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尖上的舞者 | 律師執業法律風險防控

2021-02-09 法律讀庫


據說,某國在選拔總統私人司機的最後一個環節,面試官問了面試者們這樣一個問題:

最終,第三位面試者被錄取了,正所謂「君子不立危牆之下」,面對潛在可能的危險,最明智的做法是事先建立防範意識,從而遠離危險,獲得真正的安全。

有的危險是看的見的,如司機行駛在驚險、陡峭的懸崖邊緣,有的危險是看不見的,如律師工作奔走在社會矛盾、是非的中心。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律師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只是這一點時常被這個職業表面的光鮮亮麗所遮蔽,從而不為眾人所知。

曾在法庭上雄辯激昂的律師,可能因多方面原因而最終自己身陷囹圄;曾經為站在被告席上的人辯護,可能最終站在了被告席上。律師是刀尖上的舞者,風光無限的背後,時常險象環生,危機四伏,一步踏錯便有可能萬劫不復。

律師執業風險

根據司法部官網發布的行政處罰和行業處分通報<律師類>可知,2018年,司法部一共發布律師處罰處分通報9批次198件次(其中7月、9月、10月沒有發布通報),涉及171名律師、31家律所,其中42名律師、2家律所被處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而2019年(截至8月3日)司法部在其官方網站上也已發布律師處罰處分通報4批次涉及45名律師6家律所,其中有5名律師1家律所被處吊銷律師職業證書。其中,危險駕駛罪4起(其中一起還同時涉及妨礙公務罪);偽造證據罪1起;違規接受委託、違規收費1起。

上述案件中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規定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律師法》第四十七條至五十三條,特別是《律師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律師觸犯該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停止執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然而行政處罰風險只是律師執業風險中的一個類型,此外,律師執業主要還將面臨民事賠償的風險和刑事責任的風險。

民事賠償風險主要指的是《律師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

就如2004年曾經震驚整個律師行業的天價賠償案,究其原因是將被告「深圳分公司」錯寫成「深圳實業公司」,導致誤了訴訟時效,100多萬的欠款無法追還。

失之毫釐,謬以千裡。一個小疏忽,造成如此重大的損失。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律師在現代企業的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律師提供的專業調查分析和專業判斷已成為企業決策的前提和重要依據。如果律師的工作過程或者工作結論出現錯誤,就可能面臨高額賠償的風險。

《刑法》在第306條規定了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刑法》第306條又被稱為懸在法律人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從該法實施至今,已有數百名律師被該劍刺中,鋃鐺入獄。最為著名的是曾經轟動全國的李莊案。

此外,律師刑事責任風險主要還包括包庇罪,法律依據是《刑法》第310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構成包庇罪。

一個個令人觸目驚心的數據和案例。

這一切都在警醒著法律人在日常工作中必須始終保持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深刻明確律師執業風險。

學會防範風險具有重大意義並應伴隨律師的整個執業生涯。

律師執業風險產生的原因

律師執業風險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有律師自身原因,也有來自於當事人、律所管理缺失、社會環境中一些不良因素、立法對律師權利保護不足等方面的外部原因,且常常在不經意的細節問題上多發易發,使得律師本身這種高負荷且極富挑戰性的工作,又充滿了不安的執業危險性,因此,建立律師執業風險防範和控制體系刻不容緩。

第一,律師是風險防控的主體。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法律的正確實施、社會的公平正義,若律師自身難保,那麼這『三個維護』便無從談起。

律師自身要牢固樹立職業風險防範意識,打鐵還需自身硬。律師執業過程中不要存在僥倖心理,一定要端正自己的態度,時刻繃緊執業風險防控之弦。始終把加強自身的法律法規及業務學習,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提升職業水平和執業紀律放在突出位置,嚴守道德底線,把握處事原則,建立律師風險防控機制。

第二,律師事務所要建立完善的風險防範與控制機制。這種機制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第三,律師執業風險通過向保險公司投保來進行規避。

雖然,目前還並沒有專門規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但從司法部的意見以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通知、章程、指引之中可以預見,未來將在律師全行業強制推行律師執業賠償保險制度,並由律師公證司、全國律師協會推薦保險公司及保險合同樣本,可以以律師事務所為單位投保,也可以由各地統一律師意見統一投保,並將律師執業保險合同納入年檢註冊事項。即除特殊情形外,未來所有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均應參加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律師執業風險防控講座記錄

