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時報(記者 鄭舜 通訊員 錢俊皓)衢州人葉先生駕車半路出車禍,車裡的人都受了傷,其中李女士磕斷一顆門牙。但李女士治療時,一口氣鑲了三顆牙,並向葉先生索賠1.8萬元的鑲牙費。葉先生覺得,李女士另外兩顆牙是「搭車治療」,不願意賠。為此,李女士將葉先生訴上了法院。
鄰居搭乘出車禍
磕斷門牙被告上法庭
今年45歲的葉先生有一處房子需要裝修,住在同一小區的黃先生是做泥水的,葉先生想請黃先生裝修,黃先生表示要先去現場看一下再說。
今年8月1日晚上9點多,葉先生開著自己的小轎車,載著黃先生和他的妻子李女士一起去看房子。
沒想到,當車子行駛至富(富陽)衢(衢州)線191km+300m時,因葉先生操作不當,小轎車撞上路邊護欄,三人都受了傷,護欄和小轎車也不同程度受損。
事故發生後,交警認定,葉先生負全責。
事發後,李女士被送到醫院救治9天,被診斷為顱底骨折,右上門牙缺失,左上門牙鬆動。為此,葉先生支付了1500元醫療費。
李女士出院三個月後,又去醫院對受傷的牙齒進行修復。病歷顯示,李女士給兩顆門牙、一顆隱裂都做了全瓷修復,即俗稱的鑲牙,共花費1.8萬元。
但之後,雙方就為這筆醫療費的賠償鬧上了法庭。
雙方爭議焦點
到底怎麼賠、賠多少
11月14日,李女士把葉先生和車輛的保險公司告到衢江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誤工費、鑑定費等共計4.3萬餘元。
葉先生在得知自己成為被告後,情緒頗為激動,說:「大家都在一個小區,低頭不見抬頭見。她住院期間,我就跟他們夫妻倆溝通過,希望在牙齒修復上,雙方最好協商一個方案,當時他們也答應的。」
在法庭上,葉先生說,事後,李女士沒打招呼直接去鑲牙,且一口氣鑲了三顆牙,這不就是在「搭車治療」嗎?為此,葉先生諮詢了牙科醫生,得知鬆動的牙齒治療以消炎為主,最多用牙弓夾板等材料固定,1—2個月牙齒就不會再晃動,無需鑲牙。而且,其中有一顆牙齒的隱裂與交通事故無關。葉先生覺得,這顆牙不存在賠償問題。
對於李女士鑲牙的價格,葉先生也表示太貴。李女士用的是進口的美國產品,每顆要6000元,而常規鑲牙一般在800~1500元之間。
葉先生還提出,李女士搭車時未系安全帶,對損害事故的發生也有一定的責任。
法庭主持調解成功
李女士獲賠2.57萬元
承辦此案的法官黃甘富認為,葉先生雖是應李女士的請求好意讓她搭乘,但作為車輛駕駛員應當保障乘客的乘車安全。葉先生因為操作不當,導致李女士在車禍中受傷,應承擔賠償責任。
黃法官表示,事故導致李女士右上門牙缺失,鑲牙理應支持。雖然目前沒有統一的牙齒修復費用標準,但就雙方當事人的實際生活水平而言,6000元一顆的鑲牙費用顯然偏高,應遵循費用適中原則。另外,左上門牙鬆動可以加固,無需鑲牙;還有一顆牙齒與事故無關,不應列入賠償。
好在葉先生在保險公司投保了車上人員每人2萬元的責任險,事故發生時尚在保險合同期限內。最終,在法庭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及保險公司達成了調解協議:由保險公司賠償李女士「座位險」2萬元,駕駛員葉先生賠償李女士交通事故損失費5700元。