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綁架與法律約束哪個更有效?
網絡上有這麼一句話叫"法無禁止即可為」。違法違法,如果這件事法律沒有規定禁止,就稱不上違法,即便法律也沒有聲明這件事可以做。
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能夠約束人們行為的,或許也只有道德了吧。
但是,當道德約束或者道德綁架不起作用的時候,會怎樣呢?這個問題,先不討論,先看看以下案例吧!
案例1:「男子地鐵當眾脫鞋 將襪子放在拉手上 把雙腳翹起蹬放在地鐵欄杆上」
案例2:"男子在高鐵吃泡麵 遭女子當面怒懟:高鐵規定不準吃"
以上兩個案例,或許各位能有所感悟。
當法律不禁止的時候,有些事情,只能用道德去約束。
公共場合脫鞋露腳,先不討論是否有異味,這樣的行為是否就合適呢?
各位網友在看待「男子地鐵當眾脫鞋 將襪子放在拉手上 把雙腳翹起蹬放在地鐵欄杆上」,這件事上是否帶有主觀上的偏見呢?比如,當事人是一個男的,但如果是一個美女呢?是否覺得一笑而過呢?
比如以下
或許有人會說,女的穿了絲襪,不會有異味。那麼肯定有人會說:「如果男的也穿了襪子,公共場合脫鞋是否合適呢」?
我想,這不是是否有異味的問題,而是,公共場合脫鞋這件事,無論男女,是否是合適的呢?
再來說是高鐵吃泡麵這件事
封閉空間吃泡麵,客觀來說,味道確實是大了些,也的確能夠引起一些人的不滿。但是,法律也沒有說高鐵不允許吃泡麵。因為高鐵本身還在出售泡麵(價格還不便宜呢!)。
再這樣的情況下,誰來約束?約束誰?
約束大家共同抵制在高鐵上吃泡麵?還是大家共同約束自己不吃泡麵?
法律上沒有約束,如果道德約束也不起作用了?怎麼辦?
我想這個時候,肯定有部分網友說,「中國人素質就是低下」,真的嗎?
日本法律:如何懲罰亂吐痰、計程車內嘔吐....
1、排隊插隊——100萬日元以下罰款 拘留24小時
2、計程車內嘔吐——違反民法 判處罰款
3、在公園吐痰——處以1000到10000日元罰款 犯罪前科記錄在案
4、不按規定的時間投放垃圾——處以5年以下監禁外加1000萬日元以下罰款
5、昧下多找的零錢——觸犯「欺詐罪」 判處罰款甚至監禁
6、勸酒——處以48小時以下監禁 1萬日元以內罰款
到過日本的人都會發現,日本人守秩序,彬彬有禮,日本優良的國民素質令人驚嘆。究其原因,除卻良好的家庭、學校教育和社會大環境的浸染,更重要的是日本擁有近乎嚴苛的法律來規範國民的行為,以及務實的執法能力。然而,日本的這些法律,在中國人看來,簡直是「刀山油鍋」,難以接受。
在這樣的高壓法律規定下,想不素質高,都難。或者說,這是「偽素質高」。真正的素質高,是當法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依然可以做到,那才是值得驕傲的事情。
怪不得,好多老外來了中國都說「自由」,其實,是他們國家的法律太過嚴苛而已。
各位網友,看到這,關於道德約束或者道德綁架這件事。您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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