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11歲女孩給小賣部老闆轉帳4萬元的話題引起了廣泛關注。據媒體報導,河南駐馬店的莊女士發現自己11歲的女兒通過爺爺的手機用支付寶轉出了4500元。通過查看轉帳記錄,莊女士發現自己的女兒從今年5月29日起一直在陸續往出轉錢,總計四萬餘元,第一筆轉帳是600元,往後的轉帳經常高達上千元,其中最少的一筆是500元,最多的一筆高達9000元。
據莊女士自己介紹,孩子平常寫作業時需要用到手機,而自己是做生意的經常不在家,孩子爺爺就把自己的手機給孩子寫作業用。有一天孩子爺爺發現自己在家躺了一天,支付寶卻被轉出了4500塊錢,這才發現不對。
通過詢問孩子得知,這些錢被用於在小賣部購買本子、筆、小口紅等物品,最貴的物品也就價值30多塊錢。在被問及為什麼買這些東西會充值這麼多錢時,孩子回答稱老闆說自己欠她錢了,讓自己多充點錢,而自己以為真的欠錢了。其次莊女士的女兒還說,小賣部老闆告訴她說可以在小賣部裡多充值一些錢,等到她要花的時候,老闆就會給她換成現金。而讓莊女士更加氣憤的是,這個小賣部老闆一共提供了三個不同的付款碼給孩子,讓孩子換著轉帳。
在莊女士來到小賣部向老闆討要說法時,老闆態度囂張的對莊女士說,想解決問題就別吵吵,讓莊女士閉嘴,並把女兒喊過來,還說是莊女士自己沒教育好孩子,怎麼還好意思去找她要說法。
在小賣部老闆的敘述中,莊女士女兒轉帳所用的二維碼是孩子自己拿走的,還說孩子曾經對她說過,買這些東西是經過她媽媽同意的。而自己每次在孩子購物後都會在本子上進行詳細的記錄,並讓莊女士的孩子自行查看記錄的對不對,然而在記者向老闆索要本子時,小賣部老闆又說本子已經沒有了。在記者詢問莊女士女兒所充值的錢還剩餘多少時,小賣部老闆表示還剩下昨天給孩子的一千八百多。
雙方在無法繼續進行溝通的情況下,莊女士選擇了報警處理。民警趕到現場對事件進行了解後,對小賣部老闆進行了批評教育,表示莊女士女兒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但小賣部老闆卻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不是什麼錢都可以掙,小賣部老闆的行為屬於涉及欺詐,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最後小賣部老闆表示,莊女士的孩子在她這裡消費這麼大的金額,她確實存在一定的責任,她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在對消費記錄進行仔細核對後,小賣部老闆最終退還莊女士三萬五千塊錢。
現在在線支付非常方便快捷,家長在外出奮鬥的同時,一定要抽出時間陪伴孩子,與孩子進行良好的溝通,有問題早發現早解決。同時,商家也應該以法律為準繩,堅守道德底線,堅決杜絕小孩的大額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