律師執業有風險幾乎是必然,面對風險我們最好的處理方法是將其扼殺在搖籃裡,也就是要著重做好風險防控,防患於未然。

一、風險防控應該從每一個案件的源頭抓起,即,在接收案件時就應該做好審查,與客戶籤署風險告知書,充分告之風險。

二、做好嚴謹、細緻、全面的接案談話筆錄;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避免當事人事後找我們麻煩,而我們沒有任何書面證據能夠證明自己的清白,同時卷宗歸檔也能加強我們工作的規範性,或為其他關聯案件保持必要的證據支持或辦案線索。

三、所有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一一核對,籤字確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

四、規範性收費,遵守律師事務所的辦案規範制度,不許私自收費。

五、在代理過程當中,不能超越權限,應該盡職盡責地完成代理任務,在很多和解、調解的時候,一定要有當事人特別的授權,這個特別授權不只在委託協議上寫明就可以,就某一個具體的和解內容還要有當事人的確認,並以書面形式備案。 

六、身為律師辦案處事都要謹言慎行,律師執業過程中往往會涉及到很多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這對於律師來說有保密義務,隨意洩露當事人的秘密或隱私,如果侵害了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刑事案件閱卷材料要保密,與被告交換辯護意見要講策略。刑事律師要避免單獨取證。儘量保證有兩名律師同時在場這樣一來,一可以在兩名律師之間形成潛在的制約、監督關係,督促對方依法依規辦案,二可以加強證明律師所記錄的內容均為講話者真實的意思表示,從而降低律師自己的風險。

八、刑事案件律師不要進行「風險代理」。律師辦理刑事案件一律不得籤訂風險服務合同,禁止律師進行「風險代理」或「風險收費」。

九、不要向當事人誇耀自己的社會關係,以此招攬業務,不要向當事人承諾判決結果。不接收客戶的證據或法律文件原件。

十、不和控方證人接觸,不私下與司法工作人員接觸。

律師是一個看起來很美的職業,「無拘無束多自由,談笑之間黃金來。」實則風光的背後承擔著來自於案件本身以及案件之外的巨大的風險,是刀尖上的舞者,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陷入風險,輕則損失財產,重則失去自由。

律師道路無坦途可行,更無捷徑可走,開拓荊棘的道路上,律師必須始終保持如履薄冰的心態,正如論語中所述:要「臨事而懼」,建立風險意識,既要恪守職責、又要掌握分寸,深記規則、拿捏有度,始終以理智統帥自己的言行,百鍊成鋼,最終,成為一名自由、穩定、開拓、守誠的法律人。

