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27日訊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近期發布的信息顯示,江蘇弘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對危大工程進行組織驗收,被罰款3萬元。
據悉,上述處罰依據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三)項、《深圳市住房和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適用規則》第十四條。
天眼查數據顯示,江蘇弘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歷史上曾被處罰數十次。2019年12月,深圳市坪山區水務局對其罰款2萬元,原因是承建的正奇未來城項目在15時00分左右開始抽取基坑沉澱水,上清液沉澱充分,水色清澈;至17時00分左右,水位下降至底層,由於現場工人未及時調整水泵位置,攪動底層泥漿,導致少量泥漿水抽出流入正坑排洪渠;2019年11月,該公司因違法施工被廣東省惠州市生態環境局處罰。
(責任編輯:韓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