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上的「故、顯、考、妣」是啥意思?茲事體大,千萬馬虎不得!
眾所眾知,在中華五千年浩如煙海的歷史塵埃間,喪葬文化已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死者為大,一切可以從簡,唯獨葬禮不可等閒視之,這其中包括遺囑文化、殯儀習俗、喪儀文化、祭祀文化等等。今天我們探討一下墓碑文化,這些墓碑上的刻字講究很多,格式相對固定,茲事體大,千萬馬虎不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 「故」、「先」兩字釋義
「故」字就是對死亡的委婉表達,這裡與歿、終、逝以及圓寂、涅槃、仙遊等一個意思,就是含蓄婉轉一些,這個字的表達並不是十分重要,現代很多墓碑已經忽略。「先」字,就是對已逝長輩的尊稱,也可以理解為「先人」。
二、 「考」、「妣」兩字釋義
古人對父母死亡稱呼,一般父親死謂之「失怙」,母親死謂之「失恃」,反映到墓碑上就是用「考妣」分別專指已經離世的父親和母親,父親加公、府君,母親加氏、孺人,當考妣與「先」連用,則是後人表達對已故長者的無限追思緬懷之情。
三、「顯」字釋義
「顯」原有顯赫之意,用在墓碑上意思是聲名遠播,是對去世之人的一種溢美、讚美之辭。而「顯」字用在墓碑上,是從「皇」字演變而來的。如果說「先考先妣」是一種敬稱,那麼「顯考顯妣」則是美稱。值得注意的是,如逝者非親人,就代表已故之人生前是德高望重之輩,表示後人對他的頌揚之情;如果是親人,代表逝者是家族中輩分最高的人,並已有子孫,且子嗣興旺,才可以用「顯」字。為此,使用「顯」字時一定要謹慎,不然會鬧出笑話,更是對死者的大不敬了。
四、關於墓碑字數規矩
墓碑上的字數也是有嚴格規矩的,一般字數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個字循環應用。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二十一、二十二的「生」、「老」二字上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則不吉利。為此,在擬墓碑文字時,盡力用吉兆格式的數字。如:「澄新江社十九世誥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長達21字,正合「生」格,最為吉利。
總之,中華文化博大精深,各地風俗各異,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很多喪葬文化已經逐步淡出人們的視野,但作為華夏子孫,「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慎終追遠,民德歸厚,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應該得到繼承和發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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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