相關焦點

  • 刀尖上的舞者:一個月三名律師被監察委調查
    2、8月19日,徐州紀委監察委通報,江蘇徐州紅杉樹律師事務所主任程棟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法律顧問,利用專業法律知識幫助黑社會組織及其成員規避法律風險,逃避法律制裁,為黑社會組織侵吞被害企業資產進行虛假訴訟。近期,程棟涉嫌相關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 近年來一大批律師被處罰!律師如何遠離執業風險?
    在面對執業風險時,律師如何應對?律新社盤點了近年來律師懲戒典型案例,同時附上律師執業風險防範指南。經北京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達闈漢律師在執業期間,接受某法律服務公司聘請,並從該公司按月領取工資,名義上擔任該公司企業法律顧問,實為該公司僱員,構成同時在律師事務所和其他法律服務機構執業的違規行為。此外,達闈漢律師在為覃某等四人提供法律服務時,未以律師事務所名義統一接受委託、籤訂委託代理協議,存在私自接受委託的違規行為。
  • 最新案例:近年來一大批律師被處罰,律師如何遠離執業風險?
    經北京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達闈漢律師在執業期間,接受某法律服務公司聘請,並從該公司按月領取工資,名義上擔任該公司企業法律顧問,實為該公司僱員,構成同時在律師事務所和其他法律服務機構執業的違規行為。此外,達闈漢律師在為覃某等四人提供法律服務時,未以律師事務所名義統一接受委託、籤訂委託代理協議,存在私自接受委託的違規行為。
  • 律師提供房屋租賃合同訴訟法律服務的執業風險提示
    風險提示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委託人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並在必要時出具法律意見書交委託人籤收。3.委託權限律師接受委託時必須與委託人明確規定包括程序法和實體法兩方面的委託權限。4.律師接受委託後,只能在委託權限內開展執業活動,不得擅自超越委託權限。未經委託人同意,律師不得將委託人委託的法律事務轉委託他人辦理。律師在接受委託後出現突患疾病、工作調動等情況,需要更換律師的,律師事務所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委託人同意更換律師的,應取得委託人的書面確認意見,承辦律師之間要及時移交材料,並通過律師事務所辦理相關手續。律師在委託權限內完成了受託的法律事務,應及時告知委託人。
  • 《小微企業常見法律風險與防控》線上直播課程完美落幕
    經過長時間的有效疫情防控,值得關注的是:企業復工復產,經濟回暖,合同糾紛類法律諮詢逐步增大。」——《小微企業常見法律風險及防範》線上直播課程順利舉辦!此次,特別榮幸能夠邀請到浙江融哲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曹晨程律師作為主講師。曹律師畢業於浙江工業大學法學學士,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專注於房地產和建設工程、常年法律顧問、智慧財產權和訴訟爭議解決,執業以來,先後為多家知名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 律師執業風險有哪些?如何規避風險
    律師執業風險有哪些?各位法律人應該感同身受,律師被報復的新聞真的太多了,同時還要面對猝死的高發概率,作為律師實在是太難了。1、前期收入風險:如果選擇獨立執業,意味著你將要完完全全靠自己去養活自己,做律師獨立執業是完全沒有底薪的,五險一金也要靠自己繳納,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行業會費,在律所辦公還需要繳納工位費。。。
  • 守護「刀尖上的舞者」
    在業內,艦載機著艦飛行被稱為「刀尖上的舞蹈」——世界航母史上,艦載機飛行安全事故有80%發生在著艦過程中。航母艦載機著艦指揮官,常用英文縮寫LSO稱呼,多由訓練有素且取得航母飛行資質認證的成熟艦載機飛行員擔任。飛行員著艦過程中,著艦指揮官要時刻觀察艦載機的姿態,不斷發出操縱指令,引導艦載機在航母上安全著艦。
  • 安徽房地產企業如何防控法律風險? 大成律師事務所舉辦高端論壇
    為深度解析金融與房地產相互過度依賴的困局、規範房地產市場金融工具、創新房地產市場金融產品、防範房地產金融法律風險,大成金融專業委員會、大成不動產與能源專業委員會及大成合肥辦公室,聯合大成中國區金融行業組、大成中國區保險行業組,於2019年9月8日在合肥洲際酒店舉辦了調控政策下的房地產金融法律風險防控高端論壇。
  • 德恆完成100多億元信託產品刑民交叉法律風險防控專項法律服務
    近日,德恆順利完成系列信託產品法律風險防控專項法律服務,涉及到多個信託產品的刑民交叉法律風險排查與防控,所涉及的信託產品總金額100多億元。在整個服務過程中,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精誠合作,深入客戶的業務領域,多角度的分析與挖掘業務邏輯與法律風險,並充分提示了可能存在的刑民交叉法律問題。最終,德恆律師形成了近10萬字的法律分析報告,憑藉專業能力獲得了客戶的高度讚賞。
  • 哪些案子不能接:一堂律師必看的執業風險防範課
    執業律師這個職業是一個富有挑戰性和成就感的職業,但是也是一個風險高發的職業。筆者從1992年開始從事法律服務工作至今近30年,這些年的執業生涯中確實遇到過不少奇葩的當事人。縱觀執業律師的執業風險,筆者認為在樹立風險意識的基礎上,加強防範是非常必要的。
  • 第五人格:要想觸發傭兵成就「刀尖舞者」,彈好護腕是關鍵!
    在這篇文章中,小學妹將告訴大家傭兵隱藏成就「刀尖舞者」的達成方式,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一看「刀尖舞者」這個名字,我們大致可以猜到這個成就應該和監管者的「刀」有關係。恰好在上次更新中,傭兵新增了一項得分方式「誘敵深入」:傭兵在被監管者追擊時,使用護腕彈得離監管者越遠,就能得到越高的「誘敵深入」得分。
