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三亞日報記者從三亞市教育局獲悉,經報市政府同意,當天該局發布《三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三亞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全市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於8月1日-8月10日同步開始招生登記工作,並提供便利化的招生登記服務。嚴禁學校採用提前面試、協議招生、提供學業成績、證書證明等為依據的提前招生。
1.民辦學校不得以面試、測試等形式選拔生源《通知》要求,民辦學校原則上在審批地招生,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學校要根據辦學條件、辦學水平、師資力量合理制定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定後由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公布後不得隨意調整,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
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嚴禁學校以面試、測試或測評、競賽、面談、培訓成績、人機對話、提交簡歷、證書證明、冬令營集訓、夏令營集訓等任何形式為依據選拔生源。民辦學校報名學生少於招生計劃時,應全部錄取報名學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實行電腦搖號、隨機錄取等方式予以錄取。
民辦學校應優先保障學校所服務學區內戶籍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所服務學區內戶籍兒童少年新生填報民辦學校且願意支付相應學費的,學校應予以接收。
2.多項措施保障特殊優待人員子女入學《通知》提到,根據《海南省軍人子女入學優待辦法》要求,駐三亞現役軍人適齡子女原則上到榆林八一中學和八一小學就讀。
根據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照顧援鄂醫療隊隊員和隔離病區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優先就學」的要求,為統籌解決援鄂醫療隊和三亞抗疫隔離病區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在三亞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由市衛健委審核入學需求名單統一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將根據各學校學位情況按就近入學原則優先予以保障。
我省全職引進的大師級和傑出人才(「天涯英才卡」A、B卡持有人)的直系親屬(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在三亞申請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解決。其他類人才引進落戶三亞的人才子女均按戶籍地免試就近入學,按戶籍地直接到片區學校登記。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自貿港建設急需人才子女等特殊類人員子女入學根據有關規定執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近原則優先予以保障。
港澳臺籍和外籍人員子女以居住地為依據,免試就近入學。港澳臺籍人員子女在入學報名時需向學校提供來往大陸通行證、居住證等證明材料;外籍人員子女報名時需向學校提供護照、在華居留證、居住證明等證明材料。
3.市直屬中小學8月1日開始登記招生《通知》明確,三亞市教育局直屬小學三亞市第一小學、三亞市實驗小學、三亞市第七小學、三亞市第九小學、人大附中三亞學校、八一小學於8月1日啟動本學區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登記工作,各校根據實際安排具體登記時間,並於8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
市區初中學校三亞市第一中學、三亞市第二中學、海南中學三亞學校、三亞市第四中學、三亞市第三中學、三亞市第五中學、三亞市南海學校等按戶籍地就近入學,非三亞戶籍學生結合「多校劃片」,由市教育局根據小學畢業生登記時提供的戶籍、學籍、居住證等材料信息按要求進行統籌協調。
三亞市民族中學按生源地直接入學;榆林八一中學原則上接收駐軍軍人子女入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三亞附屬中學、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三亞學校屬於「一市(縣)兩校一園」優質資源引進工程學校,根據合作辦學協議要求,尊重合作辦學方辦學自主權,兩所學校在滿足所服務區域內戶籍學生入學需求的前提下,招生方案報市教育局審定後向社會公布。
各直屬學校在滿足學校所服務區域內戶籍學生入學需求前提下,剩餘學位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特殊優待人員子女、各類人才子女以及部分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市教育局免試就近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區內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並於8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4.確保義務教育覆蓋到每一個村莊、社區、街道《通知》要求,各區教育局要在市教育局劃定的各中小學服務區域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合理劃分本轄區內各中小學服務區域,區內各中小學服務區域要覆蓋到本區內的每一個村莊、社區、街道,保障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都有可就讀的學校。
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健全控輟保學聯保機制,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對控輟保學工作進行實時監測和定期通報,建立輟學報告制度和勸返復學制度。加強教育關愛與幫扶,防止輟學反彈,確保實現義務教育有保障。
同時,各區教育局、學校要實行「通知入學」制度,及時公布學位註冊登記事宜,最大限度提供便利條件方便學位註冊登記,對於符合入學條件的少年兒童及時發放入學通知。在此基礎上,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嚴禁不足齡兒童進入小學就讀。學生入學後,學校要及時為學生建立學籍,嚴格執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規定,不得出現重複招生錄取學生現象。學籍建立學校要與實際就讀學校一致,對重複招生超過一個月的,教育局有權進行統一處理。
原標題《三亞添新規:民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援鄂醫務人員子女優先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