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衛視11月24日《解碼陳文茜》:
陳文茜:謝謝您收看今天的《解碼陳文茜》。這個禮拜跟陳水扁有關的案件有好幾個重要的庭訓,首先是跟他的案子有關,洗錢案有關的案外案、偽證案。因為好幾位重要的被告,在當時偵訊以及在法院的過程當中,都做了虛偽的證詞。因此,另外臺北地方法院有一個偽證案,偽證案的時候,從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每一個人都被判重刑。
偽證案一審重判 前101董事長陳敏薰有期徒刑一年半
高院二審 陳敏薰翻供認行賄吳淑珍
陳文茜:還有一位是非常特別,臺灣101的前董事長陳敏薰,陳敏薰曾經被認為是臺灣最美麗的女人,在每一次關於臺灣女企業家的票選裡頭,五六年前,她幾乎都是排行在第一名。但是隨著扁案的發生,許多人對她的理解,她的形象也幾乎大幅破產,在一審的時候,被判刑一年半。昨天到了高院,也就是二審的時刻,她全盤翻供,承認她向吳淑珍行賄,我們來為大家整理相關的新聞。
首先是偽證案的部分,高院連續兩日開庭,吳淑珍為了她的兒女,請了律師,吳淑珍現在說陳水扁不需要律師,他也不要。這個律師叫公社辯護律師,納粹人要出錢,但是為了她的兒子,為了她的女兒,叫窮的吳淑珍仍然拿錢出來請了律師,希望求無罪。今天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都出來喊冤,他們認為一審偽證罪,判他們判的太重了。
而偽證罪昨天也開庭,在一審的時候,重判的前101董事長陳敏薰當時被判刑了有期徒刑一年半。當時地方法院認為,她飯後態度非常惡劣,問她相關的問題,她顧左右而言他,隨隨便便就說我不記得了,問她和扁嫂的關係,她說扁嫂很疼我。問她這一千萬做什麼?她說一千萬是捐給民主進步黨。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認為她飯後態度翻供太惡劣,於是重判她一年半。面臨要坐牢,這位大美女在昨天出庭的時刻,減去了頭髮,翻供她承認一千萬是為了行賄吳淑珍,之後,還接受了記者的訪問,我們來看昨天的畫面。
解說:給吳淑珍的一千萬元,陳敏薰認了,是用來行賄,目的是要取得金控董座的位置。
陳敏薰(前臺北101董座):我已經還原所有事實的真相,那我把所有的事實都還原出來,事實就是事實,不是事實的也不是事實。
解說:短短的幾句話,陳敏薰講的小心翼翼,提到一審翻供作偽證,是不是受到壓力?只見陳敏薰落淚了。
陳敏薰:身為訴訟案件的被告,我內心是很痛苦的,也很煎熬的。我希望夫人要保重身體健康,我祝福她。
解說:提到夫人吳淑珍,陳敏薰哽咽,只有祝福兩個字。形容自己介於人性和情理,行賄罪和偽證罪間的兩難,陳敏薰坦承1千萬是希望藉由吳淑珍的影響力,連任開發金董事長,但是沒有成功。陳敏薰退而求其次,爭取大華證券董座。
記者:對於大華證券董座,您認為不是用爭取的字眼,是不是?
解說:高院首度開庭,陳敏薰以一頭俏麗短髮現身,剪去了過去一頭快及腰的長髮,變化造型。不變的是身上偏愛的紫色系列服裝。或許是一審遭判一年六個月,沒有緩刑,比吳淑珍1年刑期還要重,陳敏薰這回法庭上坦承行賄,亮麗現身,剪去三千煩惱絲,似乎也想擺脫一審時內心的掙扎。
陳敏薰一審時原供詞「捐千萬給民進黨」
是否為求買官 她嬌羞說「忘了」
陳文茜:陳敏薰過去是101的董事長,每次出現的時候,都是媒體追逐的焦點,在臺北的時尚圈,幾乎最昂貴的名牌衣服,其中的買主就是陳敏薰。她33歲的時候,就當上了中華開發的董事長,當時是一段很特殊的過程,那個時候李登輝的「大掌柜」劉泰英,因為陳水扁決定整肅李登輝身邊的人,於是很快的把劉泰英逮捕入獄。劉泰英和胡定吾,也就是當時中華開發的總經理,兩個人在爭奪中華開發的時刻,劉泰英特別任命了他一手提拔的33歲女孩陳敏薰。陳敏薰的家族在中華開發裡頭有一席常務理事,但是她並沒有足夠的股本。
後來她為了要維持這個位置,就開始走官邸的路線,每天經常用一些禮物,或者說她身體受傷,刀療法的老師父,她介紹給吳淑珍,用盡了一切迪化街可以舒坦政商關係的手法,最後接近了吳淑珍。她常常對外說,夫人非常疼我。
這是過去大家所看到的陳敏薰,陳敏薰她畢業於南加大的財務金融系,她是全臺灣的金融界爬的最快的人,她沒有任何金融的真正背景,也沒有金融的任何專業,她擅長的事情就是玩弄政商關係。她會做關係,會做媒體,而且一直是一個漂亮的女人,她怎麼樣都沒有想到有一天她會被重判一年半。昨天她落淚了,落淚的時刻,她剪去了過去長長的頭髮,媒體都特別注意到她相關的外表。她過去的經歷裡頭,大家打開來看,就可以看得到她長袖善舞的部分。
她的家族是理隆纖維,2002年之後,她就積極的參與各種民主進步黨的事務,並且有一段時間傳聞她還要選立法委員,她頻走官邸,並且加入了陳水扁一手想要創立的子弟兵學校凱達格蘭學校。她曾經被國民黨的立法委員羅淑蕾指控,當時她擔任101董事長的時候,出訪到梵蒂岡,去那個地方遊玩,結果要臺灣駐在梵蒂岡的大使代表要派禮賓司的大車。如果不派大車,她還當場痛罵,大使在當地對她小小心心的維護。她後來否認了這個傳聞,不過我聽了一些在現場看到她的人說,至少她的氣焰是相當囂張的。
而每一年,臺北市在跨年晚會的時候,大家最難忘的是101焰火,那個時候陳敏薰擔任101的董事長,每一次在美麗焰火的時候,她都負責點燈的角色。從33歲開始,她人生踏上了順土,在非常多的時尚的場合,也都可以看到陳敏薰的身影,她過去曾經被稱為全臺灣最美麗的女人,現在她被判刑一年半。過去她的濃妝豔抹,跟昨天在法庭有略微差別,首先昨天大家看到她的口紅不像過去擦得這麼紅,擦得比較淡白。她的明顯的長髮,招牌長發,挽髻的長髮剪掉了,變得很清純。另外她還是沒有忘記貼上她的假睫毛,最後流下了眼淚。人們說這會做戲的陳敏薰,到昨天為止,她演出的另外一場戲,希望法官可以因為她的清純跟她的各種懺悔的模樣,最後輕判她。
按照臺灣的法律,雖然她承認也翻供她行賄了吳淑珍,希望換取大華證券董事長的職務,結果這個職務最後沒有得到,才安排她去了101。雖然她承認這件事情,但是臺灣的法律有一個荒謬之處,就是送錢的人是沒有罪的。所以昨天陳敏薰她做了這個大翻供,不利的對象是吳淑珍,但是吳淑珍全身都是罪,而且全身都是病,她連一天牢也不用坐,所以昨天整個陳敏薰的表演,可以說是一個訴訟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