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們關注了浦西萬達廣場拖欠晉江一家保潔服務公司二十萬垃圾清運款兩年的事,那麼,這筆「辛苦錢」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拿到呢?
浦西萬達廣場負一樓停車場之前沒有垃圾房,建築垃圾就像山一樣堆放在地下車庫的角落。2017年6月,浦西萬達廣場清運建築垃圾招投標流標,物業公司與晉江空港保潔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袁德雄達成口頭協議,讓其以一車245元的清運費,接下建築垃圾清運工程,此後半年,保潔公司組織工人運送了一千多車的建築垃圾。截至目前,物業公司只結款四萬餘元,剩餘二十萬元左右的清運費一直沒有到款。對此,泉州萬達廣場商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雙方沒有籤訂清運合同,他們已經和上級部門匯報情況,現在進入補籤合同流程,爭取儘快結款。
袁德雄說,物業公司的「同款」回復,自己已聽了兩年,每次都說「儘快」、「爭取」,可是到頭來,結局都一樣,那就是「等」!
電話採訪 晉江空港保潔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 袁德雄
總部不批,現在在走程序,一直這樣說,我的意思他打個欠條給我,什麼時間給我錢都可以,假如以後沒給我,我還可以上法院,現在也不打欠條,就這樣拖著。
苦等無果的情況下,袁德雄多次到豐澤區泉秀街道、燈星社區尋求幫助,街道和社區也曾多次聯合介入協調,並將情況報告給豐澤區勞動局,幫忙多次催促調解,只是泉州萬達廣場商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卻一直表示,由於萬達企業內部有新規定,必須有合同才能撥款,保潔公司的貨款雖然已備好,可是補籤合同的審批流程遲遲沒有通過,他們也不能隨意轉帳,只能等著總部批覆,事情因此一直懸而未決。
記者諮詢了法律人士,律師介紹,這種承攬關係,沒有書面合同,單憑口頭承諾,難以得到法律支撐,債權人需要儘可能多地搜集運送建築垃圾的證據,例如合作往來的微信聊天記錄、欠款錄音,也能成為法律取信的證據之一,一旦遇到拖欠貨款不付的情況,債權人應保留送貨證據,及時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貨款,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拖欠貨款訴訟時效為從結算之日起三年內,債權人切勿超過訴訟時效,以免對自身權益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