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法院對被告人王家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後潛逃二十年案件作出...

2020-12-25 澎湃新聞

互助法院對被告人王家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後潛逃二十年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2020-12-21 18:0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被告人王家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後潛逃二十年,近日被互助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判令其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三十餘萬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家某與王某某、解某某夫妻有矛盾。2000年5月8日凌晨2時許,王家某酒後持刀到王某某、解某某暫住的窯洞戳傷王某某左小腿後逃離。8時許,解某某到王家某家中質問王家某,被害人王周某某知悉後來到王家某家,見王家某拉著解某某的手便罵了王家某和解某某。當王周某某拉解某某離開時,王家某持刀將王周某某左臂刺傷,後又在解某某的右大腿處戳了一刀,刺破解某某股動脈分支及股靜脈屬支,導致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案發後,王家某潛逃至玉樹州稱多縣居住並化名旦巴,於2020年4月22日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法醫鑑定,被害人王某某、王周某某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家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兩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供稿:賀生勝

原標題:《互助法院對被告人王家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後潛逃二十年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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