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女子利用「在交友群唱悲情歌」的方式
成功引起別人注意
隨後以結婚為由騙取他人財物
灌雲警方迅速展開偵查
將該女子成功抓獲歸案
為受害人追回了被騙財物
2020年7月20日,灌雲縣下車鎮嶽河村居民曹某兵來到仲集派出所報警,稱一女子以結婚為由,短短3天時間裡,騙了其現金27000元以及電動車、電飯煲等物,共計損失約3萬元。
「我這麼大年齡,好不容易找了個媳婦,誰知道竟遇到個騙子。」據當事人曹某兵講述,今年6月份,他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名女子,該女子經常在某交友群裡唱一些悲傷旋律的歌曲,並介紹自己目前離婚,生活艱苦,想有個安穩的家。
經過一段時間的了解後,曹某兵與該女子的關係進展飛速,雙方見了面並商談結婚事宜,曹某兵也給了對方彩禮,並買了電動車、電飯煲等生活用品。
可是7月20日那天,該女子突然不辭而別,消失不見,曹某兵四下尋找無果,發現手機聯繫電話也被刪除,方知被騙,隨即報警。
接到報警後,辦案民警迅速開展工作,冒著驕陽酷暑,深入走訪周邊莊鄰,詳細了解嫌疑人的相關情況。經過數天努力,綜合多方信息,精準研判,終於確定嫌疑人身份,後將其順利抓獲。
經審訊,嫌疑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原來,自稱張某的女子實為常某,宿遷市沭陽縣人,因與丈夫離婚,帶有兩個小孩,自己又不願勤勞工作,經濟上較為拮据,於是便想到利用交友群尋找目標,實施詐騙。
目前,灌雲警方已追回曹某兵全部被騙財物,嫌疑人常某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戀愛交友需謹慎
不輕信花言巧語
不洩露個人信息
涉及財務需小心
供稿 | 灌雲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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