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發布一份紅頭文件,明確給屋頂光伏提供0.15/千瓦時的度電補貼,連補5年的「火力」支持,極大的提高了全國數百萬光伏人的信心。
能源新聞網注意到,相比6、7、8月份的「真空期」,9月份是國家和地方光伏政策釋放相對密集的一個月份。在此期間,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兩項重磅光伏政策,各地方政府也陸續出臺了多項地方扶持政策。
這些政策對光伏業影響幾何?又有什麼重要意義?
一起來回顧一下。
復盤9月份重磅政策
據「太陽能小編」了解,國家能源局9月份發布了多項與光伏相關的文件、通知、公示等。比如,《國家能源局:無需國家補貼光伏項目各地自行實施》、《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發電利用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國家能源局印發通知將全國能源生產和消費數據納入監測體系》、《蘭考縣農村能源革命試點建設總體方案獲批》和《國家能源局發布徵求光伏、風電發電平價上網的意見函》等。
兩大官方政策
對此,業界認為對行業影響深遠的政策有兩則,一是《國家能源局:無需國家補貼光伏項目各地自行實施》,二是《國家能源局發布徵求光伏、風電發電平價上網的意見函》。這兩條政策在理解上不存在什麼難度,一是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項目,各地方政策可視情況安排建設,能建多少,建多少;二是,光伏、風電平價上網可能提前到來,各方需要做好心理準備。
事實上,關於平價上網這個話題,政府官員、機構專家、企業領袖和各路媒體討論已有經年,市場上更有龍頭企業做出了提前預判。
2018年8月30日,協鑫新能源(00451)在香港舉行2018年中期業績發布會。協鑫新能源管理層在會上預計,國內各個地區將在未來半年到一年的時間裡,陸續實現平價上網。
地方新政「救火」
看完了國家能源局出臺的政策,接下來再看看各地的光伏政策。
總體上說,三部委於6月1日那天光伏正式「斷奶」之後,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很及時,為市場注入了一針「強心劑」。
9月初,廣東省佛山市發布了《禪城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預示地區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辦法正在制訂之中。
隨後,地方性的「救市」新政批量問世。先是,9月17日浙江省發改委等6部門正式出臺《關於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發電應用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浙江光伏發電通知》),緊接著《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合肥光伏意見》)也於近日發布,進一步鞏固和提振了市場信心。
浙江新政始出來
《浙江光伏發電通知》明確對家庭屋頂光伏和工商業屋頂光伏予補貼支持,具體如下:
1、2018年6月1日-12月31日併網的家庭屋頂光伏,對2018年的發電量,「自發自用,餘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0.32元/千瓦時補貼;
2、2018年5月31日前備案,2018年6月1日—7月31日併網的工商業屋頂光伏,按0.1元/千瓦時標準給予2018年發電量補貼。2019年視國家下達浙江省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再作安排。
3、省內光伏發電項目所發電量,2018年繼續實行電量省補貼政策,補貼標準為0.1元/千瓦時;明確可獲得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助的屋頂分布式光伏,在未獲得國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補助之前,由省電力公司繼續給予墊付。
4、我省2019年支持光伏發電應用有關政策,待國家後期相關政策明確後再作研究。
浙江新政三大意義
浙江省出臺的這一新政有著如下三方面重大意義:
首先,它在5.31之後,以省的形式,明確支持光伏產業,在全國樹立了標杆;
其次,對於無法納入國家補貼的分布式項目進行「兜底」,保證了廣大用戶利益,維護了政府的信譽;
第三,鑑於國家政策存在不確定性,浙江新政還有一定的留白,未來的產業政策將視國家政策而定。換句話說,假設國家能源局不下發有國家補貼的分布式指標,不排除浙江省政府繼續為市場提供「彈藥」的可能。
合肥15條跟進
相比浙江省的補貼政策,合肥市的政策支持力度很大,也很全面。而對於該《合肥光伏意見》的解讀也不應僅限於每年為分布式提供0.15元/千瓦時補貼,連補5年層面。
「太陽能小編」發現,合肥市發布的這份紅頭文件共四章15條,其中有12條具有財政激勵意味,在統籌安排方面既周到而又細緻。
1、國內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銷售收入每增加0.1億元再給予1.2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可達到500萬元。
2、對新進入工信部《光伏製造業行業規範條件》公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企業當年國內光伏產品檢測認證費用超過50萬元的,按費用總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列入《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的光伏產業智能化改造項目,按整條生產線、整個車間、整個工廠分別給予設備投資的12%、15%和20%獎補,單個項目補助額最高可達1000萬元。
4、光伏企業在享受研發投入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基礎上,再按如下標準予以補助;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及以下、5000萬元-2億元(含)和2億元以上的,企業研發投入佔銷售收入比重分別超過5%、4%、3%以上的部分,每年分別按實際研發費用支出的20%、15%、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當年補助最高分別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
此外,《合肥光伏意見》還著重支持光伏+應用,明確有序推進分布式光伏應用、鼓勵建築光伏一體化、支持光伏儲能系統應用、支持創新示範項目建設、支持光伏電站參與碳排放交易、支持光伏電站資產證券化。
暗夜見曙光
從上不難發現,合肥光伏新政的支持是全方位的,鼓勵企業創新、鼓勵企業併購重組、鼓勵光伏+應用、鼓勵金融機構授信……這一系列措施不僅提振了市場信心,也減輕了光伏企業負擔,釋放了企業的創新能力,為盤活區域性光伏市場奠定了基礎。
眾人划槳開大船。在業內人士看來,單靠歐盟對華取消「雙反」或幾則地方「救市」政策尚不能盤活當下陷入「休克」的光伏產業。在國家打算「放權」給地方政府引導光伏產業發展的背景下,各地還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對產業進行管控和疏導。
浙江新政、合肥新政雙重利好疊加,讓光伏人在黎明到來之前,漫夜的黑暗之中,終見一線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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