  • 法律風險系統性防控,槐城律師參與多例徵收項目助力城市美好發展
    編輯 | 七月作者 | 槐城律師 丘絲雨自2012年4月,大連市政府發布《大連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實施意見槐城律所受西崗區人民政府的委託,為該項目提供全程法律風險防控服務。項目啟動之前,律師從專家諮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決策等方面出具代理方案。項目開展初期,律師為項目負責單位工作人員開展法律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法律意識及業務能力。項目進展過程中,律師為負責單位出具法律意見書,供負責單位決策參考。按時、保質完成市政府交給的任務,受到市領導的稱讚。
  • 律師:從李寧院士貪汙案看科研經費使用的法律風險及防控
    來源:澎湃新聞原標題:從李寧院士貪汙案看科研經費使用的法律風險及防控前言歷時5年,延期審判十餘次的「中國院士第一案」終於落槌定音。此時,科研經費使用的合規和合法性、監管的全面合理性、科研經費違法行為的司法認定等法律問題,是廣大院校、科研機構和相關事業單位以及所有相關從業人員面臨的直接挑戰。筆者根據相關執業經驗,撰成此文,主要涉及科研經費的管理以及科研人員刑事風險防控。
  • 律師執業風險之律師函
    現有法律以及律師業務操作指引均沒有規定律師函必須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即,關於律師函的形式要件不論是法律層面還是行業規則層面均未有必須加蓋律所公章的明確規定。2.撇開律師函的形式要件不說,根據《民法總則》第161條第1款、第162條規定,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而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委託人委託律師發出解除合同的律師函,雖然未加蓋委託人的公章,但函件中明確載明受委託人的委託所擬,且委託人對此予以認可的,則律師發送律師函的行為,是以委託人的名義代為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代理行為,具有法律效力。
  • ...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
    新華社北京8月11日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為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 出彩中國律師:李承蔚,追求人文情懷的法律人
    他,勤於思考——《法意人生》《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典型案例研究》《保險法律實務操作指引與風險防控》《招標投標和政府採購法律實務操作指引與風險防控》等著作受業界好評以期對法律實務領域深度細分,找準一處、便紮根一處,布局深挖,精耕細作,以取成效。先後出版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典型案例研究》《保險法律實務操作指引與風險防控》等實務著作。
  • 高校畢業生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可先實習後考取法律職業資格證
    澎湃新聞注意到,根據上述《通知》,尚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其他條件的,可先申請實習登記,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滿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律師執業。
  • 關於開展臺灣執業律師受聘於本市大陸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
    關於開展臺灣執業律師受聘於本市大陸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規範有序地在本市開展臺灣執業律師受聘於大陸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試點工作(以下簡稱「試點」),根據《司法部關於放寬擴大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大陸設立代表處地域範圍等三項開放措施的通知》,制定本辦法。
  • 航母艦載機著艦指揮:守護「刀尖上的舞者」
    在業內,艦載機著艦飛行被稱為「刀尖上的舞蹈」——世界航母史上,艦載機飛行安全事故有80%發生在著艦過程中。航母艦載機著艦指揮官,常用英文縮寫LSO稱呼,多由訓練有素且取得航母飛行資質認證的成熟艦載機飛行員擔任。飛行員著艦過程中,著艦指揮官要時刻觀察艦載機的姿態,不斷發出操縱指令,引導艦載機在航母上安全著艦。
  • 議苑丨港澳律師可以到內地執業,意味著什麼?
    符合條件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的,可以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本期議苑就該問題進行討論。另一方面,今年的新冠疫情防控也暴露出粵港澳三地之間法律制度上的差別在實踐中很容易變成三地深度交流與合作的障礙和樊籬。因此,要破除制度上的這些障礙,就要粵港澳三地在常態的法律活動中進行突破。律師是法律實踐中的重要的一環,他們既是法律實踐者,也是法律制度完善的推動者。港澳律師執業試點實際上是為粵港澳三地法律制度的發展和完善提供空間,提供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