輛轉移登記後,同樣不可以把名下僅有的一輛車轉給子女。
第四類對規則還有疑問
27、家庭搖號馬上就開始了,為什麼小客車指標調控辦官網連申請入口頁面都沒有?
新政策從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2021年起,家庭可於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配置指標申請。
28、如果選擇以家庭為單位參加,可以同時參加普通小客車指標和新能源車指標配置嗎?
可以同時申請。組成「無車家庭」參與搖號,可以同時參與普通指標搖號和新能源指標申請,而個人申請者只能選擇其一。新政調整了指標申請和配置時間安排,由每年配置6次改為配置3次,其中5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標,6月、12月配置普通指標。也就是說,「無車家庭」如果選擇同時申請普通指標和新能源指標,那麼,一年有3次獲得指標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